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漳浦县南浦卫生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6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5/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623]ecy[tp]2020017
预算金额6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西赟海贸易有限公司67万元
中标联系人杨佳盈13959681193
公告正文
漳浦县南浦卫生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623]ECY[TP]2020017 作者:漳浦县南浦卫生院 发布时间:2020-05-21 17:29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浦县南浦卫生院

乙方江西赟海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3]ECY[TP]2020017漳浦县南浦卫生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32011 医用X线设备 医用X线设备 1 国内 670000 670000 安健 DP580
合计: 670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柒万元整(¥67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对此次招标采购的产品质量、性能均需符合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约定的技术指标的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报价人所投货物须为全新货物,质量符合国标要求。 6.12成交人应负责将货物(按合同签订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免费运送到甲方指 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6.13货到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期1年,在保修期限内货物发生非人为故障,供货商应免费上门检修维护,免费更换零部件。保修期限后终身维修(保修期过后对设备故障需要更换的配件将以成本价提供,并列明售后 服务价格及配件清单)。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服务承诺。报价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6.14质量保修期内要求现场保修的货物若发生问题,成交人最终维修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在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服务。故障原因在48小时内无法排除的,则应提供相应的备用货物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故障维修响应时间内未到达现场进行维修者,采购人可自行委托相关企业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6.15成交后,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技术资料(产品目录、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手册∕或服务指南)各一套。 6.16成交人在交货时必须提供所有产品/材质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 6.17报价要求:本项目所发生的货物、运输、安装、验收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40 设备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2 40 设备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3 20 余款20%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至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交货指设备全部到位且调试至能正常使用的,下同),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例为每迟交1 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计付。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10.1.2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合同总金额10%赔偿甲方损失并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赔偿未付清前,已到场的设备乙方无权要求运走。 10.2若乙方毁约,或明确不能交货,或交货的部件不合格,将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的1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再行赔偿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约定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维修检修、更换零件等)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1%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依法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按照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约定的条款内容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48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漳浦县南浦卫生院 乙方: 江西赟海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 漳州市漳浦县南浦乡龙桥村新龙街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长山晏乡西陈路1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杨佳盈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489667206
联系方法: 1395968119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支行
账号: 账号: 36050154035300000270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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