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022年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综合保险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173.9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zz2210109
预算金额173.99万元
招标公司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婷婷0756-3622620
中标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173.9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ZHZZ2210109
二、项目名称: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022年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综合保险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2年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综合保险):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2年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综合保险):
服务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敏、万恒、周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2年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综合保险):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 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栋8楼
联系方式:0756-33889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88号2栋11层1103-2室
联系方式:0756-3622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婷婷
电 话:0756-3622620
珠海市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pdf
二、项目名称: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022年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综合保险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2年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综合保险):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珠海市拱北夏湾侨光路228号 | 1,739,92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2年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综合保险):
服务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保险服务 |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022年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综合保险采购项目 | 珠海高新区夫妇(含一方)为珠海高新区户籍人口,政策内生育,家庭中没有违反计生政策的子女,其子女0(出生28天)至20周岁,为身体健康的计划生育家庭子女。 | A.意外伤残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以下简称《标准》)确定的伤残程度及其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见附表1),按合同约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当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保险公司仅按其中一处的伤残等级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不完全相同最重要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只有一处,保险公司按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完全相同或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保险公司将该伤残等级在原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并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能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保险公司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以合同约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达到合同约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额时,合同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B.疾病身故、意外身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或在合同约定的等待期(按照保险公可相关规定续保的,续保的保险期间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后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已经交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C.意外医疗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和给付比例,分别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公司继续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责任的期限,门诊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十五日为限,住院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九十日为限。D.住院医疗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按照保险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续保保险期间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后因患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或特定门诊诊疗,保险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对被保险人累计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或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或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等待期、住院医疗保险金和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及给付比例,分别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公司继续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责任的期限,特定门诊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十五日为限,住院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九十日为限。E.重大疾病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三十日后(按照保险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续保保险期间内不受前述三十日的限制),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不受前述三十日的限制 | 一年 | 根据国寿乐学无忧综合意外伤害保险(A款)、国寿乐学无忧定期寿险(A款)、国寿附加乐学无忧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国寿附加乐学无忧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国寿附加乐学无忧重大疾病保险(C款)、国计生协〔2018〕38号 、粤计生协〔2015〕4号、粤计生协[2016]30号、珠计生协[2015]2号及本合同中的《承保方案》执行本项目补偿方案。 | 1,739,92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敏、万恒、周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1.8%;中标金额100-500万元,收费费率0.96%;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2022年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综合保险 | 2.510323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2年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综合保险):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739,920.00元 | 1 | 1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 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栋8楼
联系方式:0756-33889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88号2栋11层1103-2室
联系方式:0756-3622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婷婷
电 话:0756-3622620
珠海市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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