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怀来县卷烟营销部旗台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7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怀来县卷烟营销部旗台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怀来县卷烟营销部旗台建设工程项目
2.2采购内容:择优选定1家建设单位,承担采购人怀来县卷烟营销部旗台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采购人关于工程建设方面相关工作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旗台建设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建筑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规范、标准及采购人内部管理要求。
2.5最高限价:8.5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雕塑工艺品制造、石碑、石材加工、销售及安装资质。
3.2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2022年度公示报告。
3.3(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020年8月1日至磋商当日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行贿行为记录;(3)未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以磋商当日磋商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磋商当日磋商小组现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10月20日09:00时至2023年10月2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怀来县卷烟营销部现场领取(地址:张家口市怀来县存瑞东街59号)。
4.2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2022年度公示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纸质资料须加盖公章)进行登记资格,由采购人现场对违法失信、行贿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进行查询,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免费提供磋商文件。注:(1)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真实、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因报名材料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及与原件的一致性等问题导致报名不通过的由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负责。(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3磋商文件以现场领取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发送方式免费提供。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09:00时,地点为: 张家口市怀来县存瑞东街59号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河北省烟草专卖局)(he.tobacco.gov.cn)”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口市怀来县存瑞东街5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3-6223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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