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州市2023-2025年度普通国省道桥梁建模及桥梁荷载验算评估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泰州市2023-2025年度普通国省道桥梁建模及桥梁荷载验算评估项目
2023-2025QLJMJQLYS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2023-2025年度普通国省道桥梁建模及桥梁荷载验算评估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执法函〔2022〕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目前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管养普通国省道桥梁共计650座。按照设计荷载等级、桥型及跨径等分为67类,具体见“泰州市管养普通国省道桥梁分类表”。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交执法函〔2022〕64号)要求,大件运输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含)的须进行桥梁荷载验算。为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开展泰州市2023-2025年度普通国省道桥梁建模及桥梁荷载验算评估项目,对管养650座桥梁建立有限元模型库,同时对泰州市内件车货总重100吨(含)以上超限运输申请,开展桥梁荷载验算(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及安全评估等服务工作。
泰州市管养普通国省道桥梁分类表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合同段,即2023-2025QLJMJQLYS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完成泰州中心管养的650座普通国省道桥梁有限元模型库建立工作并免费维护;
(2)对在泰州市内运输的车货总重100吨(含)以上超限运输许可审批案件,进行桥梁荷载验算(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并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验算报告(桥梁有限元模型库建立期间,验算报告出具时间为3个工作日内);
(3)编制过境件常用推荐线路(大件通道),协助调整大件运输线路。
(4)对申请人提供的大件运输加固方案或通行大件运输公路安全性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意见。
(5)合同期内如遇国省道调整,以实际管养线路和所属桥梁为准,如遇桥梁增加,不额外支付费用。
(6)针对市内件且通行市内高速的,技术服务单位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协助完成验算评估及审批工作。
2.3 服务周期
服务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次日起三年内包干审批部门发起的泰州市级大件运输专项桥梁荷载验算,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次日起一年内完成招标人管养的650座桥梁有限元模型库建立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大桥或特大桥设计项目,或大件运输桥梁验算业绩(以系统生成打印报表为准)。
3.4 信誉要求: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5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大桥及以上桥梁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担任过大件运输桥梁验算业绩的项目负责人(以系统生成打印报表为准)。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职称。
(3)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 (2023年6月~2023年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网站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03室
电 话:0523-86393320
联 系 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东方名邸888号
电 话:0523-86351266、18351014281
联 系 人:陈倩
9.其他
9.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3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4 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9.5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17:30,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17:3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6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9:30)前准备好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7 本项目非勘察设计招标,鉴于对投标人的资质及业绩等评审要求,为方便投标人投标,故本项目的招标类别选择为“设计类”,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及分数”亦以“勘察设计类别”进行评审。电子招标文件中部分勘察设计字眼为制作工具和范本中的固定内容,无法调整,均指本招标项目内容。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9月12日
2023-2025QLJMJQLYS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2023-2025年度普通国省道桥梁建模及桥梁荷载验算评估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执法函〔2022〕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目前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管养普通国省道桥梁共计650座。按照设计荷载等级、桥型及跨径等分为67类,具体见“泰州市管养普通国省道桥梁分类表”。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交执法函〔2022〕64号)要求,大件运输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含)的须进行桥梁荷载验算。为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开展泰州市2023-2025年度普通国省道桥梁建模及桥梁荷载验算评估项目,对管养650座桥梁建立有限元模型库,同时对泰州市内件车货总重100吨(含)以上超限运输申请,开展桥梁荷载验算(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及安全评估等服务工作。
泰州市管养普通国省道桥梁分类表
序号 | 设计荷载等级 | 桥型 | 跨度(m) | 桥型数量 | |
1 | 公路-I级 | 空心板 | 6、8、10、13、16、18、20、22 | 8 | |
2 | 实心板 | 5、6 | 2 | ||
3 | 桁架梁 | 75 | 1 | ||
4 | 80 | 1 | |||
5 | 85 | 1 | |||
序号 | 设计荷载等级 | 桥型 | 跨度(m) | 桥型数量 | |
6 | 公路-I级 | 连续刚构 | 12+18+12 | 1 | |
