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H4200004366003373001的澄清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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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TL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通辽市新城区辽河大街雨水方涵工程施工标段 澄清文件(1号) 至各投标单位: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4 业绩部分(10分) 企业业绩4分 投标人近年(2021年04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承揽过1项施工合同金额40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属于政府财政投资项目,业绩必须具备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三项缺一不可);属于非政府投资项目,业绩必须具备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两项缺一不可)。 (2)其他因素“工程质量”中的鲁班奖、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草原杯和其他省级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需提供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团体评选结果文件并在其相应网上公告为准,其他证明无效。委托的社会团体应提供委托文件。 变更为: 2.2.4 业绩部分(10分) 企业业绩4分 投标人近年(2021年05月01日至今)每承揽过1项施工合同金额40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属于政府财政投资项目,业绩必须具备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三项缺一不可);属于非政府投资项目,业绩必须具备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两项缺一不可)。 (2)信用部分“工程质量”中的鲁班奖、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草原杯和其他省级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需提供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团体评选结果文件并在其相应网上公告为准,其他证明无效。委托的社会团体应提供委托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开标时间不变,如有异议请及时提出。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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