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万平方米锂电池封装用高性能铝塑膜技改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12/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信息索引号 | 002508289/2020-67935 | 文件编号 | 临环审〔2020〕281号 |
责任部门 | 区环境保护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点击次数 | 发布时间 | 2020-12-31 09:32:26 | |
关于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万平方米锂电池封装用高性能铝塑膜技改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的公告
关于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万平方米锂电池封装用高性能铝塑膜技改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的公告
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万平方米锂电池封装用高性能铝塑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审查,同意该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告。
批复名称:关于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万平方米锂电池封装用高性能铝塑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审批文号:临环审〔2020〕281号
审批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审批文件:见附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联系电话:0571-23616029、0571-23616028
邮箱:3478232860@qq.com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3日(共7个工作
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
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2020年12月31日
临环审〔2020〕281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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