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黄埔区2023年创建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咨询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5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号
联系人:高航
联系电话:020-89856501
二、采购项目及概况
1、项目名称:黄埔区2023年创建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3、项目内容:
(1)编制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 三册一表) , 梳理完善工程管理制度;
(2)编制水闸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3)制定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标准;
(4)编制水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5)编制水闸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6)编制水闸控制运用计划;
(7)开展水闸设备等级评定;
(8)标准化管理工程汇报宣传片制作;
(9)标准化管理工程创建全过程咨询指导及相关事项。
4、项目范围:新担涌东闸、墩头涌水闸
5、项目期限:2023年4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预算金额:54万元
三、采购方式
1、根据相关法规,本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邀请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单位参加询价。
2、拟邀请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广州)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进行询价。
四、询价流程
1、询价小组:由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相关人员组成。
2、参加询价采购人员须提交投标报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声明、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等。以上文件均需盖单位公章,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密封,否则不予接收。
3、本公告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4月23日,请上述单位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到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号3楼会议室参加询价采购会议,并现场递交询价报价书。
4、采购小组当众开启各单位的报价书,以最低价报价单位确定为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如有最低报价相同的单位,则以摇珠的方式确定。
5、询价采购结果确定3个工作日内,在黄埔区信息网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
6、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在公示完毕后5天内由采购人发中标通知书。
六、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号,投诉电话:020-82287752)。
七、发布方式
本公告在黄埔区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
公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及补充在黄埔区信息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黄埔区信息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号
联系人:高航
联系电话:020-89856501
二、采购项目及概况
1、项目名称:黄埔区2023年创建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3、项目内容:
(1)编制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 三册一表) , 梳理完善工程管理制度;
(2)编制水闸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3)制定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标准;
(4)编制水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5)编制水闸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6)编制水闸控制运用计划;
(7)开展水闸设备等级评定;
(8)标准化管理工程汇报宣传片制作;
(9)标准化管理工程创建全过程咨询指导及相关事项。
4、项目范围:新担涌东闸、墩头涌水闸
5、项目期限:2023年4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预算金额:54万元
三、采购方式
1、根据相关法规,本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邀请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单位参加询价。
2、拟邀请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广州)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进行询价。
四、询价流程
1、询价小组:由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相关人员组成。
2、参加询价采购人员须提交投标报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声明、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等。以上文件均需盖单位公章,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密封,否则不予接收。
3、本公告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4月23日,请上述单位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到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号3楼会议室参加询价采购会议,并现场递交询价报价书。
4、采购小组当众开启各单位的报价书,以最低价报价单位确定为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如有最低报价相同的单位,则以摇珠的方式确定。
5、询价采购结果确定3个工作日内,在黄埔区信息网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
6、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在公示完毕后5天内由采购人发中标通知书。
六、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号,投诉电话:020-82287752)。
七、发布方式
本公告在黄埔区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
公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及补充在黄埔区信息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黄埔区信息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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