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溧发改备[2018]6号
预算金额3680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溧水分中心)NO.2016G33、NO.2016G34地块项目NO.2016G33地块项目售楼处示范区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 ALS180312-01SG
1. 招标条件
南京未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NO.2016G33、NO.2016G34地块项目NO.2016G33地块项目售楼处示范区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改备[2018]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68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NO.2016G33地块项目售楼处示范区施工总承包工程
2.2 工程地点:薛李东路以东,中山东路以北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60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1258.52万元
2.8 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土石方、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包括售楼处、住宅样板房、入户大堂及电梯房)、高层室内精装修工程、钢结构、屋面、防水、建筑电气、给排水、智能化、通讯、动力、防雷、通风空调、防排烟、消防、幕墙 、燃气、门窗、人防、白蚁、园林建筑 、园林绿化、室外工程、道路工程、市政工程以及项目用地范围内所属企业委托的其它工程。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60118.97 m2;建筑物层数:18 层;其中地上层数:17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51.1 m;其中地下室面积:18467.87 m2;造价:11258.518074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4325.16 m2;幢数:7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评标价=投标报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4月26日15时34分到 2018年5月4日15时34分为止
8. 其他
1、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3、资格审查必须原件扫描上传的其他材料:(1)项目经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7年10月-2018年3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3)溧水区外地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到溧水区住建局建管处办理注册登记,领取《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外来建筑企业进溧单项登记所需材料在http://cjj.njls.gov.cn网站的“政务大厅-资料下载”中下载,咨询电话:025-57205497);(4)投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以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表》中的企业最终得分为准。(办理部门: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以上1-4条要求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 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5、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6、中标人需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0日内,以现金、银行本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的形式按中标价的10%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7、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未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1幢B座21层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栋1309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李巍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8602512630 电 话:83279861
传 真: 传 真:8327855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行大方巷支行
账 号: 账 号:4301011109002016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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