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SXHXZB2017-ZC-GK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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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碑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7-ZC-GK1065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联系方式:029-8962536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7592552/8958631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包: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全数字高档采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2导心电图机、全自动血凝仪、全自动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24h动态血压监测系统; 二包: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超声骨密度测量仪、便携采超、儿童生长发育评价仪、多普勒超声胎心仪、经皮黄疸测试仪;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一包:268.00万元;二包:197.00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商或设备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唯一授权书;[如果是产品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应附制造厂商对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厂家直投不需提供产品授权; 4.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所投设备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附页)及注册登记表【准】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 2.发售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3日14:3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6月13日14: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层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温 工 电话:029-87592552/89586315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