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食堂改造工程:原地面、墙面、天棚饰面拆除,地面铺贴厨房专用地砖、墙面贴陶瓷墙砖、天棚为铝扣板吊顶,新增厨房电力照明系统、室内外给水系统以及新建弃残梯工程等。(2)垃圾站改造工程:拆除原有挡墙及栏杆,新增钢结构屋面、干挂铝板外墙装饰、混凝土挡墙、新增园路及绿化等。(3)沿街外立面改造工程:拆除原铝塑板、铝方通格栅广告位、混凝土台阶,新增干挂仿石材铝板立面装修以及室外麻石台阶等。(4)体训楼装修改造工程:原有墙面及天棚饰面刮腻子+刷墙漆,屋面及女儿墙重新铺设3mm厚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等。(5)招生办改造工程:对原有地面、墙面、天棚进行拆除,地面重新铺设地砖及木地板,墙面成口木饰面及贴墙布装饰,天棚为石膏板。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 实施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                             。
1.2 实施地点:长沙市第十一中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工期及质量要求
1. 工期要求: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二、项目实施要求
1. 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 施工要求
2.1 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 验收要求
3.1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4. 质量保证
4.1 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4.2 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4.3 质量保修:执行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六、验收标准:
按政府采购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