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川县司法局视讯指挥调度平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0.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32262022000078
预算金额51.6万元
招标公司金川县司法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邢老师028-63947572
中标公司成都迅博科技有限公司50.7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数度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赛博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郑针林
中标公司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初晟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2262022000078
二、项目名称:视讯指挥调度平台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视讯指挥调度平台磋商文件(2022092001).pdf 视讯指挥调度平台磋商文件(2022092001).pdf 分项报价明细表.pdf 分项报价明细表.pdf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迅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888号哥谭中心1栋1201 | 507,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迅博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信息系统集成(货物类) | 信息系统集成(货物类) | 详见分项报价明细表 | 详见分项报价明细表 | 1(项) | 507,000.00 | 507,000.00 |
邓黎明、梁远江(采购人代表)、董鲁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加合理利润的原则”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川县司法局
地址:金川县勒乌镇沐林政府二办公区五楼
联系方式:0837--2538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粮河路519号锦巷兰台11栋2106号
联系方式:028-63947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老师
电话:028-63947572
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视讯指挥调度平台磋商文件(2022092001).pdf 视讯指挥调度平台磋商文件(2022092001).pdf 分项报价明细表.pdf 分项报价明细表.pdf
视讯指挥调度平台视讯指挥调度平台
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32262022000078,项目编号:
序序号号 | 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名称 | 是否是否通过通过资格资格性审性审查查 | 是否是否通过通过符合符合性审性审查查 | 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 | 是否根据政府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扣除 | 报价报价(30分分) | 技术技术指标指标和配和配置置(45分分) | 实施实施方案方案(15分分) | 保保障障方方案案(6分分) | 售售后后服服务务(3分分) | 节节能、能、环保环保产品产品(1分分) | 综合评综合评审得分审得分汇总汇总((100分)分) |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 |
1 | 成都迅博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30 | 45 | 12 | 5.5 | 3 | 0 | 95.500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迅博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7000(元)(伍拾万柒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赛博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11900(元)(伍拾壹万壹仟玖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数度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8490(元)(伍拾万捌仟肆佰玖拾元整)。 |
2 | 成都赛博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29.71 | 45 | 9.75 | 5 | 2.5 | 0 | 91.960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迅博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7000(元)(伍拾万柒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赛博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11900(元)(伍拾壹万壹仟玖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数度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8490(元)(伍拾万捌仟肆佰玖拾元整)。 |
3 | 四川数度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29.91 | 45 | 9.75 | 4.5 | 2.5 | 0 | 91.660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迅博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7000(元)(伍拾万柒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赛博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11900(元)(伍拾壹万壹仟玖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数度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8490(元)(伍拾万捌仟肆佰玖拾元整)。2022-09-29 |
-第1页-
采购编号:N5132262022000078
视讯指挥调度平台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金川)
采购人:金川县司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O二二年九月
第1页共69页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磋商须知
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0
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3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章评审方法.............................-56-
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6-
第一章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视讯指挥调度平台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
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9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32262022000078;
项目名称:视讯指挥调度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6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9日至2022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
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9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
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粮河路519号锦巷兰台11栋2106号 |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9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
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粮河路519号锦巷兰台11栋2106号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
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
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
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
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
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
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
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
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
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
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
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
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
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
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
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
查询
本项目采用线下交易模式,请投标供应商按照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线下交易
模式进行线上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若本公告附件需求表中
的要求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川县司法局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勒乌镇沐林政府二办公区5楼
联系方式:0837-2538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粮河路519号锦巷兰台11栋2106号
联系方式:028-63947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老师
电话:028-63947572
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0日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516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2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516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3 |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
4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单位公章。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变相拒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5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不享受价扣除政策。(格式见第七章)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不享受价扣除政策。(格式见第七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不享受价扣除政策。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 ||
6 |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响应无效。(实质性要求)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无线局域网产品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
7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8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9 |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
10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汇等方式)。收款单位:金川县司法局。银行账号:成交后由采购人提供。 | ||
