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qxx-2022-268
预算金额140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清禧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878691787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赤水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天台镇凤凰片区、大同镇、文
和水}华街道城市管网延伸、旺隆水库至太和水厂水网连通(应急供水)、
片区农官长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白云乡片区农村供水保障)等工程可行性
服务招标 研究报告服务招标
xX 2022-26 项目编号:GZQXX-2022-268
文件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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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排水管理服招!标 人:赤水市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
么有
祥!程项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清禧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十一尸 编制 时间:二O二二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卷.................................................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卷................................................................ 50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51
第三卷................................................................ 54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赤水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天台镇凤凰片区、大同镇、文华街道城市管网延 伸、旺隆水库至太和水厂水网连通(应急供水)、官长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白云乡 片区农村供水保障)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水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天台镇凤凰片区、大同镇、文华 街道城市管网延伸、旺隆水库至太和水厂水网连通(应急供水)、官长片区农村规 模化供水、白云乡片区农村供水保障)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招标 已由赤水市 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以赤发改复【2022】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水市供排水管理服务中 心,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赤水市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赤水市全市6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赤水市白云乡、赤水市官渡镇、长期镇、赤水市天台镇、赤水市大同镇、文华街道、赤水市旺隆镇、复兴镇
2.2建设规模:1、赤水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涉及赤水市6个乡镇、1 个办事 处,总计覆盖人口10.75万人,其中规模化水厂工程4个,覆盖供水人口5.39万人,管网连通工 程2个,覆盖供水人口0.8 万人,集镇管网延伸工程5个,覆盖供水人口1.98万人,集镇供水改 造工程8个,覆盖供水人口2.58万人。
2、赤水市白云乡:新建河坝水厂1座,供水规模1200m3/d,占地面积562m²,包括一体化设 备1套,300m³清水池1座,综合房1座,分别设有消毒间、值班室、库房、厕所。配水干管供11 根,总长约25.84km。
3、赤水市官渡镇、长期镇:新建官长水厂1座,日供水量3000m3/d,占地面积700m²,包括∶一体化净水器、清水池、消毒间、库房、值班室及其他附属设施新建清水池1座,长10m,宽18m,高3.6m,有效容积540m³,总容积648m³新建输水主干管2条,为D250涂塑钢管总长4.79km,新建 输水干管11 条,总长47.13km。
4、赤水市天台镇:新建凤凰水厂1座,设计规模3000m3/d,占地面积700m²,包括∶一体化 净水器、消毒间、库房、值班室及其他附属设施;新建清水池1座,长10m,宽18m,高3.6m,有 效容积540m²,总容积648m³;新建输水主干管1条,为D250热镀锌钢管总长0.65km;新建配水干
管及配水支管∶总长 53.25km(其中配水干管长11.50km,配水支管33条长41.75km)。
5、赤水市大同镇、文华街道:赤水市文华街道严家社区和双龙社区安装DN110PE管12.6km、
DN50PE管道8.6km、DN25PE 管道 21km。赤水市大同镇安装 DN110PE 干管 5.7km、支管 DN50PE
管 10.5km、DN160PE 管道17.9km。
6、赤水市旺隆镇、复兴镇:建设输水干管21.28km,均为DN400球墨铸铁管。
2.3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2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24900万元(赤水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50万元、赤水市天台 镇凤凰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15万元、赤水市大同镇、华街道城市管网延伸工程10万元、赤水 市旺隆水库至太和水厂水网连通(应急供水)工程30万元、赤水官长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20 万元、赤水白云乡片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5万元)
2.4招标范围:赤水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天台镇凤凰片区、大同镇、文华街道城 市管网延伸、旺隆水库至太和水厂水网连通(应急供水)、官长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市白云 乡片区农村供水保障)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水文 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
4.投标确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布,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文件、投标保证金 虚拟子帐号等招标相关资料自 2022 年 月 日起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http://ggzyjy.zunyi.gov.cn/)下载、获取,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已经公开 发布的所有事项。
4.2 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4小时前(若截止时间延期相应顺延),登录 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投标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网址
http://220.197.200.182:88/ZYHY/)。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
http://220.197.200.182:88/ZYHY/)(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 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赤水市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赵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84254866
地 址:赤水市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清禧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 系 电 话:18786917872
地 址:赤水市嘉豪国际12-9
监督单位:赤水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851-22823443
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赤水市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赤水市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879804113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贵州清禧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赤水市嘉豪国际12-9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8786917872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赤水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天台镇凤凰片区、大同镇、文华街道城市管网延伸、旺隆水库至太和水厂水网连通(应急供 水)、官长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白云乡片区农村供水保障)等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招标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赤水市全市12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赤水市白云乡、赤水市官渡 镇、长期镇、赤水市天台镇、赤水市大同镇、文华街道、赤水市 旺隆镇、复兴镇
1.1.6 项目建设规模 1、涉及赤水市6个乡镇、1 个办事处,总计覆盖人口10.75万人,其中规模化水厂工程4个,覆 盖供水人口5.39万人,管网连通工程2个,覆盖供水人口0.8 万人,集镇管网延伸工程5个,覆 盖供水人口1.98万人,集镇供水改造工程8个,覆盖供水人口2.58万人。 2、赤水市白云乡:新建河坝水厂1座,供水规模1200m3/d,占地面积562m²,包括一体化设备1 套,300m³清水池1座,综合房1座,分别设有消毒间、值班室、库房、厕所。配水干管供11根, 总长约25.84km。 3、赤水市官渡镇、长期镇:新建官长水厂1座,日供水量3000m3/d,占地面积700m²,包括∶ 一体化净水器、清水池、消毒间、库房、值班室及其他附属设施新建清水池1座,长10m,宽18m, 高3.6m,有效容积540m³,总容积648m³新建输水主干管2条,为D250涂塑钢管总长4.79km,新 建输水干管11 条,总长47.13km。 4、赤水市天台镇:新建凤凰水厂1座,设计规模3000m3/d,占地面积700m²,包括∶一体化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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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消毒间、库房、值班室及其他附属设施;新建清水池1座,长10m,宽18m,高3.6m,有效容 积540m²,总容积648m³;新建输水主干管1条,为D250热镀锌钢管总长0.65km;新建配水干管及 配水支管∶总长 53.25km(其中配水干管长11.50km,配水支管33条长41.75km)。 5、赤水市大同镇、文华街道:赤水市文华街道严家社区和双龙社区安装DN110PE管12.6km、DN50PE 管道8.6km、DN25PE 管道 21km。赤水市大同镇安装 DN110PE 干管 5.7km、支管 DN50PE 管 10.5km、DN160PE 管道17.9km。 6、赤水市旺隆镇、复兴镇:建设输水干管21.28km,均为DN400球墨铸铁管。
1.1.7 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24900万元(赤水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50万元、赤水市天台镇凤凰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15万元、赤 水市大同镇、华街道城市管网延伸工程10万元、赤水市旺隆水库 至太和水厂水网连通(应急供水)工程30万元、官长片区农村规 模化供水工程20万元、白云乡片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5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出资比例: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赤水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天台镇凤凰片区、大同镇、文华街道城市管网延伸、旺隆水库至太和水厂水网连通(应急供 水)、官长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白云乡片区农村供水保障)等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招标全部内容
1.3.2 服务期限 30日历天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程、规范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工程勘察(含岩 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2)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度企业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0个以上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排水或水利水 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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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情形 详见总则1.4.3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 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 出的形式 本项目无投标预备会相关的澄清
