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基金某股权投资项目处置方案及后续执行工作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某基金某股权投资项目处置方案及后续执行工作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某基金某股权投资项目处置方案及后续执行工作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编号:CNFM-FW-GKXJ-23-0029服务时间:2023年10月起服务地点:北京市服务范围:采购方因某基金某股权投资项目处置方案及后续执行工作法律服务机构选聘之需要,将委托律师事务所提供下述法律服务:(1)指定一位总负责人(必须为合伙人)及至少一位主办律师,且未经采购方同意,该项目总负责人及主办律师不得随意进行更换。指派在争议解决专业方面经验丰富,且在基金管理、国有企业领域具备法律实践经验的律师组成专门工作小组跟进本项目;
(2)保障采购方对时效性及回款率的核心需求前提下,协助采购方设计、优化完善某基金某股权投资项目处置方案,根据处置方案开展法律服务及后续执行工作,提示相关风险并提出解决措施;
(3)在遵守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投资管理等制度的前提下,为和解、诉讼或其他可能的处置方案提供全阶段法律服务,协助该股权投资项目退出;
(4)当项目涉诉时,应一揽子提供本项目诉讼程序全阶段法律服务,包括会商谈判阶段、保全阶段、一审阶段(可能的管辖异议诉讼、反诉等)、二审阶段及执行阶段(包括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等程序),就各个阶段的方案选择、法律意见、风险评估等,全面、准确、及时地向采购方提供法律意见;
(5)起草、审核修订该股权投资项目处置方案可能涉及的各项协议等交易文件,并参与采购方本次处置该股权投资项目涉及的实质性谈判;
(6)参加采购方的各种分析或协调会议,采取必要的现场工作、随时邮件、电话沟通方式开展工作,完成采购方交办的法律事务;
(7)其他与本次处置该股权投资项目相关的法律工作。
质量要求:高质高效完成相关工作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已入选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
2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3年以上;
3.具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5.负责本项目的团队拥有丰富的股权投资诉讼退出经验,近2年参与股权诉讼退出的案件不少于2个,且能够提供案例证明材料。
6.负责本项目的总负责人拥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且拥有丰富的股权诉讼退出经验;现场负责人拥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且拥有较为丰富的股权诉讼退出经验;
7.负责本项目的团队保持稳定,能高效地为我司提供高质量服务。
8.律师事务所须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9.能够保守采购方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及采购方信息安全。
律师事务所及其执行团队应承诺具备上述资质及业务能力,并保证为采购方提供本项目法律服务期间持续具备上述资质及业务能力。
说明:若报价人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条件的,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3年10月23日 17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某基金某股权投资项目处置方案及后续执行工作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7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请于2023年10月23日(周一)北京时间17时00分之前采用人工送达方式或邮寄方式递交密封的纸质版本报价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采用人工送达方式或邮寄方式递交密封的纸质版本报价文件。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 核建大厦7层(东)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010-56717935;15701224452
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某基金某股权投资项目处置方案及后续执行工作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编号:CNFM-FW-GKXJ-23-0029服务时间:2023年10月起服务地点:北京市服务范围:采购方因某基金某股权投资项目处置方案及后续执行工作法律服务机构选聘之需要,将委托律师事务所提供下述法律服务:(1)指定一位总负责人(必须为合伙人)及至少一位主办律师,且未经采购方同意,该项目总负责人及主办律师不得随意进行更换。指派在争议解决专业方面经验丰富,且在基金管理、国有企业领域具备法律实践经验的律师组成专门工作小组跟进本项目;
(2)保障采购方对时效性及回款率的核心需求前提下,协助采购方设计、优化完善某基金某股权投资项目处置方案,根据处置方案开展法律服务及后续执行工作,提示相关风险并提出解决措施;
(3)在遵守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投资管理等制度的前提下,为和解、诉讼或其他可能的处置方案提供全阶段法律服务,协助该股权投资项目退出;
(4)当项目涉诉时,应一揽子提供本项目诉讼程序全阶段法律服务,包括会商谈判阶段、保全阶段、一审阶段(可能的管辖异议诉讼、反诉等)、二审阶段及执行阶段(包括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等程序),就各个阶段的方案选择、法律意见、风险评估等,全面、准确、及时地向采购方提供法律意见;
(5)起草、审核修订该股权投资项目处置方案可能涉及的各项协议等交易文件,并参与采购方本次处置该股权投资项目涉及的实质性谈判;
(6)参加采购方的各种分析或协调会议,采取必要的现场工作、随时邮件、电话沟通方式开展工作,完成采购方交办的法律事务;
(7)其他与本次处置该股权投资项目相关的法律工作。
质量要求:高质高效完成相关工作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已入选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
2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3年以上;
3.具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5.负责本项目的团队拥有丰富的股权投资诉讼退出经验,近2年参与股权诉讼退出的案件不少于2个,且能够提供案例证明材料。
6.负责本项目的总负责人拥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且拥有丰富的股权诉讼退出经验;现场负责人拥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且拥有较为丰富的股权诉讼退出经验;
7.负责本项目的团队保持稳定,能高效地为我司提供高质量服务。
8.律师事务所须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9.能够保守采购方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及采购方信息安全。
律师事务所及其执行团队应承诺具备上述资质及业务能力,并保证为采购方提供本项目法律服务期间持续具备上述资质及业务能力。
说明:若报价人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条件的,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3年10月23日 17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某基金某股权投资项目处置方案及后续执行工作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7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请于2023年10月23日(周一)北京时间17时00分之前采用人工送达方式或邮寄方式递交密封的纸质版本报价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采用人工送达方式或邮寄方式递交密封的纸质版本报价文件。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 核建大厦7层(东)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010-56717935;15701224452
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