11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邢老师联系电话:028-63947572 |
12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邢老师联系电话:028-63947572 |
13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邢老师联系电话:028-63947572地址: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郫都区粮河路519号锦巷兰台11栋2106号】。 |
14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答复。项目问题询问:联系人:邢老师联系电话:028-63947572联系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粮河路519号锦巷兰台11栋2106号。 |
15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接收、答复。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联系方式:028-63947572。递交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粮河路519号锦巷兰台11栋2106号。质疑提出时间:1.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
16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金川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2524176。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7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18 | 成交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本项目按9000元收取,由采购项目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公司名称: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西区支行账号:1001300000699478 |
19 | 联合体(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
20 | 信用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信用融资,相关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21 | 政策扶持 | 投标供应商为排名并列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单位属于少数民族和不发达地区的享有优先选择机会(以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22 | 采购标的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划分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3 | 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实质性要求) | 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保障群众健康,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1.每个供应商最多派1名供应商代表到场参与投标活动;2.供应商代表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入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3.请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供应商代表自行回避。请各供应商代表自觉遵守以上防疫规定,对不服从我公司防疫管控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
24 | 备注 | 磋商件中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时,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补遗或更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本须知附表为准。 |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金川县司法局。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
材料。
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
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自主采取公平、
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
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
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中心交换系统、司法所视讯终端
5.4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5)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
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
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
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
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
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
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
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
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
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
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
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
映。
-60-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
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
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
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
加盖公章。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
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章2.3.1和2.5.3的情况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
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
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
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
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评审。
3.3.3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30% | 30分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 共同评审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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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30×100%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 ||||
2 | 技术指标和配置45% | 45分 | 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评分:打★项为实质性参数,须全部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其余技术参数完全满足得45分。其中打▲为重要性能指标参数共11项,每一项不满足扣2分;非重要性能参数共46项,每一项不满足扣0.5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 技术评审因素 |
3 | 实施方案15% | 15分 | 根据供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比,实施方案(包含①项目重难点分析、②货源组织、③运输方案、④安装调试方案、⑤人员职责分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5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的扣3分;每有一处描述不完整或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1.5分,直到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 技术评审要素 |
保障方案6% | 6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比,保障方案(包含①质量保证方案、②安全措施保障及应急措施、③管理制度及进度计划安排)符合招标文件要 | 技术评审要素 |
-62-
求,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6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的扣2分;每有一处描述不完整或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 ||||
售后服务3% | 3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进行评审,售后服务(包括①质保期内设备故障后应急解决方案、②质保期内如何保障将采购人隐患故障发生率降至最低实施策略、③质保期外保障产品出现故障时的及时维修和及时响应措施)符合投标文件要求,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3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的扣1分;每有一处描述不完整或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 技术评审要素 | |
5 | 节能、环保产品1% | 1分 | 响应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0.5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最多得1分。注: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的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相关佐证复印件。 | 共同评审因素 |
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所有证明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供应商
公(鲜)章。②备注中“技术评审因素”由技术类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独立评分,“共同评
审因素”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评分。
-63-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
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
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
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
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
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
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
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
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
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
露评审内容;
-64-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
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65-
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成交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购项目(项
目编号:XX)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
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
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