1.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 /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招标人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向所有(潜在)投 标人发出的澄清及修改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时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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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即2022年 月 日前)通过遵义市公 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向招标人提出。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 出的形式 招标人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向所有(潜在)投 标人发出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 开标前投标人自行关注系统,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导入最 新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 出的形式 招标人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向所有(潜在)投 标人发出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开标前投标人自行关注系统,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导入最 新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 按国家税务管理机关颁布的勘察设计服务行业增值税征收管理 办法对应计算。
3.2.3 报价方式 按投标函格式内容完整填写。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不得使用手写 或修改。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优势计算完成招标文件 所列招标范围的工作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1400000元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拦标价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6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保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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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人民币) (1)银行转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 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缴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 回单上账号一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本次招标保证金金额一次 性转入贵州省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银行业务 单附言中填入14位缴费码,缴费码及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在交易 平台(网址http://220.197.200.182:88/ZYHY/)确认投标后,至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获取。(附言中只能写缴费码,不能写其他 任何信息,否则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 户后,凭CA密钥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查询缴费 状态。 (2)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 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 址。(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 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保保证 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担保保函: 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担保保函由工程担 保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 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工程担保公司官网网址。(详 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担保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 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投保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4)保证保险: 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保证保险。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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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 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详见第八章投标 文件格式) (5)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具体内容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贵州省·遵义市)发布的关于“遵义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保证金试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执行,格式详见附件4。 保证保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 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保保 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为纵深推进我省大数据战略行动,大力推广使用电子保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银行保函、担保 保函、保证保险,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 未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平台开具的其他有效保函、保 险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环节上传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 保险的扫描件,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供原件,不能提供按未交纳 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保证金退还 1、投标保函退回方式及时间:(1)对非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函原件退还给未中标人。(2)对中标人,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将投标保函原件退还给中标人。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招标文件中的方式和补充通知中的方式任选 其一均可。 2、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书面通 知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对非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直接 操作,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返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2)对中标人,交易中心在收到在行业主管部门已备案的施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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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原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法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或者拒绝 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履约保函的,或者自愿放弃中标的,或者在 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 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2020年度企业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情况的时间 要求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 及仲裁情况的时 间要求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B) 投标文件所附证 书证件要求 投标文件按格式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 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的CA印章。
3.7.3(B) 投标文件签字或 盖章要求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ZYTF格式,在遵义市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YTF格式)U盘壹份。
4.1.1(B) 投标文件加密要 求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ZYTF格式,在遵义市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YTF格式)U盘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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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 信息 电子投标文件(.nZYTF格式)U盘密封在一个包封套内,封套标 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在 2022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以媒体公告为准,若延期,以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提示时间和澄清 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4.2.2(B)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和网址 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 大楼) 网址: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门户网站: http://ggzyjy.zunyi.gov.cn/)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 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2(7)(B)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 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 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 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 数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 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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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技术成果经济补 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 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ZYTF(加 密)及*.nZYTF(非加密)两份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YTF格式)到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 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YTF格式)U盘 一 份(此U盘模式针对投标人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上传了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 用)。 (4)投标截止时间招投标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投标人未及时上 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经交易中心及系统平台服务商证实,投标人 提供载有*.ZYTF及*.nZYTF两份投标文件的U盘履行电子招标投 标应急措施。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 内容
