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0301031900489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戈139522123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小林0516-8923588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丰县]丰县凤城街道王堂地块城市更新项目监理工程;


[0]丰县凤城街道王堂地块城市更新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3010319004898 项目名称 丰县凤城街道王堂地块城市更新项目 标段编号 E3203010319004898003001; 标段名称 丰县凤城街道王堂地块城市更新项目监理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2年9月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2年10月12日 工程类型 工程监理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丰县凤城街道王堂地块城市更新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凤城街道王堂地块城市更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丰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丰行审备[2021]38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县新莱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天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丰邑路东、果都路南、北苑路北、康桥路西

2.2 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约323.78亩,包括1-1#~30#住宅楼、1-31#社区和卫生服务中心、1-32#物业用房和喜事堂、地下车库(含人防地库)、幼儿园等主要建筑工程和开闭所和配电房、生活泵房、公厕、大门和门卫、围墙等配套建筑工程以及道路硬化和停车场、活动场地、给排水和消防管网、路灯照明、强电及弱电智能化工程、交通设施、景观绿化、环卫设施、土方工程等配套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047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62351㎡,地下建筑面积约142402㎡(人防面积约29762㎡),施工总承包合同价约18.39亿元。

3. 招标范围(委托监理的范围及内容)

3.1施工监理阶段:丰县凤城街道王堂地块城市更新项目施工图设计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参加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参加工程验收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义务等);

3.2保修阶段:保修阶段的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计阶段的配合等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义务;

3.3其他服务项目:协助发包人编制建设期、建设后期各项相关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发包人指令或统筹安排办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事务和业务。

3.4 总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

3.5 监理服务期: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

3.6 质量要求:合格。

3.6.1设计文件: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成果(含绿色建筑等)必须通过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和抗震审查并获得相关手续。

3.6.2物资采购:合格。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3.6.3施工质量:合格。

3.7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510万元。

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为一个标段。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拟派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5.4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5.5投标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无在监工程;

b、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7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91日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小区)。提供工程监理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监理委托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以上资料从“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5.9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0516-89200092】。

5.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1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5.12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1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用途)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申请人采用网银或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www.xzggzy.com.cn/jryd/index.html)。

6.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账户号: 60340188000145375-0022061

开户名: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6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

6.7、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8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9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10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6.11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98日至20221012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210129:30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092217 :00 前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012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采用合格制。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投标人投标报价: 55-57分

投标人监理方案: 20.5分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6分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 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6 分

投标人获得奖项: 1.5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4-6 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1.其他: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县新莱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丰县丰沛路北、江煤科技西

联系人:李戈

电话:139522123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丰县向阳路52号

联系人:刘小林

电话:0516-89235888

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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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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