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慈城镇农田水利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金额
157.5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2022】cg1041号
预算金额157.53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丁华0574-87939871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慈城镇农田水利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7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022】CG1041号

项目名称:慈城镇农田水利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预算金额(元):1575383

最高限价(元):157538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慈城镇农田水利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7538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由采购人委托中标人负责慈城镇农田水利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工作,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招标代理、建设管理、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其他受到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工作,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财务决算审计完成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合格有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其他任何在监项目。
(4)若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且为承担(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或造价咨询专项咨询服务)的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岗位不可兼任,联合体全体成员数不超过三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6日至2022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7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7日 13:30

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 138 号北投大厦南楼 7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告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2.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2.5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5.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5.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2.5.3投标文件制作:
2.5.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5.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2.5.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6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7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8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等介质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9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进行评标。
2.10 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本项目开标及评审过程,所有工作人员及评审小组成员均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评标室内所有人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2.11疫情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2.12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分网。
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慈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城南旧事街区

传真: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574-87594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何丁华

项目联系方式:0574-87939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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