10.1 开标注意事项 本工程采用电子开标。若出现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投标文件无法 导入导致无法采用电子开标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以下顺 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U盘模式开标: 招标人按U盘递交的先后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U盘模式开标; 若故障解除后专家已完成评审,发现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不一致,或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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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递交的U盘 内无系统能识别或导入的有效投标文件,则评标委员会否决该投 标。
10.2 评标办法不一致 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不一致的以系统 评标办法设置为准。
10.3 电子招投标的应 急措施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 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监管部门 和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 标的,立即停止,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改用非加密的电子U 盘模式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远程评标时如遇上述情形,经 招投标监督部门确认后,可在本地抽取专家,按非加密的电子U 盘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继续评审。对非加密的电子U盘或纸质投 标文件没有要求的,应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若投标 截止时间前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部分投标人无法上传加密投标 文件,投标人应提供载有*.ZYTF及*.nZYTF两份投标文件的U盘,由系统管理人员导入评标系统。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 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10.4 技术部分是否采 用“暗标”评审办 法■采用 技术标文件编制要求为: 1 图表大小、字体要求 :。 2.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正文中不得出 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 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身份为原则,尽可能简化编制 要求。 若“暗标”中出现投标人身份(如名称、徽标、人员名称等), 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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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重新招标和不再 招标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 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 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一、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 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 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10.6 中标后须提供的 资料 中标的投标人须在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叁套纸质版(签章 齐全、装订完善)和一个PDF电子版(签章齐全)投标文件。提 供的纸质版和PDF电子版投标文件须与上传至遵义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 中标单位负责。
10.8 投标人信用承诺 书 须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0.9 失信投标人 (1)购买招标文件环节。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 时,经核查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招标人)招标人应当拒绝其下载(或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环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投标人的信用核查结果在 接收投标文件现场公开,经核查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视为 投标资格无效,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并退还投标保 证金。 (3)中标候选人公示环节。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经核查确 认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视为中标候选人资格无效,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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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任一环节,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资格均无效。
10.11 监督 行政监督部门:赤水市水务局 地 址:赤水市 电 话:0851-22823443
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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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勘察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排水或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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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 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 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 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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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 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 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 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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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 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勘察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 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 的, 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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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 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5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方式
开标前投标人自行关注系统,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导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
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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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 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 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 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
写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 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 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
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
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
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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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后招标人仍未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的,将视为视为招标人同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将主动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 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 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勘察设计资 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 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 号。
3.5.4“正在勘察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勘察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 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 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 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 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如上述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证、考核证等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 提供正在变更的说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岗位证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社保缴 费证明复印件。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社保缴费 证明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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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 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 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
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 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勘察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
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 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
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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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 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 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
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及其
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企业CA锁,投标文件备用U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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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重申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7)(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 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 在案。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 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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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
