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人民医院骨科颈椎专科手术器械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16:22:08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华蓥市人民医院骨科颈椎专科手术器械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采购人为华蓥市人民医院,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华蓥市人民医院骨科颈椎专科手术器械等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RY-CGK-202401-01;
3.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
骨科颈椎专科手术器械等设备采购目录表 | |||
器械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后纵韧带钩刀 | 210×5.6×45° | 直型2把、镰刀形2把 | |
髓核钳 | 220mm×1.0 | 直头1把、弯头1把 | |
髓核钳 | 220mm×1.5 | 直头1把、弯头1把 | |
髓核钳 | 220mm×2.0 | 直头1把、弯头1把 | |
髓核钳 | 220mm×3.0 | 直头1把、弯头1把 | |
枪钳 | 超薄刃口220mm×2.0 | 90°1把、 110°1把 | |
枪钳 | 超薄刃口220mm×2.0 | 90°1把 | |
枪钳 | 超薄刃口220mm×3.0 | 90°1把、 110°1把 |
(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医院临床科室使用需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最高限价:42000元(骨科颈椎专科手术器械等设备采购目录表所载全部内容);
5.竞争性谈判规则:见附件1。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三、供货商确定办法
根据医院给出的最高限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骨科颈椎专科手术器械等设备采购目录表所载全部内容打包报价。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复印件盖鲜章);
2.投标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盖鲜章,仅限医疗器械适用,若二者证件已经合一,则只需提供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证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报名要求及其它
1.报名时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委托书原件(盖鲜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鲜章)、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及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单位及数量,采购单位在本项目开标前予以保密。须现场报名。
六、质疑和澄清
投标人对公告有异议,应在发布公告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华蓥市人民医院提出,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和事实依据,采购人不接受猜测性的、无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的质疑。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质疑,则表示对招标公告的完全接受,不得在开标过程中对招标公告提出质疑。
采购人可以对招标公告进行澄清、补遗或更正,并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网站进行公告,投标人应自行查看并获取该项目相关的澄清、补遗或更正内容,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阅、下载相关内容造成的后果自负。
七、竞争性谈判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竞争性谈判公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2日。
2.报名时间:公示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华蓥市人民医院综合楼1楼采购科(华蓥市望月街27号)。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报名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报名的,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件均需加盖公司鲜章;提供联系方式。
5.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八、竞争性谈判方式
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谈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竞争性谈判联系方式
1.电话:0826-4822127;
2.联系人:向先生、贺先生。
附件:1. 华蓥市人民医院骨科颈椎专科手术器械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目录要求及竞争性谈判规则
2. 报价函、报价表、承诺函及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华蓥市人民医院
2024年1月10日
附件1
华蓥市人民医院骨科颈椎专科手术器械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目录要求及竞争性谈判规则
一、采购目录
器械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后纵韧带钩刀 | 210×5.6×45° | 直型2把、镰刀形2把 |
髓核钳 | 220mm×1.0 | 直头1把、弯头1把 |
髓核钳 | 220mm×1.5 | 直头1把、弯头1把 |
髓核钳 | 220mm×2.0 | 直头1把、弯头1把 |
髓核钳 | 220mm×3.0 | 直头1把、弯头1把 |
枪钳 | 超薄刃口220mm×2.0 | 90°1把、 110°1把 |
枪钳 | 超薄刃口220mm×2.0 | 90°1把 |
枪钳 | 超薄刃口220mm×3.0 | 90°1把、 110°1把 |
二、相关要求
(一)报价组成:供应商报价应是将手术器械运到现场并安装调试培训结束确保正常使用的全部费用,包括手术器械、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验(测)、培训、利润、税费及售后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执行期间总价不变,采购人无需另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该价款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手术器械(含零部件、配件),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手术器械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现行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若手术器械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手术器械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5.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后1年,若生产厂商规定的质保期超过 1 年的,以生产厂商质保期为准。
(三)交货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交货完毕,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资料及培训技术支持。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无法远程服务的,12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维修或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质保期内设备出现3次及以上的故障情况,供应商须重新更换全新产品,合同余款5%医院将不予支付。质保期满后,若需成交供应商继续承担维护的,只收取成本费。
2.成交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五)货款支付: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正规全额有效发票及相关支付材料至医院,医院收到支付资料后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款5%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进行支付。
(六)其他要求: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招投标规则
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中标单位的供应质量,同时杜绝恶意低价中标的事情发生,特制定如下规则:
1.各投标人请将报价函、报价表和承诺函文件单独密封包装并单独递交,并标注上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要求以上文件都盖鲜章)。
2.投标人供应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要求。
3.投标(报价)者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核算成本(包括税费等所有费用),做到合理报价。
4.本次招标报价最低者中标。(采取低价中标方式,投标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者中标。由评审小组发起再次报价,供应商以各自的第一轮报价作为最高限价进行第二次报价,直至决出最低报价为止。请各投标人自备2份以上报价表(第 次)并加盖鲜章)。
5.投标人现场提供资料并要求密封包装(包括资格响应文件正副本各1套、技术响应文件正副本各1套、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委托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要求加盖鲜章)。
6、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不能满足该项目供货要求,项目款不予结算,且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不再允许参加医院组织的招标活动。
附件2
一、报价函
华蓥市人民医院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华蓥市人民医院骨科颈椎专科手术器械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首轮总报价为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技术及服务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谈判,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天。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报价表(首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单位 | 报价(元) | 备注 |
1
|
注:所报价格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报价表(第 次)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单位 | 报价(元) | 备注 |
1
|
注:1.供应商自行打印此表格,携带单位公章做好谈判过程中(轮次)现场(第二次/最后)报价准备。
2.所报价格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3.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承诺函
华蓥市人民医院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及招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成交资格、没收保证金、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谈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九、我单位承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没有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否则我公司本次报价、成交作无效处理。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人(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1.国家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资料(加盖供应商印章);
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询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截图资料(加盖供应商印章,事业单位参与不提供);
3.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截图资料(加盖供应商印章)。
备注: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资料、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截图资料及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截图资料的真实性以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查询为准。成交供应商若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资格,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