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陕西】中国电信延安分公司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项目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1/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延安分公司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延安分公司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人民网内容管家、智慧党建服务云平台、人民众云大数据平台。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依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本项目符合关于非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情形第16条:业务置换类项目。根据企业战略业务发展需要,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与合作方进行资源、业务平等交换的产品或服务,且经过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集体审议决策,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1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钰洁】,【18992152999】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宗瑞玲】,【1531950929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月29日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延安分公司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人民网内容管家、智慧党建服务云平台、人民众云大数据平台。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依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本项目符合关于非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情形第16条:业务置换类项目。根据企业战略业务发展需要,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与合作方进行资源、业务平等交换的产品或服务,且经过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集体审议决策,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1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钰洁】,【18992152999】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宗瑞玲】,【1531950929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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