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22030地块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R22030地块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R22030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 崇川行审备〔2023〕2号。项目业主为南通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R22030地块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西、崇学路东、喜洋洋大厦南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282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66435.5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配套用房和配套商业,地下建筑面积暂定为27635.02平方米(以市行政审批局核定面积为准),容积率1.9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7%,绿建三星。项目总投资:1900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56622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0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4月30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 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R22030地块建设项目1#、5-9#、11#、12#、15#、16#住宅、2#配套用房(2#-A、2#-B)、3#开闭所、4#配电房、10#配套用房、13#配电房、14#生活垃圾收集站、17#开闭所、普通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等土建安装、精装修工程、市政配套工程等,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特别提醒: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
投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指以下两点: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 2021年5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5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2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18年5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单份合同造价为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住宅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证明材料需提供: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②业绩的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其余内容的认定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反映的,则需额外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内容且签字齐全的施工图或竣工图或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③上述业绩如在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则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享有。如有变更,投标人须提供经招标人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且提供的材料须充分体现该评审要素,否则不予认可。④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限现所属单位。
3.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至 2023年5月26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定标办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翰林府12号楼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801室 |
联系人: |
张卫峰 |
联系人: |
高丽 |
电话: |
15962957720 |
电话: |
13773759775、051355083505 |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