招标
西安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院内招标公告(三次)
金额
3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院拟对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招标。凡满足以下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均可按要求参加投标,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西安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约11000㎡综合办公楼消防系统维保服务。
三、采购预算;30000元。
四、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文件证明;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必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需具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及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证明;
4.外省企业需在陕西建筑行业主管部进行登记(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
报名地址:西安市西大街73号西安市妇幼保健院四楼设备科
联系人: 王倩
联系电话:029-87251978
西安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消防维保服务内容
一、维保工作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对火灾报警系统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功能进行试验。
b.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c.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2)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每年对防排烟设备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b.每年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c.每年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两次。
(3)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维修。
(4)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故障进行维修。
(5)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障的检查及维修。
(6)每月探测器的报警试验,包括感烟探测器的试验,试验工具符合检测要求。
(7)每月手报报警按钮的报警试验。
2、自动喷淋系统
(1)每月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
(2)每半年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3)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并进行维护。
3、消火栓系统
(1)每月对消防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并对消防泵进行消火栓按钮联动启泵试验。
(2)每月对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每月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每季度对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静压压力试验。
(5)每半年对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用户。
(6)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
(7)每年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况对重点部位的消火栓每年进行出水检查。
4、防排烟系统
(1)每月检查排烟机房工作环境以及排烟机、电源控制柜、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半年手动或自动打开排烟阀、启/停送风机、排烟机查看其性能。
5、应急照明及疏散标识系统
(1)每月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使用状态。
(2)每月试验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切断电源后是否能正常工作。
6、火灾应急广播及警报装置
(1)检查紧急广播的放音功能。
(2)检查消防电话的通话功能。包括固定电话机、电话插孔的检查。
二、维保单位责任
1、按时、保质、保量地对使用的消防系统进行月检服务,在完成每次月检服务后均应及时向我方提交《维保报告单》、《消防设施维保巡查工作单》、《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测试记录表》、《故障分析及解决办法表》,并需经双方签字确认。维保单位保证每月对全部设备测试一遍,保证系统处于正常备战状态。
2、维保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严格遵守我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火情,由乙方维护保养的消防系统、设备因乙方所供设备问题或维保不当、不及时,导致消防系统、设备不能正常工作而产生的火灾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
3、当发生影响或危及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时,保证在收到我方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现场,其它故障1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系统进行及时的维修,并向我方提交紧急维修工作报告。如维保单位接到我方通知后不能按时到达现场而造成的损失由维保单位负责。
4、维保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与我方进行接洽,并保证选派熟悉现场情况、技术全面、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保养。
5、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维保单位设计、工艺、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由维保单位负责。
6、当维保单位检测、调试或维修保养消防系统将可能影响到我方正常工作时,需提前报请我方管理人员,待批准后方可进行。
7、在保养维护期内所涉及的易损耗材、易损件单价200元以内由维保方承担但总合计不超过3000元。
三、消防维保日常工作
1、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维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2、每月按计划抽样测试部分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每月按计划对灭火器具进行维护保养并进行记录;
4、协助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做好消防系统的管理工作,确保不因消防设施问题而影响安全运行;
5、维保期间为单位消防管理人员提供技术指导与专业培训,对消防值班人员进行全面的系统培训和正常维修培训;
当出现更换维修设备时,需出示《消防设施维修更换单》
一、招标内容:西安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约11000㎡综合办公楼消防系统维保服务。
三、采购预算;30000元。
四、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文件证明;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必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需具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及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证明;
4.外省企业需在陕西建筑行业主管部进行登记(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
报名地址:西安市西大街73号西安市妇幼保健院四楼设备科
联系人: 王倩
联系电话:029-87251978
西安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消防维保服务内容
一、维保工作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对火灾报警系统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功能进行试验。
b.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c.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2)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每年对防排烟设备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b.每年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c.每年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两次。
(3)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维修。
(4)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故障进行维修。
(5)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障的检查及维修。
(6)每月探测器的报警试验,包括感烟探测器的试验,试验工具符合检测要求。
(7)每月手报报警按钮的报警试验。
2、自动喷淋系统
(1)每月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
(2)每半年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3)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并进行维护。
3、消火栓系统
(1)每月对消防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并对消防泵进行消火栓按钮联动启泵试验。
(2)每月对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每月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每季度对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静压压力试验。
(5)每半年对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用户。
(6)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
(7)每年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况对重点部位的消火栓每年进行出水检查。
4、防排烟系统
(1)每月检查排烟机房工作环境以及排烟机、电源控制柜、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半年手动或自动打开排烟阀、启/停送风机、排烟机查看其性能。
5、应急照明及疏散标识系统
(1)每月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使用状态。
(2)每月试验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切断电源后是否能正常工作。
6、火灾应急广播及警报装置
(1)检查紧急广播的放音功能。
(2)检查消防电话的通话功能。包括固定电话机、电话插孔的检查。
二、维保单位责任
1、按时、保质、保量地对使用的消防系统进行月检服务,在完成每次月检服务后均应及时向我方提交《维保报告单》、《消防设施维保巡查工作单》、《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测试记录表》、《故障分析及解决办法表》,并需经双方签字确认。维保单位保证每月对全部设备测试一遍,保证系统处于正常备战状态。
2、维保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严格遵守我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火情,由乙方维护保养的消防系统、设备因乙方所供设备问题或维保不当、不及时,导致消防系统、设备不能正常工作而产生的火灾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
3、当发生影响或危及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时,保证在收到我方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现场,其它故障1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系统进行及时的维修,并向我方提交紧急维修工作报告。如维保单位接到我方通知后不能按时到达现场而造成的损失由维保单位负责。
4、维保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与我方进行接洽,并保证选派熟悉现场情况、技术全面、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保养。
5、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维保单位设计、工艺、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由维保单位负责。
6、当维保单位检测、调试或维修保养消防系统将可能影响到我方正常工作时,需提前报请我方管理人员,待批准后方可进行。
7、在保养维护期内所涉及的易损耗材、易损件单价200元以内由维保方承担但总合计不超过3000元。
三、消防维保日常工作
1、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维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2、每月按计划抽样测试部分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每月按计划对灭火器具进行维护保养并进行记录;
4、协助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做好消防系统的管理工作,确保不因消防设施问题而影响安全运行;
5、维保期间为单位消防管理人员提供技术指导与专业培训,对消防值班人员进行全面的系统培训和正常维修培训;
当出现更换维修设备时,需出示《消防设施维修更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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