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平顶山高性能碳化硅复合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 (半导体集成电路封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cx-2023-12-22-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582206383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平顶山高性能碳化硅复合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 (半导体集成电路封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平顶山高性能碳化硅复合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 (半导体集成电路封测项目)”(项目编号:AHCX-2023-12-22-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4年01月10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中栋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安徽淮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01月14日17:30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被异议人名称;

(3) 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 异议事项;

(5) 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 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82206383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