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益弘塑胶五金有限公司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04月26日,东莞市益弘塑胶五金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益弘塑胶五金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东莞市凤岗镇玉泉路125号7号楼101室。
规模: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占地面积 500m2,建筑面积 500m2,,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加工生产,生产塑胶配件100万件/年。
2、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益弘塑胶五金有限公司项目位于东莞市凤岗镇玉泉路125号7号楼101室。(北纬:22°45'19.210",东经:114°9'24.660")是由东莞市益弘塑胶五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公司于2022年10月委托东莞市华东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市益弘塑胶五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环评报告于2023年09月05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3〕9515号。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包含废气、噪声、生活污水和固废验收。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内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初阶段规划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项目环保设施执行情况
经现场检查,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关于东莞市益弘塑胶五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3〕9515 号)具体如下: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 环境 | 注塑工序(DA001) | 非甲烷总烃 | 设置在密闭空间内,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 |||
注塑工序 (厂界) | 非甲烷总烃 | 加强管理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
混料、碎料工序(无组织) | 颗粒物 | 加强车间管理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
厂区内 | NMHC | 加强管理 | 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 |
地表水环境 | 雨水 | 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放市政雨水管网 | ||
注塑工序冷却水 | 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给新鲜水 | |||
生活污水 废水排放口TW001 | CODCr BOD5 SS NH3-N TP LAS | 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 | 排入市政截污管网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凤岗竹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广东省《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的较严值中的较严值后排放;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 | 噪声 | 采用消声、降噪、隔音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
电磁 辐射 | / | / | / | / |
固体 废物 | 废包装材料、五金边角料和金属碎屑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经碎料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火花机油、含火花机油碎屑、废火花机油桶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四、项目验收监测情况
经监测单位对项目污染物排放进行验收监测,达到相关环保标准。(详见:《东莞市益弘塑胶五金有限公司项目监测报告QFHJ20231108006》)。
五、验收结论
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基木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同意我单位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建议和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七、验收成员
工作单位 | 签名 | 电话 | 备注 |
东莞市益弘塑胶五金有限公司 | |||
东莞市启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东莞市卓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东莞市益弘塑胶五金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