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八钢设备工程部)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 | BDZX2022060033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采购员 |
杨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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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996-5318605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2-06-27T11:00:00.000+08: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2-06-27T11:00:00.000+08: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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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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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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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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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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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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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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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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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202206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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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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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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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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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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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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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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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标价:86.49万元(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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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执行合同模板条款
四、技术条款:执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及图纸内容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200万元
六、报名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资质证书, 6)报名单位是巴州钢铁入网单位或2021年八钢供应商评价合格单位 其他要求: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照原件须经年检合格。 注:以上验证资料请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压缩至一个压缩文件内在附件清单中登录欧冶采购平台递交,资料审核通过后再报价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询价单6.13.xlsx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询价单6.13.xlsx
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技术协议.pdf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技术协议.pdf
(模板定稿)大中修合同20220128.xlsx(模板定稿)大中修合同20220128.xlsx
报价地址:
https://www.obei.com.cn/obei-web-ec-ego/ego/rfq/deploy/egoBusinessOpportunity.html#/id=3a89585a3aad42cb873b529fbb5030f9/rfqMethod=RAQ/orgCode=UK5150/statusFlag=0
全费用综合单价汇总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汇总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汇总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汇总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汇总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汇总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汇总报价表 |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投标报价合计(元)不含税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税金(元) 税率****% | 备注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投标报价合计(元)不含税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税金(元) 税率****% | 备注 | ||||
一 | 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一、佳缘餐厅库房包厢区域:1.包厢墙面乳胶漆或者贴墙纸2.接待室墙面乳胶漆或者贴墙纸3.更换塑钢窗4.顶棚原有出风口封闭换气设备拆除5.照明灯具更换6.卫生间更换洁具7.墙面处理或挂图。 二、餐厅及厨房区域:1.打饭窗口改造2.内墙面刷乳胶漆或者贴墙纸3.地面破损修复4.厨房及洗消间贴墙砖5.厨房及洗消间地沟修缮。 | 拦标价 不含税 | 86.49 | 万元 |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项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项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项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项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项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项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项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项报价表 |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
序号 | 图纸编号、工程内容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承包方式 | 金额(元)不含税 | 金额(元)不含税 | ||||||||||
序号 | 图纸编号、工程内容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承包方式 | 全费用综合单价 | 合价 | ||||||||||
一、佳缘餐厅库房包厢区域 | 一、佳缘餐厅库房包厢区域 | 一、佳缘餐厅库房包厢区域 | 一、佳缘餐厅库房包厢区域 | 一、佳缘餐厅库房包厢区域 | 一、佳缘餐厅库房包厢区域 | ||||||||||||
1 | 包厢墙面处理 | 1、原有壁纸拆除、清理,墙面找平,做抗碱防水处理,刮腻子2遍,涂刷白色乳胶漆2遍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 | 325 | 包工包料 | ||||||||||||
2 | 接待区域吊顶 | 1、高度3.8m,材料为三防板(白色)安装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 | 136 | 包工包料 | ||||||||||||
3 | 接待区域墙面处理 | 1、原有墙面铲除,找平,做抗碱防水处理,安装纤维板,集成墙板安装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 | 135 | 包工包料 | ||||||||||||
4 | 接待区域墙体拆除 | 1、含接待区域原有隔断和墙体拆除、清理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m³ | 27 | 包工包料 | ||||||||||||
5 | 接待区门拆除 | 1、拆除接待区域原有隔断和墙体的同时对相连的门进行拆除、倒运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樘 | 5 | 包工包料 | ||||||||||||
6 | 接待区域地脚线处理 | 1、拆除原有地脚线,重新贴高度150cm的灰色地砖踢脚线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m | 50 | 包工包料 | ||||||||||||
7 | 天棚粉刷 | 1、包厢及公共区域天棚粉刷,包括原有顶部清理找平,修复刮腻子2遍,涂刷白色乳胶漆2遍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 | 348 | 包工包料 | ||||||||||||
8 | 公共区墙面粉刷 | 1、公共区域(走廊等)墙面粉刷,原有壁纸拆除,清理,墙面找平,做抗碱防水处理,修复刮腻子2遍,涂刷白色乳胶漆2遍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 | 136 | 包工包料 | ||||||||||||
9 | 更换塑钢窗 | 1、原有窗户拆除并清理,更换为新的塑钢窗:3樘3000*2100,8樘1500*1500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樘 | 11 | 包工包料 | ||||||||||||
10 | 更换门 | 原有进出口两樘门拆除及清理,新门(可推拉的自动门,门上安装自动闭门器1500*2500一樘、1000*2400一樘)安装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樘 | 2 | 包工包料 | ||||||||||||
11 | 门窗加固 | 1、对区域内破损门窗加固、修复处理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项 | 1 | 包工包料 | ||||||||||||
12 | 破损地砖修复 | 1、原有破损地砖拆除清理并重新铺贴,地砖(规格800*800,颜色保持与原地板颜色一致)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 | 6 | 包工包料 | ||||||||||||
13 | 通风设备及管道拆除修复 | 1、接待区域屋顶原有通风设备进行拆除清理,并修复管道4m,使用与周边一致的材料进行增补修复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台 | 1 | 包工包料 | ||||||||||||
14 | 照明灯具更换 | 1、接待区域2盏,5个包厢6盏,吸顶灯,LED灯头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盏 | 8 | 包工包料 | ||||||||||||
