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维护自航应急清障船建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H202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道维护自航应急清障船建造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规划函[2020]8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及比例为政府资金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设计招标包括自航应急清障船1艘船舶设计。本船设计航区为内河B级,为单底、单甲板,钢质电焊结构,艉隧道形式,尖艏宽扁流线船型。船舶主尺度约为56.5米×17米×3.2米(总长×型宽×型深),航行吃水约1.4米,作业吃水约1.8米,设计航速13公里/小时,续航力2000公里,自持力10天,定员10人。采用全电力驱动全回转舵桨推进,主推进系统功率约为500千瓦×2台,主发电机组功率约为600千瓦×3台,生活发电机组功率约为50千瓦×1台。配置全回转起重机1台,主钩最大起重量100吨(10.5米~16.5米)。采用4锚定位方式,主甲板配置锚绞车4台。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招标包括自航应急清障船1艘,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技术设计(含中国船级社审批图)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提供满足建造招标的技术文件及整套施工图)。在船舶建造施工期及质量保修期派设计人员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及设计变更文件技术部分的编制与认可;配合完成竣工图纸、竣工验收工作等。
2.3设计周期:方案设计90天,方案设计周期从本船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到提交方案设计审查为止;技术设计90天,技术设计从取得主管部门方案设计批复起算,至提交检验机构审批为止。
在开始技术设计后35天内向建设单位提供满足建造招标所需的有关技术文件(包括建造招标用的主要图纸、说明书及各专业的设备及工属具明细表与材料预估单等)。
2.4最高投标限价:194万。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招标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船舶总体设计师)一名,需具备船舶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船体专业负责人一名,需具备船舶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轮机专业负责人一名,需具备船舶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船舶电气专业负责人一名,需具备船舶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后续服务负责人一名,可由上述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或参加本项目设计的其他人员承担。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2021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投标企业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企业须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佐证材料)。
3.4信誉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查询截图)。
3.5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7年至今)至少具有1艘长度不低于40米的机动船舶或工程船(疏浚、起重)设计经验。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5月7日9时00分至2022年5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有关手续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等相关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6.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受。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开标时间:2022年5月30日09时00分。
8.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8.3其他注意事项: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0 . 联系方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 话:0451-82625166
招 标 人: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江畔路112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51-5111880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吉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海路南侧、上海大街东侧东侨国际公寓4栋2-103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5765529513
*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