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配套宿舍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配套宿舍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招标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配套宿舍
工程名称: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配套宿舍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龙岗区南湾街道三联路与联创路交汇处西南角,距离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250米
招标方式:小型简易公开招标
招标联系人:贺工 电话:82603632
招标范围: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配套宿舍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表等相关验收资料,达到水务主管部门专项验收要求,并代理招标人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备案等。
递交投标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2023年 10 月 31 日 15 点 0 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6 楼620会议室(罗湖区鸿昌广场6楼)
开标(截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 10 月 31 日 15 点 0 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6 楼620会议室(罗湖区鸿昌广场6楼)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次低价法(第二低价) 如出现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报价完全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具体抽签方式为:(1)抽签原则:由招标人抽取号码确定抽签中标原则:大/小号。(2)抽签顺序为投标人代表签到顺序。
投标上限价:2.24万元(总价包干)。
计价依据:
1、深水保(2007)362号《深圳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服务费计列办法》;
2、《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配套宿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等。
计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价格为总价包干,该合同价为投标人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由于下列情况造成工作量的变化,均不调整合同价款:
1、工程分批验收可能导致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分批进行,多次出具报告等情况;
2、由于水务主管部门要求,调整总结报告或反复办理验收及备案等情况;
工程结算报送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以评审结果或发包人指定的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定(审核)结论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本工程采用小型简易工程,最终结算价服务类限额不得超过(含)100万元。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后将合格的成果及有关资料提交给甲方后,招标人(甲方)支付至合同款的90%;经深圳市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完毕后,支付余款。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1星级(含1星级)以上的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1项近三年(即2020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水土保持验收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文件及水土保持验收报告,需体现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投标资料组成:
1、投标报价书(按招标人提供的附件1表格,签名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签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1项近三年(即2020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水土保持验收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为合同文件及水土保持验收报告,需体现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及自身综合实力对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内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报价,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上限价,将作为废标处理,请投标人谨慎报价。
2、根据《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小型工程简易招标管理办法(2018)》、《深圳市2021—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深财购〔2020〕60号)及深建市场〔2018〕19号文的有关规定,服务类项目小于100万元,可采用小型工程简易招标。
3、本工程采用小型工程简易招标形式(服务类),最终结算金额小于100万元。最终结算价以评审结果或发包人指定的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定(审核)结论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请投标人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身综合实力及市场价格对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内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合理报价,超过最高上限价投标报价规定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上述文件并承诺,严格执行招标公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等文件的相关约定,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合理竞价。
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不需编制技术标。
2、投标人投标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截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同时提交法人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格式
(1)投标文件应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签字用不褪色笔(钢笔、圆珠笔)书写;
(2)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印鉴。
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均使用A4纸打印,并使用文件袋,在封口粘贴处加盖密封企业公章。
(2)投标人根据本招标公告的要求,详细编写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两正本、一副本),按正副本分别单独装订成册,并在文件右上角处清楚地表明“正本”、“副本”。正本、副本须分别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正本”、“副本”。当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5、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附件1:《投标报价书》格式
附件2:《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配套宿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文档附件: 附件1: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配套宿舍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招标公告.doc
文档附件: 附件2:《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配套宿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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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配套宿舍
工程名称: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配套宿舍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龙岗区南湾街道三联路与联创路交汇处西南角,距离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250米
招标方式:小型简易公开招标
招标联系人:贺工 电话:82603632
招标范围: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配套宿舍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表等相关验收资料,达到水务主管部门专项验收要求,并代理招标人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备案等。
递交投标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2023年 10 月 31 日 15 点 0 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6 楼620会议室(罗湖区鸿昌广场6楼)
开标(截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 10 月 31 日 15 点 0 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6 楼620会议室(罗湖区鸿昌广场6楼)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次低价法(第二低价) 如出现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报价完全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具体抽签方式为:(1)抽签原则:由招标人抽取号码确定抽签中标原则:大/小号。(2)抽签顺序为投标人代表签到顺序。
投标上限价:2.24万元(总价包干)。
计价依据:
1、深水保(2007)362号《深圳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服务费计列办法》;
2、《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配套宿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等。
计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价格为总价包干,该合同价为投标人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由于下列情况造成工作量的变化,均不调整合同价款:
1、工程分批验收可能导致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分批进行,多次出具报告等情况;
2、由于水务主管部门要求,调整总结报告或反复办理验收及备案等情况;
工程结算报送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以评审结果或发包人指定的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定(审核)结论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本工程采用小型简易工程,最终结算价服务类限额不得超过(含)100万元。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后将合格的成果及有关资料提交给甲方后,招标人(甲方)支付至合同款的90%;经深圳市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完毕后,支付余款。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1星级(含1星级)以上的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1项近三年(即2020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水土保持验收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文件及水土保持验收报告,需体现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投标资料组成:
1、投标报价书(按招标人提供的附件1表格,签名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签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1项近三年(即2020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水土保持验收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为合同文件及水土保持验收报告,需体现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及自身综合实力对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内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报价,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上限价,将作为废标处理,请投标人谨慎报价。
2、根据《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小型工程简易招标管理办法(2018)》、《深圳市2021—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深财购〔2020〕60号)及深建市场〔2018〕19号文的有关规定,服务类项目小于100万元,可采用小型工程简易招标。
3、本工程采用小型工程简易招标形式(服务类),最终结算金额小于100万元。最终结算价以评审结果或发包人指定的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定(审核)结论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请投标人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身综合实力及市场价格对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内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合理报价,超过最高上限价投标报价规定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上述文件并承诺,严格执行招标公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等文件的相关约定,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合理竞价。
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不需编制技术标。
2、投标人投标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截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同时提交法人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格式
(1)投标文件应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签字用不褪色笔(钢笔、圆珠笔)书写;
(2)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印鉴。
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均使用A4纸打印,并使用文件袋,在封口粘贴处加盖密封企业公章。
(2)投标人根据本招标公告的要求,详细编写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两正本、一副本),按正副本分别单独装订成册,并在文件右上角处清楚地表明“正本”、“副本”。正本、副本须分别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正本”、“副本”。当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5、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附件1:《投标报价书》格式
附件2:《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配套宿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文档附件: 附件1: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配套宿舍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招标公告.doc
文档附件: 附件2:《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配套宿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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