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电务段2024年轨道故障诊断仪等仪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24YY-212)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电务段2024年轨道故障诊断仪等仪表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济局-济南电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3个包件:包件1-轨道故障诊断仪,包件2-道岔拉阻力测力传感器及道岔拉力阻力测试仪手持终端,包件3-轨道绝缘在线测试仪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3个包件:包件1-轨道故障诊断仪,包件2-道岔拉阻力测力传感器及道岔拉力阻力测试仪手持终端,包件3-轨道绝缘在线测试仪,均不可拆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3.1.2.所投物资须具有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铁总运【2015】238号《普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技术标准出具的近五年(至开标之日止)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须在开标现场提供样品,功能验证。
3.1.3.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济南局集团公司内企业)。
3.1.4投标人须在标书中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3.1.5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
3.1.6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1.7近一年(截止开标当月)内,企业或法人代表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行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查询;
3.1.8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1.9投标人或所投标产品未处在济南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等被限制使用或处罚期内;不接受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参与除公开招标以外的其它方式的采购项目。
3.1.10成交物资受国铁集团及济南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成交结果。
3.1.11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8月16日 08:30至2024年8月20日 16: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 09:30,地点为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7楼701谈判二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济局-济南电务段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堤口南路32号
邮 编: 250000
联 系 人:刘女士;崔先生(技术咨询)
电 话: 0531-82428546/0531-82423676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6楼
邮 编: 250000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 0531-82428204
传 真: /
电子邮件:a724088546@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车站支行 105451000651(银行联行号)
账 号: 37001615502050148195
8.其他
报名及发售标书联系人:尹先生,0531-82424302,0531-82424301
开具标书费发票联系人:范女士,0531-82429806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法参加投标的,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供放弃投标书面说明(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和弃权的包件号并加盖单位公章);无故不参加投标,且不出具放弃投标书面说明影响招标进度的,将纳入供应商年度评价考核。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