15 | 射灯更换及安装 | 1、原包厢、走廊区域射灯位置不变,重新更换5-25W的新射灯154个,接待区域吊顶的同时预留射灯口,安装5-25W的射灯60个,调试并对损坏线路修复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盏 | 215 | 包工包料 | ||||||||||||
16 | 墙面处理和挂图 | 1、5个包厢5幅画(5.1m*2.1m一幅、2.7m*3.2m三幅、4m*2.15m一幅),大厅一幅画:2.7m*3.5m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 | 54.68 | 包工包料 | ||||||||||||
17 | 制作安装窗帘 | 1、11樘窗户分别制作窗帘(11副),包厢区域:3m*2.8m做两副、5.48m*2.8m一副、13.8m*2.8m做三副;接待区域3.6m*3.5m五副(南侧两副、西侧三副);含材料、配件、安装等全部费用,测量面积为墙体实际面积(窗帘褶皱部分由施工方自行掌握)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副 | 11 | 包工包料 | ||||||||||||
18 | 制作屏风 | 1、接待区域制作可移动屏风(可折叠收纳,规格8m*2m,竹木材质)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组 | 2 | 包工包料 | ||||||||||||
19 | 外墙墙砖处理 | 1、对外墙贴墙砖掉砖部位清理、恢复墙砖,涂料部分先做抗碱处理后恢复外墙乳胶漆面层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项 | 1 | 包工包料 | ||||||||||||
20 | 外墙墙砖处理 | 1、对原有木质结构漆面处理、涂刷亮漆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项 | 1 | 包工包料 | ||||||||||||
二、西侧大餐厅及厨房区域 | 二、西侧大餐厅及厨房区域 | 二、西侧大餐厅及厨房区域 | 二、西侧大餐厅及厨房区域 | 二、西侧大餐厅及厨房区域 | 二、西侧大餐厅及厨房区域 | ||||||||||||
1 | 打饭窗口改造 | 1、3间厨房设置打饭窗口6个:每两扇窗户和中间墙体合并为一个打饭窗口,取餐台现有窗底高度不变,大理石台面,取餐台拒上部档口为档口为钢龙骨加8厚钢化玻璃,窗口上部新加钢筋混凝土过梁,两扇窗户中新增门柱(采用C30混凝土、HPB300,HPB400级钢筋)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个 | 6 | 包工包料 | ||||||||||||
2 | 餐盘收集窗口改造 | 1、北侧一间厨房改为洗消间,两扇窗户和中间墙体合并为一个餐盘收集窗口,共设置2个,窗口上部新加钢筋混凝土过梁,两扇窗户中新增门柱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个 | 2 | 包工包料 | ||||||||||||
3 | 收款台设置 | 1、大厅打饭窗口前设置收款台两个,收款台前方设置成品隔断,台面材质为木质加大理石,宽0.25m,高0.9m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个 | 2 | 包工包料 | 3333 | |||||||||||
4 | 内墙面乳胶漆粉刷 | 1、原有墙面铲除,做抗碱防水处理,找平,刮腻子2遍,刷防水抗碱白色乳胶漆2遍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 | 1100 | 包工包料 | ||||||||||||
5 | 地面破损修复 | 1、餐厅、厨房破损地面及地砖拆除、清理并按照原地面修复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项 | 1 | 包工包料 | ||||||||||||
6 | 厨房及洗消间墙砖处理 | 1、对原有厨房和洗消间墙面破损瓷砖拆除、清理并按照原有墙面修复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项 | 1 | 包工包料 | ||||||||||||
7 | 外露电线更换 | 1、拆除原有餐厅区域内与灯具相连接的外露电线,更换安装新的电线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m | 400 | 包工包料 | ||||||||||||
8 | 照明灯具更换 | 1、原有灯具(大厅55盏、两个门口2盏,厨房和洗消间每间6盏)拆除清理,新灯具(含灯泡及灯罩)安装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盏 | 81 | 包工包料 | ||||||||||||
9 | 暖通设备改造 | 1、原有暖通设备及附属检查、修复,重新安装分水器接通至暖气主管网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项 | 1 | 包工包料 | ||||||||||||
10 | 烟道、烟罩、抽油烟机拆除、安装 | 1、拆除原有厨房的4套烟道、烟罩、抽油烟机,对东侧大餐厅的全套排油烟系统保护性拆除,清理,安装至西侧大餐厅3间厨房,含电缆、拆除及安装等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套 | 4 | 包工包料 | ||||||||||||
11 | 厨房及洗消间地沟修缮 | 1、厨房、洗消间地沟修复,共4间,一间长26m*0.31m*0.25m,找坡度,贴瓷砖,安装铸铁漏水过滤网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m³ | 8.06 | 包工包料 | ||||||||||||
12 | 门窗加固 | 1、对区域内破损门窗加固、修复处理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其他详见图纸、技术协议或技术交流业主要求为准。 | 项 | 1 | 包工包料 | ||||||||||||
投标报价合计(元)不含税 | 投标报价合计(元)不含税 | 投标报价合计(元)不含税 | 投标报价合计(元)不含税 | 投标报价合计(元)不含税 | 投标报价合计(元)不含税 | 0 | 拦标价 不含税 | 86.49 | 万元 |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必填 | |||||||||||
税金(元),税率 % | 税金(元),税率 % | 税金(元),税率 % | 税金(元),税率 % | 税金(元),税率 % | 税金(元),税率 % | 必填 | |||||||||||
