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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发布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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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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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发布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一期)
2021年3月4日,中注协发布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一期),全文如下:(详见附表1和2),其中,沪市主板15家,深市主板5家,中小板20家,创业板14家,科创板3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54家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1家被出具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1家被出具保留意见,2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详见附表3和4),其中,沪市主板13家,深市主板5家,中小板15家,创业板6家,科创板2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40家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1家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1家被出具否定意见。(一)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重大事项之(四十五)所述,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024,027,444.36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976,813,036.35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连续为负数,财务状况持续恶化;由于债务逾期、对外提供担保的连带责任,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我们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工大高新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二)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重大事项之(四十二)、(四十三)所述,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工大高新为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和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本金余额为472,789.27万元,工大高新对上述为工大高总和关联方提供的担保2020年度计提了106,038.04万元的预计负债,累计计提了508,289.23万元的预计负债。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余额为77,122.40万元,2020年度工大高新对该资金占用款项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53,199.28万元,累计计提了69,458.03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公司上述信用减值损失及担保损失的预计缺少适当的客观证据。我们无法对公司就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未来可收回性及违规担保可能形成的担保损失的估计获取满意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公司对上述资金占用提取的信用减值损失及对外担保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的合理性、准确性。(三)工大高新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2号)。因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对外担保、基本账户被冻结等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情况,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和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工大高新适格股票投资者可能根据行政处罚结论起诉公司,要求公司进行赔偿,但公司无法预估其将承担的或有负债金额,我们亦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该等诉讼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一)比较信息延续至报告期的认定1、如财务报表附注六(一)所述,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对贵公司上期财务报表项目中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项目账面价值无法认定,也无法认定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披露的完整性、对外担保及诉讼事项和内部控制失效可能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因而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涉及比较数据的应收账款余额26,055.02万元,坏账准备2,693.83万元,其他应收款395,722.83万元,坏账准备391,468.63万元,存货36,305.69万元,跌价准备2,534.15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50.00万元,预计负债31,028.19万元,以及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的披露等事项,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上期比较数据及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2、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八)”所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5,992.32万元,本年度计提坏账准备23,077.45万元,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零,本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8,677.37万元,由于上述事项与上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相关,我们无法判断本期减值计提的准确性。(二)财务报表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恰当性贵公司2020年度发生亏损5.83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22.14亿元,资产负债率305.06%,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16.71亿元,财务状况持续恶化。贵公司黄金珠宝业务经营停滞,员工离职,对外借款全部逾期,欠缴税款,多个银行账号因诉讼事项被冻结,存货、房产因诉讼事项被法院查封、扣押并拍卖。此外,贵公司“16秋林01”、“16秋林02”及“18秋林01”三期债券已全部违约,因诉讼事项,大额募集资金专户尚被法院冻结,主要房产被查封等,虽然贵公司已在附注十一、(二)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仍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贵公司基于持续经营基本假设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一)信用减值事项1.应收款项减值(1)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5.其他应收款(一)其他应收款4.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凯瑞德公司应收原股东张培峰170,938,699.00元,2020年度凯瑞德公司对该项应收债权计提信用减值145,987,829.10元,累计计提信用减值170,938,699.00元。凯瑞德公司未对张培峰应收债权计提信用减值事项提供充分、适当的依据,我们无法评估其计提信用减值的合理性和准确性。(2)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3.应收账款”及“注释5.其他应收款”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凯瑞德公司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余额41,418,724.75元,坏账准备余额23,033,165.03元;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43,305,315.02元,坏账准备余额18,552,659.76元。凯瑞德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根据各单位信用情况分别按照5%(账龄3年及以内)、60%(账龄3年以上)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凯瑞德公司未提供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的依据,我们无法评估其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亦没有获得上述应收款项可回收的充分证据。