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学校快递网点服务供应方采购(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LZJAC-F47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学校快递收发 |
符合国家服务行业标准,遵守学校管理规定 |
学校收发室 |
一年 |
无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不接受;
2.项目预算:无;
3.最高限价:无;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00%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执行各自报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已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库注册(提供注册信息截图,装备类项目采购除外)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八)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2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二)申领地点:线上发送。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zhongjinjlsfgs@163.com邮箱购买询价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线上发送。注:需将以上六项内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邮箱,同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及邮箱,供应商发送资料后须致电0431-81150785与前台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确认无误后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至各供应商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及邮箱,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文件款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 号:431901478010801
(五)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9日14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4时30分。
(三)报价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4年11月29日14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询价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长春某学校
联系人:谭先生
移动电话:13756273766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林叶、王洋
办公电话:0431-81150785
移动电话:17743469028
传 真:0431-81150785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注:查实恶意投诉,或3年内累计2次投诉理由不成立的,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