备注: | 备注: | 1.本工程税率为 %。税率因企业规模而定,本项目为最高限价合同。 2.工程所需的材料未注明的均由乙方提供。 3.以上《报价单》中全费用综合单价为不含税单价,需报组价明细表;按照四类工程取费下限、执行巴州估价表。 4.4.投标报价已包括技术协议内的所有内容,上述提供工程子目明细,投标单位需按相关施工规范综合考虑项目下子目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费用。 5.附工程预算书,及建筑工程单位工程人材机价差表。 6.投标报价中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明细清单 7.本工程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服务费标准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的审价服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结算款时代扣相应审价服务费给审价机构。 | 1.本工程税率为 %。税率因企业规模而定,本项目为最高限价合同。 2.工程所需的材料未注明的均由乙方提供。 3.以上《报价单》中全费用综合单价为不含税单价,需报组价明细表;按照四类工程取费下限、执行巴州估价表。 4.4.投标报价已包括技术协议内的所有内容,上述提供工程子目明细,投标单位需按相关施工规范综合考虑项目下子目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费用。 5.附工程预算书,及建筑工程单位工程人材机价差表。 6.投标报价中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明细清单 7.本工程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服务费标准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的审价服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结算款时代扣相应审价服务费给审价机构。 | 1.本工程税率为 %。税率因企业规模而定,本项目为最高限价合同。 2.工程所需的材料未注明的均由乙方提供。 3.以上《报价单》中全费用综合单价为不含税单价,需报组价明细表;按照四类工程取费下限、执行巴州估价表。 4.4.投标报价已包括技术协议内的所有内容,上述提供工程子目明细,投标单位需按相关施工规范综合考虑项目下子目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费用。 5.附工程预算书,及建筑工程单位工程人材机价差表。 6.投标报价中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明细清单 7.本工程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服务费标准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的审价服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结算款时代扣相应审价服务费给审价机构。 | 1.本工程税率为 %。税率因企业规模而定,本项目为最高限价合同。 2.工程所需的材料未注明的均由乙方提供。 3.以上《报价单》中全费用综合单价为不含税单价,需报组价明细表;按照四类工程取费下限、执行巴州估价表。 4.4.投标报价已包括技术协议内的所有内容,上述提供工程子目明细,投标单位需按相关施工规范综合考虑项目下子目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费用。 5.附工程预算书,及建筑工程单位工程人材机价差表。 6.投标报价中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明细清单 7.本工程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服务费标准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的审价服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结算款时代扣相应审价服务费给审价机构。 | 1.本工程税率为 %。税率因企业规模而定,本项目为最高限价合同。 2.工程所需的材料未注明的均由乙方提供。 3.以上《报价单》中全费用综合单价为不含税单价,需报组价明细表;按照四类工程取费下限、执行巴州估价表。 4.4.投标报价已包括技术协议内的所有内容,上述提供工程子目明细,投标单位需按相关施工规范综合考虑项目下子目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费用。 5.附工程预算书,及建筑工程单位工程人材机价差表。 6.投标报价中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明细清单 7.本工程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服务费标准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的审价服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结算款时代扣相应审价服务费给审价机构。 | 1.本工程税率为 %。税率因企业规模而定,本项目为最高限价合同。 2.工程所需的材料未注明的均由乙方提供。 3.以上《报价单》中全费用综合单价为不含税单价,需报组价明细表;按照四类工程取费下限、执行巴州估价表。 4.4.投标报价已包括技术协议内的所有内容,上述提供工程子目明细,投标单位需按相关施工规范综合考虑项目下子目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费用。 5.附工程预算书,及建筑工程单位工程人材机价差表。 6.投标报价中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明细清单 7.本工程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服务费标准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的审价服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结算款时代扣相应审价服务费给审价机构。 |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 |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工程量 |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
定额 编号 | 定额名称 | 定额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单价 | 单价 | 单价 | 合价 | |||||||||
定额 编号 | 定额名称 | 定额 单位 | 数量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主材费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主材费 | 综合措施项费用 | 管理费 和利润 | 风险费用 | 规费 | 税金 | 合计 |
