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洱源县小营垃圾处理厂移库及生态恢复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872-512270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洱源县小营垃圾处理厂移库及生态恢复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
设计施工一体化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金来源:
配套资金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所在交易平台:
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3-11-09

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2023-11-16

文件获取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一)银行转账 (二)银行保函 (三)投标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省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0〕65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建招〔2020〕116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

文件获取方式:
下载

文件获取要求:
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

投标人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共同满足要求即可):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3.3 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指2020年至2022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注:(1)须含2020、2021、2022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等;(2)公司取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满3年的,提交公司取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即可;(3)2023年01月01日后新取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此项不考核;(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
3.4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下列要求:
(1)信誉条件良好,未被列入被限制投标名单,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及被限制投标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
(3)投标人须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贿犯罪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接施工任务的省外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或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自行承诺)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3.5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施工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或投标人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一致,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
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市政公用工程或施工管理或与之相近专业均可)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6其他要求: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注: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除外),投标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关联性(注: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除外)(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联合体资质应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⑤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备注: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人: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32930015250977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901725280353C

联系人:
李工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13708649600

联系电话:
0872-5122703

办公电话:
13708649600

办公电话:
18108723635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标段名称:洱源县小营垃圾处理厂移库及生态恢复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6

招标规模:

园林绿化工程、移库工程等。

招标范围:

洱源县小营垃圾处理厂移库及生态恢复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具体如下:
2.4.1工程设计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建设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等服务工作。
(3)按投标承诺提供驻场服务。
2.4.2工程施工
(1)完成本项目所有单项工程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
(3)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预算书。
(4)编制竣工图。
2.4.3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以甲方发布的施工任务书为准)。
2.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完成设计及施工任务,并满足相关要求,保证成果文件通过审查及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绿化工程交工时保证乔木成活率100%,灌草成活率95%以上,管养期2年,未成活的苗木要求3天内更换完成。
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的编制。
2.7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8 资金来源: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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