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土建施工监理第TJJL标段项目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褚超敏0574-89381789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丹丹1881019596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土建施工监理第TJJL标段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核准的复函》(甬发改审批〔2023〕24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15沈海高速公路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3〕102号)批准,施工图已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局以浙甬交许〔2023〕5000078号批复,项目业主为宁波甬台温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宁波甬台温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2.2.1现有高速公路概况:本改扩建项目为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既有高速为同三国道主干线宁波市境高速公路大契至西坞段公路工程,工程起于鄞州区G15沈海高速与宁波绕城高速交叉处的姜山北枢纽;终点位于奉化西坞甬台温高速公路一期二期分界点,与西坞至麻岙岭段相接。路线经鄞州区姜山镇、奉化区西坞街道,现状高速设姜山北、鄞州南两处互通式立交。宁波姜山至西坞段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20km/h,路基标准宽度26m,2001年12月建成通车。据统计,2019年宁波段路段年平均日交通量已达到56937pcu/d,已降至四级服务水平,局部路段如姜山北至奉化互通段交通量已超7万辆,交通量已饱和。既有高速主要规模有主线桥梁大桥1364米/6座,中桥807米/14座,小桥134米/5座,涵洞42道,通道桥20座,互通立交2座(其中枢纽立交1座),主线下穿分离式6座。
2.2.2改扩建项目概况:本项目起自鄞州区G15沈海高速与宁波绕城高速交叉处的姜山北枢纽,自北向南经鄞州区姜山镇东北侧,在姜山镇东南侧上跨鄞城大道,继续向南至奉化界、跨鄞奉江、大成东路、终于西坞街道西南侧,接同步改扩建的G15沈海高速公路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项目路线全长约14.089公里,其中沿既有高速两侧抬升高架长13.259公里,改扩建段长0.83公里。
本项目由双向四车道改扩建为双向八车道,起讫桩号为K0+996.224~K15+085,全线主线设置桥梁13510.21米/4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特大桥13258.5m/1座(新建连续高架桥),中桥251.71m/3座(加宽改造利用),涵洞2道(接长利用)。全线局部改建姜山北枢纽互通1处,改建鄞州南互通1处。
2.2.3技术标准
本项目在既有高速两侧抬升设置高架桥的改扩建方案,全线按照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分离式路基宽度2×20.75米。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2.4施工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全线土建分为3个标段,机电工程分为1个标段,房建及绿化工程分为1个标段(详见附件七项目概况)。
2.3监理招标范围:
第TJJL标段:主线起讫桩号K0+996.224~K15+085(TJ-1、TJ-2标的全部施工内容),路线长约14.089km,招标范围为标段桩号范围内的路基(含硬路肩挖除及老路路基病害处理)、路面工程(含路面病害处理、新老路面罩面)、桥涵(不含主线鄞奉高架桥预制混凝土梁及对应的桥梁附属结构)、互通、交叉、交通安全设施、三改(含三改路面)、保通路(含保通需要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安、机电、声屏障等临时工程)、收费站及所有站所的场地填筑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监理标段不设监理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由委托人通过依法招标选定的中心试验室承担。
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计划设3个监理标段,即土建施工监理第TJJL标段、梁板预制及安装施工监理标段(含房建及绿化施工监理)、机电施工监理第JDJL标段。本次招标为土建施工监理第TJJL标段。
第TJJL标段:监理服务期为69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45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监理3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监理42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土建施工监理第TJJL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秒。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4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甬台温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科技园区东一路
联系人:褚超敏
联系电话:0574-89381789
电子邮件:19005574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8楼
联系人:冯丹丹
联系电话:18810195962
电子邮件:nbjtpp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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