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期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
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
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
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
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
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
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
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66-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
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
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
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
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
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
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
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谈判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
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
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
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
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
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
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
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
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
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
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
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民币大写:
-67-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
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
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
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
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
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
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
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
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
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
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
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
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68-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
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
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
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
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
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69-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视讯指挥调度平台
项目编号:N5132262022000078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中心交换系统 | vector | Version3.0 | 台 | 1 | 67000 | 67000 | |
2 | 融合控制系统 | vector | Version3.0 | 套 | 1 | 15100 | 15100 | |
3 | 会议终端 | 中兴 | ZXV10T700S | 台 | 1 | 28500 | 28500 | |
4 | 分体式视讯终端 | vector | SH300 | 台 | 16000 | 16000 | ||
5 | 高清摄像机 | vector | VT.HD20F | 台 | 1 | 9000 | 9000 | |
5 | 高清摄像机 | vector | VT.HD20F | 台 | 9000 | 9000 | ||
6 | 矩阵 | 科迪 | SHDMI-404 | 台 | 7640 | 7640 | ||
7 | 交换机 | 水星 | SG105 | 台 | 1 | 320 | 320 | |
8 | 局机关视讯平台线材 | 专业定制 | 专业定制 | 批 | 5300 | 5300 |
人
第3页
司法所视讯终
28800
9vectorSH300台
1816000
端
0
MW325
10路由器水星18台182304140
R
司法所视讯平专业定专业定
11批18150027000
台线材制
制
设备安装技术赛博信专业定
12项14600046000
服务安制
分项报价合计(元):514000(元)
大写:伍拾壹万肆仟元整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
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函”总报价相等。
3、本项目所有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配件、辅材、
人工、安全、技术培训、知识产权、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质保期内保修服务
与备用物件等相关各项的含税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且超过政府
采购预算金额作无效投标报价
供应商名称:成都赛博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郑针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期:2022年9月29日
日
第4页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视讯指挥调度平台
项目编号:N5132262022000078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中心交换系统 | kinghoo | MCSV1.5.59 | 台 | 1 | 88700 | 88700 | |
融合控制系统 | kinghoo | MCSV1.5.59 | 套 | 11 | 1274031600 | 1274031600 | |
会议终端分体式视讯终端 | 科达kinghoo | H700KVI-HD100 | 台台 | 1 | 15400 | 15400 | |
高清摄像机矩阵 | kinghookinghoo | KVI-HD10KH-HD44 | 台台 | 11 | 84006200 | 84006200 | |
交换机局机关视讯平台线材 | 腾达数度量 | TEG1005D定制 | 批 | 1 | 2804300 | 2804300 | |
司法所视讯终端 | kinghoo | KVI-HD100 | 公司 | 18 | 15400210 | 2772003780 | |
路由器司法所视讯平台线材 | 腾达数度量 | 4CS定制 | 台 | 1200 | 21600 | ||
设备安装技术服务 | 数度量 | 安装集成 | 43000 | 43000 | |||
分项报价合计(元):513.200元大写:伍拾壹万叁仟贰佰元 | 分项报价合计(元):513.200元大写:伍拾壹万叁仟贰佰元 | 分项报价合计(元):513.200元大写:伍拾壹万叁仟贰佰元 | 分项报价合计(元):513.200元大写:伍拾壹万叁仟贰佰元 | 分项报价合计(元):513.200元大写:伍拾壹万叁仟贰佰元 | 分项报价合计(元):513.200元大写:伍拾壹万叁仟贰佰元 | 分项报价合计(元):513.200元大写:伍拾壹万叁仟贰佰元 |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
12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
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函”总报价
相等。
3、本项目所有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配件、辅材
人工、安全、技术培训、知识产权、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质保期内保修
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相关各项的含税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且
3
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作无效投标报价。
供应商名称:四川数度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期:2022年9月29日
2.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视讯指挥调度平台
项目编号:N5132262022000078
1 | 中心交换系统 | SUNPOL | VC6055 | 台 | 1 | 72000 | 72000 | |||
2 | 融合控制系统 | SUNPOL | 定制 | 套 | 1 | 16000 | 16000 | |||
会议终端 | 华为 | BOX300 | 台 | 36000 | 36000 | |||||
4 | 分体式视讯终端 | SUNPOL | VS3055 | 台 | 21000 | 21000 | ||||
5 | 高清摄像机 | SUNPOL | SP-HD98 | 台 | 10000 | 10000 | ||||
6 | 矩阵 | SUNPOL | SP0404H0 | 1 | 8500 | 8500 | ||||
7 | 交换机 | TP-LINK | TSFO | 340 | 340 | |||||
8 | 局机关视讯平台线材 | 迅博 | 定制 | 批证 | 本 | 6000 | 6000 | |||
9 | 司法所视讯终端 | SUNPOL | VS3053 | 台 | 18 | 14400 | 259200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
10 | 路由器 | TP-LINK | TL-WR842N | 台 | 18 | 270 | 4860 | |||
11 | 司法所视讯平台线材 | 迅博 | 定制 | 批 | 18 | 1600 | 28800 | |||
12 | 设备安装技术服务 | 迅博 | 定制 | 项 | 50000 | 50000 | ||||
分项报价合计(元):5127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贰仟柒佰元 | 分项报价合计(元):5127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贰仟柒佰元 | 分项报价合计(元):5127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贰仟柒佰元 | 分项报价合计(元):5127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贰仟柒佰元 | 分项报价合计(元):5127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贰仟柒佰元 | 分项报价合计(元):5127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贰仟柒佰元 | 分项报价合计(元):5127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贰仟柒佰元 |
、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
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函”总报价相
等。
3、本项目所有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配件、辅材、人
工、安全、技术培训、知识产权、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质保期内保修服务与
备用物件等相关各项的含税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且超过政府采
购预算金额作无效投标报价
博
供应商名称: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袋表(金字或地福木人名章):初晟
80年9月
日期:2022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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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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