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
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
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
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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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 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 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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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 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4投诉
8.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
8.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 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 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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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 金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勘察、设计 项目负责 人 勘察设计 服务期限 备注 投标人代 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第 31 页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补正: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
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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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 33 页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勘察设计招标的
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
与我方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
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 34 页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
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勘察设计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
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 35 页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
及勘察设计招标关于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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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不一致的以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为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 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 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 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 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 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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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勘察设计方案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商务部分:45 分 技术部分:45分 投 标 报 价: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1) 商务部分) (45分) 信誉 „„
类似项目业绩 (15分)投标人承担的有类似水利工程业绩的得5分,最 高得15 分 1、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关键页(加盖公章页、显示时 间)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后续服务承诺(6分) 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后续服务承诺及保障能 力进行评分;未承诺的,不得分。
项目人员配置(14分)项目人员专业配备具有给排水(或水利水电)、地 质、水文、机电、金属结构、测绘、概预算专业的,每提供一个专业得2分,最高得14分。 以职称证上所注明专业为准,提供人员职称证复印件 为依据。
企业信誉(10分) 企业同时持有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颁发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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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水电工程勘察信用等级AA级、设计信用等级AA级及 以上评价证书的得5分,同时持有A级的得2分,其余 情况不得分。
企业同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 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有效、三证齐全的得5.0分,其余情况不 得分。
2.2.4 (2)技术部分 (45分) 对工程的认识及分析(6分) 项目情况分析认识是否切合实际、合理,现场踏勘是 否深入。优秀6-4.1分;一般4-2.1分;差2-0分。
勘测设计工作大纲(6分) 勘察设计大纲内容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优秀6-4.1分;一般4-2.1分;差2-0分。
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6分) 进度时间安排是否满足项目需要,是否合理。 优秀6-4.1分;一般4-2.1分;差2-0分。
项目管理及勘测设计质量保证体 系(6分) 项目管理措施是否合理,有无质量保证体系。 优秀6-4.1分;一般4-2.1分;差2-0分。
组织管理(6分) 组织管理措施是否合理。 优秀6-4.1分;一般4-2.1分;差2-0分。
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方案(15分) 技术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行;工作内容是否满足本 项目需要,方案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优秀15-10.1分;一般10-5.1分;差5-0分。
2.2.4 (3) 报价评审 (10分) ①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J=(B1+B2+„+ Bn )÷n B1 B2„„Bn为n个有效投标总价,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3且n≤9时,J为去掉一个最高 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9时,J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 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3时,J为全部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 均值。 有效投标总价界定为:有效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②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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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n -J│÷J×100% Bn–第n个有效投标总价 J–评标基准价 ③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C =10- P×K×100 C–投标总价得分(C≥0) P–偏差率 K–扣分分值:Bn大于J时,K取0.2;Bn小于J时,K取0.1。
2.2.4(4)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
2.3 无效标 条款 一、开标无效标条款 A、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 盖章的,或有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B、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C、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D、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 选投标的除外。 2、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A、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B、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C、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D、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E、投标人未能通过资格后审的; F、投标报价高于拦标价的。 G、有其它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应否决其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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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
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
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
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部发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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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 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5)按本章第 2.2.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 E。
在对投标人进行得分汇总时,应遵循:
(1)每个评分项目的评分基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 的算术平均值。
(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为评分基准值±30%(含30%)范围内的评分。
(3)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E。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 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第 42 页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 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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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合同条件(参考模板)
建设工程合同 (专业建设工程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中标人编填)
发 包 人 :
设 计 人 :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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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人 :
中 标 人 :
发包人委托中标人承担 ,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承包人的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承包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及技 术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 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本合同书
3.2 中标通知书(文件)
3.3 招标文件;
3.4 其他合同文件。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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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发包人向中标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时间
第六条 中标人向发包人交付的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 费用
