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开封市传染病医院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概况:规划食堂位于医院门诊综合楼地下一层,职工餐厅和病人餐厅分别位于厨房区域两侧。竣工前需在地上空闲地点临时设置食堂、职工餐厅,开始接诊病人需用餐车送餐至门诊大厅。
4、经营期限:三年
5、食品安全: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上岗从业证,方可上岗。
6、服务质量: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管理团队,能够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餐饮服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医院管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3.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力(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从成立之日起,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3.7 各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单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报名时间
1.开标之前递交投标材料即可。
2.投标人投标前必须缴纳10000元保证金至医院财务科,开标后,中标人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投标人一周内退还保证金),担保其违约及其承包期间产生的安全责任、经济责任、房屋损坏责任等。中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合同期满、合同终止后退还。
五、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9:30
地点:开封市传染病医院(开封市第六人民医院)新址(开封新区第九大街西侧,陇海七路南侧)行政楼一楼小会议室。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开封市传染病医院
联系人:杨智杰 15237839888
地 址:开封市传染病医院(开封市第六人民医院)新址(开封新区第九大街西侧,陇海七路南侧)行政楼一楼小会议室。
20240925(初稿)开封市传染病医院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