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82]fjgc[gk]2019008
预算金额9.6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黄为强13850154297
公告正文
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校园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校园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福建华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FJGC[GK]2019008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校园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2 其他数据录入设备 显示屏控制发送卡 1 国内 2320 2320 凯视达 S6
1 1-1 LED显示屏 LED显示屏 40.69 平方米 国内 8425 342813.25 利亚德 SV6S
1 1-3 其他数据录入设备 显示屏控制接收卡 32 国内 280 8960 凯视达 G6
1 1-4 其他计算机软件 显示屏控制系统 1 国内 2380 2380 凯视达、Kommander Z1巨子、巨子统一门户融合集成软件
1 1-5 视频处理器 视频处理器 1 国内 4350 4350 领视 KS800
1 1-6 录放音机 功放音响 1 国内 4400 4400 迪士普 TA2218
1 1-7 空调机 空调 2 国内 2800 5600 美的 KF-35GW/Y-DA400(D2)
1 1-8 台式计算机 电脑 1 国内 4460 4460 惠普 电脑显示器:HP LV2011 MONITOR;电脑主机:HP 288 Pro G3 MT Business PC-F5010000059
1 1-9 其他安全设备 安全保护设备 1 国内 2400 2400 巨子 AQ-U
1 1-10 配电箱 配电箱 1 国内 8450 8450 荣富 RF-LM200
1 1-11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钢结构外装饰 1 国内 76000 76000 金牛 /
1 1-12 绝缘电线和电缆 主电缆+弱电线缆 1 国内 23500 23500 梓阳 YJV 4*16+1*10
1 1-13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安装运输调试 1 国内 3400 3400 福建华众 /
1 1-14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互动答题系统 21 国内 17950 376950 科盟 QRF999
1 1-15 磁盘阵列 磁盘存储 1 国内 279900 279900 曙光 DS800-G35H
1 1-16 以太网交换机 监控核心交换机 1 国内 44800 44800 锐捷 RG-S7505
1 1-17 入侵防御设备 网络入侵防御系统 1 国内 96950 96950 绿盟网络入侵防御系统 NX3-CH3350
1 1-18 入侵防御设备 WEB应用防护系统 1 国内 159800 159800 绿盟WEB应用防护系统 WAFNX3-P600A
1 1-19 行业应用软件 平台软件 1 国内 21980 21980 海康威视 iVMS-CIP-AI
1 1-20 服务器 双路服务器 1 国内 27950 27950 海康威视 DS-VE22S-B
1 1-21 其他识别输入设备 学生人脸抓拍机 5 国内 9210 46050 海康威视 iDS-EPT8142-M/F
1 1-22 服务器 课堂人脸比对服务器 1 国内 55900 55900 海康威视 iDS-ENS2016-H/E
1 1-23 显示及调节仪表 电子班牌 5 国内 4300 21500 海康威视 DS-D6122TL-B
1 1-24 其他识别输入设备 人脸抓拍机 6 国内 8450 50700 海康威视 DS-2CD7A27EWD-IZ
1 1-25 通用摄像机 周界摄像机 3 国内 580 1740 海康威视 DS-2CD2T26WD-I3
1 1-26 视频处理器 人脸比对超脑 3 国内 39750 119250 海康威视 iDS-9608NX-I8/X
1 1-28 通信配套设备 技术安装调试费 1 国内 42000 42000 / /
1 1-27 移动存储设备 硬盘 2 国内 880 1760 希捷 ST8000VX0002
合计: 1836263.25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叁万陆仟贰佰陆拾叁元贰角伍分元(¥1836263.25)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

4.3交付条件: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付合同款。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次;验收期次说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设备并安装调试,在本采购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及交付采购方能正常使用之前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中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设备,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持有正式发票和用户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95%。
2 5 待所采购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于质保期结束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10.6我司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设备交付采购人使用的,延期7天内(含7天)的,按合同总额的3%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8-15天(含15天),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16-30天(含30天),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采购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任何一方均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 福建华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长乐市航城街道里仁村厚德一号 住所: 闽侯县海西科技园创业大厦24层
单位负责人: 郑德煌 单位负责人: 余一帆
委托代理人:
黄为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600876829
联系方法: 1385015429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新支行
账号: 账号: 1000 5637 7120 0100 01


签订地点:福州市


签订日期:2019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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