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泰顺县罗阳镇十条主干道新城大道路口改造提升工程(广场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041.6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3290500000586001001
预算金额1155.1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温州市宏泰建设有限公司1041.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招标项目名称:泰顺县罗阳镇十条主干道新城大道路口改造提升工程(广场改造)

二、招标项目编号:A3303290500000586001001

三、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六、中标候选人结果:

排名

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温州市宏泰建设有限公司

质量

合格

工期

150日历天

企业资质及证书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D333051773

投标报价

10416883.00元

七、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项目名称

所示项目规模、指标

/

/

/

八、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1

腾方建设有限公司

超过规定的解密时间,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

根据招标文件第13页3.4.6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县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拒绝其投标,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经全体评委一致认定作无效投标处理。

2

宁波颢润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3

浙江广荣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为:11860128.00元,超过本工程最高限价:11551485.95元。

根据招标文件第21页6.4.2 清标检查(5)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的规定,经全体评委一致认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九、评标情况:评标决议(决议.rar)、技术标分值(如有)

十、公示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次日起计算。

十一、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拒绝自行纠正或无法自行纠正的,可按《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泰顺县罗阳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电话:15058738515

投诉受理部门: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77-59291918

十二、未中标的投标人名单:未中标投标单位名单.pdf

泰顺县罗阳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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