7.1中标人完成 工作内容的费用为: 。
7.2合同签订后若工作范围、项目、规模、条件等工作内容发生重大变化 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的,其工作费由甲乙双方参照中标价格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或相关补充协议。
第八条 支付方式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 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 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划界工作。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人按本合同第六 条规定的交付成果资料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 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成果资料的时间。
9.1.2负责派专人配合承包人的现场工作和相关的当地政府及单位的协调 工作,应及时为承包人提供并解决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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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等),并承担其费用。
9.1.3发包人变更委托范围、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 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人勘察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 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承包人所耗工作量向 承包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承包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划界工作,发 包人应支付相应费用。
9.1.4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划界 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费用;已开始划界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承包人 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
9.1.5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费用,每 逾期支付一天,每天按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二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扣款总额 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十,且承包人提交成果资料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 以上时,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 或设计审批部门对成果资料不审批或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 费用。
9.1.6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划界成果资料时,须征 得承包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工作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负责成果资料向上级主管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组织有关领导 及专家及时对项目成果资料进行咨询、评审。
9.1.8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 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
9.2 承包人责任
9.2.1 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划界工作。
9.2.2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成 果资料(出现本合同规定有关交付成果资料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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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资料质量负责。
9.2.3 承包人对提交工程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 包人失误造 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 损失部分的工程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执行国家 现行有关规定,最高不超过本合同费用。
9.2.4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了成果资料交付时间,每延期一天,应减收 该项目应收工程费的千分之二,延期扣款总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十。
9.2.5合同生效后,承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应返还发包人已 支付的费用。
9.2.6承包人交付成果资料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负责咨 询(审查)费的支付,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 补充。
9.2.7配合发包人完成本项目设计资料的送审、报批工作。
9.2.8承包人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 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 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 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协 议,双方同意由桐梓县水务局主持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遵义仲裁委 员会仲裁。
除在仲裁裁决中另有规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仲裁期间,除与 仲裁有关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各自的义务。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质保期结束为止。
12.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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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费用。
12.3承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必须有其相关技术人员签字并加盖了报告专
用章或图纸专用章后方为有效文件。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12.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
12.7本合同一式 份,正本 份,双方各持 份;副本 份,双方各
持 份。
12.8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发 包 人 名 称 : ( 盖 章 ) 中 标 人 名 称 :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 签 字 ) 法 定 代 表 人 : ( 签 字 ) 委 托 代 理 人 : ( 签 字 ) 委 托 代 理 人 : ( 签 字 ) 项 目 经 理 : ( 签 字 ) 项 目 经 理 : ( 签 字 ) 住 所 : 住 所 :
邮 政 编 码 :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
银 行 帐 号 : 银 行 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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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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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
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
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勘察设计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发包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
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勘察设计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设计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项目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树木情况、文物情况、
地址地貌、气候及气象条件、道路交通状况、市政情况等。
2.勘察设计范围及内容
3.勘察设计依据
4.项目使用功能的要求
5.勘察设计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二、适用规范标准
1.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
2.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
3.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
三、成果文件要求
1.成果文件的组成:勘察设计说明、图纸等
2.成果文件的深度
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
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
(2)电子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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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要求
6.成果文件的展板、模型、沙盘、动画要求
7.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
四、发包人财产清单
(一)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1.发包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空调等 2.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如电脑、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等 3.发包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
(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
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
始资料
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发包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如规划许可证 4.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资料
5.发包人提供的技术标准、规范
6.其他资料
„„
(三)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1.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
2.发包人财产退还要求
„„
五、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1.发包人提供的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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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包人提供的交通条件
3.发包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
4.发包人提供的协助人员
„„
六、勘察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勘察设计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勘察设计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勘察设计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勘察设计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勘察设计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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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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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3 页
第三卷
第 54 页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以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工具提供格式与此处格式不一致的以工
具为准。投标文件中加盖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加盖其中任
意一个均视为同时响应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要求。