7 | 组合箱梁 | 25、30、35 | 3 | ||
8 | 等截面连续箱梁 | 3*27 | 1 | ||
9 | 3*28 | 1 | |||
10 | 3*29 | 1 | |||
11 | 7*31 | 1 | |||
12 | 15+4*20+15 | 1 | |||
13 | 2*20+25+2*20 | 1 | |||
14 | 25+30+28+25 | 1 | |||
15 | 3*30+2*25+1*35+5*30 | 1 | |||
16 | 2*34+2*34+33+2*33+30 | 1 | |||
17 | 3*27.25+27.25 | 1 | |||
18 | 30+32+23 | 1 | |||
19 | 29+30+29 | 1 | |||
20 | 32.4+33.6+33+33 | 1 | |||
21 | 26.5+27+26.5+25 | 1 | |||
22 | 2*15+25+2*15 | 1 | |||
23 | 28.5+5*29 | 1 | |||
24 | 20+22.5+25+19.5+18 | 1 | |||
25 | 25+30+28+25 | 1 | |||
26 | 25.5+45+24.5 | 1 | |||
27 | 19.38+2*25+24.91 | 1 | |||
28 | 变截面连续箱梁 | 30+45+30 | 1 | ||
29 | 35+45+35 | 1 | |||
30 | 30+50+30 | 1 | |||
序号 | 设计荷载等级 | 桥型 | 跨度(m) | 桥型数量 | |
31 | 公路-I级 | 变截面连续箱梁 | 33+50+33 | 1 | |
32 | 35+60+35 | 1 | |||
33 | 40+60+40 | 1 | |||
34 | 42+60+42 | 1 | |||
35 | 40+65+40 | 1 | |||
36 | 40+70+40 | 1 | |||
37 | 42+70+42 | 1 | |||
38 | 42+70+48 | 1 | |||
39 | 48+80+48 | 1 | |||
40 | 49+85+54 | 1 | |||
41 | 55+85+55 | 1 | |||
42 | 54+90+54 | 1 | |||
43 | 60+90+60 | 1 | |||
44 | 系杆拱 | 70 | 1 | ||
45 | 77 | 1 | |||
46 | 80 | 1 | |||
47 | 斜拉桥 | 43+117+185 | 1 | ||
48 | 公路-II级 | 空心板梁 | 6、6.5、8、10、13、16、20、25 | 8 | |
49 | 实心板梁 | 5.6 | 1 | ||
50 | 组合箱梁 | 24 | 1 | ||
51 | 变截面连续箱梁 | 40+70+40 | 1 | ||
52 | T梁 | 25 | 1 | ||
53 | 系杆拱 | 43 | 1 | ||
54 | 56 | 1 | |||
55 | 汽车-超20级 | 空心板梁 | 20 | 1 | |
序号 | 设计荷载等级 | 桥型 | 跨度(m) | 桥型数量 | |
56 | 汽车-超20级 | 组合箱梁 | 30 | 1 | |
57 | T梁 | 30、40 | 2 | ||
58 | 系杆拱 | 60 | 1 | ||
59 | 汽车-20级 | 空心板梁 | 5、5.5、6、8、9、10、13、15、16、20、25 | 11 | |
60 | 整体现浇板 | 5、5.5、7、8 | 4 | ||
61 | 组合箱梁 | 20、30 | 2 | ||
62 | 等截面连续箱梁 | 16+14*20+16 | 1 | ||
63 | 4*20+40+4*20 | 1 | |||
64 | T梁 | 20、30、40 | 3 | ||
65 | 系杆拱 | 60 | 1 | ||
66 | 70 | 1 | |||
67 | 76 | 1 |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合同段,即2023-2025QLJMJQLYS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完成泰州中心管养的650座普通国省道桥梁有限元模型库建立工作并免费维护;
(2)对在泰州市内运输的车货总重100吨(含)以上超限运输许可审批案件,进行桥梁荷载验算(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并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验算报告(桥梁有限元模型库建立期间,验算报告出具时间为3个工作日内);
(3)编制过境件常用推荐线路(大件通道),协助调整大件运输线路。
(4)对申请人提供的大件运输加固方案或通行大件运输公路安全性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意见。
(5)合同期内如遇国省道调整,以实际管养线路和所属桥梁为准,如遇桥梁增加,不额外支付费用。
(6)针对市内件且通行市内高速的,技术服务单位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协助完成验算评估及审批工作。
2.3 服务周期
服务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次日起三年内包干审批部门发起的泰州市级大件运输专项桥梁荷载验算,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次日起一年内完成招标人管养的650座桥梁有限元模型库建立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大桥或特大桥设计项目,或大件运输桥梁验算业绩(以系统生成打印报表为准)。
3.4 信誉要求: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5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大桥及以上桥梁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担任过大件运输桥梁验算业绩的项目负责人(以系统生成打印报表为准)。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职称。
(3)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 (2023年6月~2023年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网站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03室
电 话:0523-86393320
联 系 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东方名邸888号
电 话:0523-86351266、18351014281
联 系 人:陈倩
9.其他
9.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3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4 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9.5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17:30,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17:3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6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9:30)前准备好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7 本项目非勘察设计招标,鉴于对投标人的资质及业绩等评审要求,为方便投标人投标,故本项目的招标类别选择为“设计类”,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及分数”亦以“勘察设计类别”进行评审。电子招标文件中部分勘察设计字眼为制作工具和范本中的固定内容,无法调整,均指本招标项目内容。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9月1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