2.其他按权益工具减值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凯瑞德公司对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4,000,000.00元。就该权益投资的减值情况,我们对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代理律师、被投资单位、公司治理层实施了沟通、走访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了解到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因公司自身原因全年未能正常营业、后续能否正常开展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鉴于凯瑞德公司未提供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我们未有足够的证据判断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经营现状和股权价值,也不能合理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信用减值项目进行调整。(二)诉讼及预计负债事项1.未决诉讼(1)杭州荟铭贸易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案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二)或有事项1.未决诉讼事项(1)杭州荟铭贸易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案”所述,2015年度凯瑞德公司因商业承兑汇票无法贴现事项被杭州荟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荟铭贸易)起诉,诉讼金额100,000,000.00元,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浙杭商初字第210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驳回荟铭贸易的起诉。荟铭贸易不服该裁定,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案件发回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2020年11月3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截至目前,目前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中,公司尚未收到相关裁判文书。(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借款担保案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二)或有事项1.未决诉讼事项(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借款担保案”所述,2020年5月26日凯瑞德公司因为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事项被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起诉,要求凯瑞德公司与第五季国际石化(深圳)有限公司、杭州第五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第五季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吴联模、张朱晟共同承担担保责任金额14,400,000.00元,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2020)浙0110民初73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院对本案不享有管辖权,本案应移送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目前案件暂未取得新的进展。(3)赵俊借款担保案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四)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1、赵俊借款担保案”所述,2021年1月8日,凯瑞德公司因为深圳市尔斯顿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事项被赵俊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凯瑞德公司对深圳市尔斯顿实业有限公司尚未向赵俊清偿的借款本金124,975,540.00元及2020年7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1月26日,凯瑞德公司收到该案起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案件资料,并已委托律师应诉。对于上述事项我们虽然实施了管理层访谈、检查诉讼材料、律师沟通函等审计程序,但我们仍无法判断凯瑞德公司就上述案件是否需要承担损失及承担损失金额,也无法判断凯瑞德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经披露的对外承诺事项以及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2.27起报案诉讼案件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二)或有事项3.27起报案诉讼事项”所述,2019年12月19日,凯瑞德公司就27件已判决生效案件向德州市公安局报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德州市公安局受理的该案件没有新的进展,凯瑞累计就上述案件计提预计负债28,601,005.31元。鉴于凯瑞德公司未提供案件的进一步进展信息或其他相关证据,我们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凯瑞德公司是否对上述案件所涉诉讼事项的预计负债作出合理的估计,未能确定是否有必要对预计负债作出调整和应调整的金额。(三)持续经营能力如财务报表附注“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二)持续经营”所述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02,486,650.2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78,902,000.81元。由于公司发生涉诉事项,多项资产及银行账户被查封或冻结,无法支付到期债务。2020年12月12日,公司公告收到债权人申请重整的通知。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凯瑞德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二)持续经营”所述,凯瑞德公司披露了管理层针对上述事项的改善措施,但仍存在我们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疑虑。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巴士在线公司2020年度合并净利润为-11,384.2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巴士在线公司累计亏损214,238.87万元,期末净资产为-11,322.33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所述,巴士在线公司的未决诉讼事项,导致多项资产及银行账户被冻结,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产品已经停产。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巴士在线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截至审计报告日,巴士在线公司已拟定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详见附表5)。后任事务所尚未报备变更信息的有44家,前任事务所尚未报备变更信息的有84家,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264家。对于变更原因,有121家表示,是因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或审计需要;有64家表示,是因前任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年限较长或聘期届满;有49家表示,是因根据规定需要轮换;有40家表示,是因上市公司根据集团、控股股东要求更换审计机构。(详见附表6)。后任事务所尚未报备变更信息的有42家,前任事务所尚未报备变更信息的有83家,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09家。附表:1.上市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情况明细表(截至2021年3月2日)2.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汇总表(截至2021年3月2日)3.上市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情况明细表(截至2021年3月2日)4.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汇总表(截至2021年3月2日)5.上市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情况明细表(截至2021年3月2日)6.上市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情况明细表(截至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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