第 55 页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 56 页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投标保证金
四、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商务部分资料
七、技术部分资料
七、其他资料
第 57 页
5.1.1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及合同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查勘了现场,我方针 对项目的投标报价为: ¥ 元(大写: )(单价: ),工期: ,质量: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 范围 和条件及要求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应 责任;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职称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
1、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投标文件;
2、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3、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组建项目组,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服务期完成并 提供相应的服务。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 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
电话: 传真: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 (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第 58 页
投标函附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
备注

第 59 页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 60 页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
交、撤回、修改勘察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第 61 页
三、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电子回执单或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提供其原件扫描件,格式如下。
第 62 页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 于 年 月 日参加你方 (项目名称及标段) 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投标, (银行名 称) 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 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大写金额) 的款项。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签订合同、或者未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3、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30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 30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保函有 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函网址: (必填)
银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第 63 页
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格式)
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 于 年 月 日参加你方 (项目名称及标段) 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投标, (担保人 名称) 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 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大写金额) 的款项。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签订合同、或者未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3、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30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 30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保函有 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函网址: (必填)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第 64 页
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格式)
被保险人: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招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接受 投标人名称 (以下称投保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及标段) 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投标,并向我方投保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保险单 号 )。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投保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向被保险人 提供投标保证保险。
兹承诺,在收到被保险人书面通知,说明下列事实中任何一条时,保证在7日内无 条件地给付被保险人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大写金额) 的款项。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签订合同、或者未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3、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30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 30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保函有 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险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险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险网址: (必填)
保险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第 65 页
四、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1.勘察设计费用清单说明
2.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勘察设计费用分项名称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下浮率 备注
1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 工程勘察费
3 工程设计费
4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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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报价

第 66 页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 中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 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第 67 页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 68 页
六、勘察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对工程的认识及分析;
二、勘测设计工作大纲;
三、工程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安排;
四、项目管理及勘测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五、工程设计技术方案设想及技术创新;
六、组织管理;
第 69 页
七、其他资料
附件1: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作为项目的投标人,本着诚信原则,对本次投标活动作出如下承诺: 1、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公平竞争,不采取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以谋取中标。
2、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并独立完成该项目。在本次招标投标过程中,不转 让、出租、出借投标单位资格,不挂靠任何单位,不借用别人的资格证书;除非资质降低或 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标人不再满足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外,在投 标截止时间后,不放弃本项目投标工作。
3、投标文件中拟派驻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作为本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不再作为拟派项目经理参加其他项目投标。若我单位中标,未经招标人 同意,不得更换拟派驻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
4、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所有投标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5、无涉及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6、不与其他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互相串通投标;不向招 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 虚作假、骗取中标。
7、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包给他人,不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
8、中标单位应立即按《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贵州省 人民政府令第151号)要求存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施工单位应建立劳动用工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按时足额支付务工人员工资,依法为务工人员办理社会保障登记,及时 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9、中标后及时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不签订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条 款的合同或补充协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并保证工程 质量安全,不留安全隐患。
若违背以上信用承诺,自愿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本企业违背承诺的失信 行为形成的失信记录,以及失信等级的划分,由行业主管部门记入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并传 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自愿接受贵州省各级国家机关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的联合惩戒。属 于省外企业的,还接受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相关规定对本单位作出的 失信行为惩戒。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人(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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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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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新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 72 页
附件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有)
第 73 页
附件4: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招标单位名称):
我司因参加(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活动,特承诺将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如有违反,将依约于 年 月 日前全额付清违约投标保证金 元。(如有争议,可以由行 政监督部门裁决或直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附:已完成项目的佐证资料(可节选2件项目合同首页以及能说 明实绩的图片等)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第 7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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