备注主要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是含各种因素的单价。 | 备注主要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是含各种因素的单价。 | 备注主要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是含各种因素的单价。 | 备注主要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是含各种因素的单价。 | 备注主要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是含各种因素的单价。 | 备注主要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是含各种因素的单价。 | 备注主要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是含各种因素的单价。 |
新疆天山钢铁巴州有限公司
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
改造项目
技术协议书
甲方:新疆天山钢铁巴州有限公司乙方:
综合管理部
负责人:
B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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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全能王创建
总则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交流,就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制定
以下技术协议,此协议作为甲方监制与验收和乙方制造的最终标准,其他技术文件如果
与本协议有冲突,以本协议阐述标准为准。
1、名称: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2.施工内容及技术要求(材料、工具均由施工方提供):
序号施工内容
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方可上岗。技术要求2.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劳保,必须佩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严禁穿拖鞋、皮鞋参加施工作业。3.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老体弱、患有精神病、癫痛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人员,均不得参加施工作业。4.严禁人员饮酒后作业。5.作业区要划出禁区,加设围栏,并悬挂“闲人免进”或“禁止通行”等施工标示牌。6.保持作业现场干净,做好防滑措施。7.作业时检查周围环境、安全防护措施必须齐全有效。8.乙方须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或工伤保险,并提供有效凭证给甲方备案。9.施工作业中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筹备。10.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顺利完工。 | 备注 |
.佳缘餐厅库房包厢区域:1.包厢墙面处理:原有325m壁纸拆除,清理,墙面找平,做抗碱防水处理,刮腻子2遍,涂刷白色乳胶漆2遍;2.接待区域吊顶136m(高度3.8m,材料为三防板,白色):3.接待区域墙面处理:原有135m墙面铲除,找平,做抗碱防水处理,安装纤维板,集成墙板,色度现场定;4.接待区域墙体拆除:接待区域原有隔断和墙体拆除27m;5.接待区门拆除:拆除接待区域原有隔断和墙体的同时对相连的5檀门进行拆除:6.接待区域地脚线处理:拆除原有地脚线,重新贴高度150cm的灰色地砖踢脚线;7.天棚粉刷:包厢及公共区域天棚粉刷348m,包括原有顶部清理找平,修复刮腻了2遍,涂刷白色乳胶漆2遍;8.公共区墙面粉刷:公共区域(走廊等)墙面粉刷136m,原有壁纸拆除,清理,墙面找平,做抗碱防水处理,修复刮腻子2遍,涂刷白色乳胶漆2遍;9.更换塑钢窗:拆除原有窗户11槿,更换为新的塑钢 |
人员及作业安全5.作业区要划出禁区,加设围栏,并悬挂“闲人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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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或“禁止通行”等施工标示牌。
佳缘餐厅库房包2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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厢区域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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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3檀3000*2100,8槿1500*1500:
1000*2400-幢,更换为内外可推拉的自动门,门上安10.更换门:拆除原有进出口两檀门,1500*2500一檀、装自动闭门器12.破损地砖修复:拆除原有破损地砖并重新修复,地1.门窗加固:对区域内破损门窗加固、修复处理。13.通风设备及管道拆除修复:对接待区域屋顶原有的砖规格800*800,颜色保持与原地板颜色一致:一台通风设备进行拆除,并修复管道4m,使用与周边一致的材料进行填补修复:14.照明灯具更换:共8盏,接待区域2盏,5个包厢6盏,吸顶灯,LED灯头,重新更换5-25W的新射灯154个,接待区域吊顶的同15.射灯更换及安装:原包厢、走廊区域射灯位置不变,时预留射灯口,安装5-25W的射灯60个:5.1m*2.1m一幅、2.7m*3.2m 三幅、4m*2.15m一幅,大16.墙面处理和挂图:共54.68m,5个包厢5幅画:厅一幅画:2.7m*3.5m17.制作安装窗帘:11槿窗户分别制作窗帘11副,包厢区域:3m*2.8m做两副、5.48m*2.8m一副、13.8m*2.8m做三副:接待区域3.6m*3.5m五副(南侧两副、西侧三副);含材料、配件、安装等全部费用,测量面积为墙体实际面积,窗帘禮皱部分由施工方自行掌握;18.制作屏风:接待区域制作可移动屏风2扇,可折叠收纳,规格8m*2m,竹木材质;19.外墙墙砖处理:对外墙贴墙砖掉砖部位恢复面砖面层,涂料部分先做抗碱处理后恢复外墙乳胶漆面层。二其它说明:1.包厢及公共区域木质装修部分保持原状,重新刷亮漆;2.包工包料,包括施工费用、拆除、安装、材料、垃圾搬运等一系列费用:材料、工具(包含架子、材料、车辆等)均由施工方提供:3.其它未详尽事宜参照施工设计图执行。 | |
