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第七采油厂工程车辆作业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公司第七采油厂
招标联系人郑艺04594496372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萍萍0459572723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6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2024年第七采油厂工程车辆作业 |
项目概况: |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项目编号及名称:012024FWTP0352 2024年第七采油厂工程车辆作业; 1.2项目服务地点:大庆油田第七采油厂生产生活区域; 1.3计划投资金额: 80万元(不含税); 1.4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1.5非招标采购范围:1、服务范围:第七采油厂辖区破损较严重的通井路,已无法通过小修养护维修,急需使用冷再生设备进行超小修维护。根据油田公司《2024年油田专用道路养护计划(第一批)》(庆油发【2024】64号)通知要求,为提高我厂油田生产作业道路养护水平,延长道路使用寿命,计划对部分符合冷再生施工条件的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维修破损路面12万平方米(暂定),需要使用冷再生机、自行式平地机、光轮压路机等道路养护设备。冷再生施工作业包括:井排路、通井路、进间路及生产作业场地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 2、谈判响应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79元/平方米(不含税),采用单价下浮方式报价。服务商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下浮报价。谈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取消其谈判资格。 |
项目单位: | 第七采油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2服务商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3服务商需提供冷再生设备1台,设备组成中包含压路机、刮平机、洒水车等。须提供上述设备车辆相对应的人员操作证和驾驶证。 2.4服务商须承诺:一是供应商能够自行解决与当地村民发生扣车、截车等情况;二是未按标准要求施工,发生事故时由供应商负责;三是承诺在实施周期内,根据生产生活需要,严格按项目计划和安全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连续性和安全性。 2.5服务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①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半年;②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一年;③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二年;④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三年。服务商失信分以谈判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服务商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3.1技术标准 冷再生机均匀拌合、振动压路机压实度、刮平机平整度 3.2技术要求 (一)就地冷再生路基施工中拌合应控制在4小时以内来完成,重新连加水泥重新合碾压过程中出现、松散。起皮现象时,应及时当开重新拌合,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光成曝压,使其达到质量要术。 (二)再生机必须均勾,连结地进行再生作业,不得随意变更速度或者中途停顿。再生机施工速度不得大于5m/min,再生至一个作业段终点后,将再生机和水车等施工起点,进行第二福施工。直至完成全幅作业的再生,邻两幅作业有间的重分觉度不得低于25理米。为保证工程质量,每天冷再生作业长度严禁超过700米(非阴雨天元)平地机作业天黑前必须实成,现场监理在压路机间期同实要核实压路遍数。 (三)冷再生作业时,必须与前一段搭接半米以上。 (四)根据再生厚度,压实度等的要要,配备足够数量,吨位的钢轮压路机、震动压路机,按照试验段确定的压实工艺在混合料最出的情况下进行碾压,保证压实后的再生层压实度和平整度的要求。压路机应以慢而均匀的速度碾压,初压速度宜为1.5-3km/h,复压和终压速度为2-4km/h。压路机初压时混合料的含水量应比最佳含水量大1%--2%,碾压过程中,再生层表面应始终保持湿润,如水分蒸发过快,应及时洒水润湿。严禁压路机在刚完成碾压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掉头、急刹车及停放。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10月30日(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起)— 2024年11月04日15:30,大厅每日出售文件时间:上午8:30至10:30,下午13:30至15:30,(节假日除外),报名系统过时将自动。请服务商合理安排文件购买时间,因报名系统过时自动引起的无法购买谈判文件问题,由服务商自行负责; 4.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东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招投标服务大厅; 4.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 4.3.1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4.3.2委托代理人本人购买文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4.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备注:支持支付宝、微信,各行银联卡支付)。服务商开具发票时,须提供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方可开具。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09时00分,地点为: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参加谈判会议的谈判响应服务商代表须为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5.3本谈判项目无须递交“审查资料原件”。 6.谈判 谈判时间:2024年11月06日09时00分; 谈判地点: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郑艺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4594496372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何萍萍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95727235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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