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南漖、冲口、沙涌水闸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208-440103-04-05-514405 | ||
投资项目名称 | 荔湾区南漖、冲口、沙涌水闸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荔湾区南漖、冲口、沙涌水闸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荔湾区南漖、冲口、沙涌水闸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围排涝片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围排涝片区,改造冲口水闸、沙涌水闸、南激水闸。南激、冲口、沙涌水闸的主要任务为防洪(潮),与珠江堤防形成200年一遇的防洪封闭体系,共同抵御外江洪灾害,其中冲口、沙涌水闸闸顶高程不满足防洪要求需进行加高,南激水闸闸顶高程满足防洪要求。三座水闸设计防洪(潮)标准为20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4级。建设内容为:冲口水闸更换闸门,更换相关电机设备;沙涌水闸更换闸门,更换相关电机设备,在水闸闸顶靠近外江侧增设花槽,更换外江侧栏杆;南激水闸更换相关电机设备。 | ||
招标内容 | (1)工程设计部分: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服务(含配合并通过施工图审查、配合树木保护专章(含绿化迁移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2)工程施工部分: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包干;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依法分包)、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3)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在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15个日历天内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并送相关部门评审。施工工期:150个日历天(5个月)。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17.32112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详见招标公告)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详见招标公告)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3.1】及【3.3.2】资质。 (详见招标公告)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灌溉排涝)专业甲级资质。 (详见招标公告) 3.2.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详见招标公告)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 (详见招标公告) (3)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详见招标公告) (4)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详见招标公告)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 (详见招标公告)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1个设计任务方,1个施工任务方),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6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3.6.1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期内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详见招标公告) 3.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详见招标公告) 3.6.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的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详见招标公告) 3.6.4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有效期内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 (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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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业绩不作资审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3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2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2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12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大墩120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20-8151225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 840 号保利鱼珠港行信中心A1栋2802单元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胡工 | 联系电话 | 020-32235866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81403299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