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海警三支队广告制作采购供应商入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6.4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18/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ewec-2018-0617
预算金额46.4万元
招标联系人任助理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工0898-68646200
标书截止时间2018/07/13
投标截止时间2018/07/27
公告正文

海警三支队广告制作采购供应商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下同)受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简称“采购人”下同)的委托,就海警三支队广告制作采购供应商入库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或货物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海警三支队广告制作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及采购预算:海警三支队广告制作采购项目预算资金约为46.4万元。本次招标采用审核资格、最终确认的办法,确定入选备选库的供应商提供广告制作服务,投标文件无需报价。

3、项目用途: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工作需要

4、数量及分包:一批分包。

海警三支队广告制作采购项目(编号:SZEWEC-2018-0617)

5、招标内容:

遴选3—5家提供海警三支队广告制作的供应商

6、服务期限:1年

7、质量要求:合格

8、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及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一、 供应商资格要求(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类似经营的营业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3、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在代理公司报名并购买本招标文件,且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6、必须对本项目所投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07月09日至2018年 07 月13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由受托人携带介绍信(包括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验)到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1-5)2703室购买。

2、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 元,(文件售后概不退)。

3、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18年 07月 14日17:30:00(北京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 07月 2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2018年 07月 27日9 时 30 分。

3、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14层1号开标室

4、投标保证金:¥9000.00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年 07月 2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并备注项目名称(可缩写)和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

账号:44201592500052525319

四、 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

联系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清澜镇拥军路69号

联系人:任助理

联系电话:18389302040

2、代理机构名称: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1-5)2703室

电话:0898-68646200

联系人:邱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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