1.打饭窗口改造:3间厨房设置打饭窗口6个:每两扇窗户和中间墙体合并为一-个打饭窗口,取餐台现有窗底高度不变,大理石台面,取餐台拒上部档口为档口为钢龙骨加8厚钢化玻璃,窗口上部新加钢筋混凝土西侧大餐厅及厨过梁,两扇窗户中新增门柱(采用C30混凝土、HPB300,HPB400级钢筋):房区域改造2.餐盘收集窗口改造:北侧一间厨房改为洗消间,两扇窗户和中间墙体合并为一个餐盘收集窗口,共设置2个,窗口上部新加钢筋混凝土过梁,两扇窗户中新增门柱;3.收款台设置:大厅打饭窗口前设置收款台两个,收款台前方设置成品隔断,台面材质为木质加大理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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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0.25m,高0.9m;防水处理,找平,刮腻子2遍,刷防水抗碱白色乳胶4.内墙面乳胶漆粉刷:铲除原有墙面1100m,做抗碱漆2遍:5.地面破损修复:对餐厅、厨房破损地面及地砖进行修补:6.厨房及洗消间墙砖处理:修复厨房和洗消间墙面破损瓷砖;7.外露电线更换:拆除原有餐厅区域内与灯具相连接的外露电线400m,更换安装新的电线:8.照明灯具更换:原有灯具拆除共81盏,大厅55盏、两个门口2盏,厨房和洗消间每间6盏,含灯泡及灯罩,全部更换新的照明灯具:9.暖通设备改造:重新安装分水器接通至暖气主管网;10.烟道、烟罩、抽油烟机拆除、安装:拆除原有厨房的4套烟道、烟罩、抽油烟机,对东侧大餐厅的全套排油烟系统保护性拆除,安装至西侧大餐厅3间厨房,含电缆、拆除及安装等所有费用11.厨房及洗消间地沟修绘:厨房、洗消间8.06m地沟修复,共4间,一间长26m*0.31m*0.25m,找坡度,贴瓷砖,安装铸铁漏水过滤网,;12.门窗加固:对区域内破损门窗加固、修复处理。二其它说明:1.包工包料,包括施工费用、拆除、安装、材料、垃圾搬运等一系列费用,材料、工具(包含架子、材料、车辆等)均由施工方提供2.其它未详尽事宣参照施工设计图执行。 | ||
3 | 1.工程建设应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应遵守“五必”原则:施工区域必封闭,施工现场必整洁,施工物料必定置,施工手续必合规,施工结束必场清。2.工程建设或检修作业项目在开工前需办理施工场地占用申请,由建设单位、现场管理办公室、设备工程部共同审核。施工现场3.施工时如需占用其它场地、绿化带及临时设施的需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报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4.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施工周围5m范围内均属施工区域,施工产生的各类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拉运处理。6.施工结束后由建设单位、现场管理办公室、设备工程部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同结算手续。 |
4、项目工期及要求
4.1项目计划工期90天。
N构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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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月_
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月_
4.2质量保证措施(质保三年)
4.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未商定前乙方不得停工或消极息工。
4.4乙方负责编制作业标准并经甲方技术人员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开展。
甲方:新疆天山钢铁巴州有限公司
乙方:
综合管理部
代表:
N2
代表: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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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修工程项目合同 | 大中修工程项目合同 | 大中修工程项目合同 | 大中修工程项目合同 | 大中修工程项目合同 | 大中修工程项目合同 | 大中修工程项目合同 |
合同编号 | 合同编号 | 项目编号 | ||||
发包方 | 发包方 | 发包方项目负责人 | ||||
承包方 | 承包方 | 承包方项目负责人 |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
工程内容 | 工程内容 | |||||
承包方式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 | 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 | 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 | 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 | 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 |
质量标准 | 质量标准 | 执行相关的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执行相关的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执行相关的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执行相关的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执行相关的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开工日期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详见承揽工程内容一览表 (技术协议) | 详见承揽工程内容一览表 (技术协议) | ||
合同价款 (万元) | 合同价款 (万元) | 保修金额 | 保修期限 | 年(大写) | ||
结算方式: 根据发包方式、结算方式选择正确的字母填入括号中,明确双方约定的结算原则 | 结算方式: 根据发包方式、结算方式选择正确的字母填入括号中,明确双方约定的结算原则 | 1.发包方式:A.招(议)标发包,B.其他方式发包( ) 2.结算方式:A.最高限价, B.固定总价,C.固定单价,D.暂定价( ) 双方约定结算原则: | 1.发包方式:A.招(议)标发包,B.其他方式发包( ) 2.结算方式:A.最高限价, B.固定总价,C.固定单价,D.暂定价( ) 双方约定结算原则: | 1.发包方式:A.招(议)标发包,B.其他方式发包( ) 2.结算方式:A.最高限价, B.固定总价,C.固定单价,D.暂定价( ) 双方约定结算原则: | 1.发包方式:A.招(议)标发包,B.其他方式发包( ) 2.结算方式:A.最高限价, B.固定总价,C.固定单价,D.暂定价( ) 双方约定结算原则: | 1.发包方式:A.招(议)标发包,B.其他方式发包( ) 2.结算方式:A.最高限价, B.固定总价,C.固定单价,D.暂定价( ) 双方约定结算原则: |
发包方驻地代表 | 发包方驻地代表 | 承包方驻地代表 | ||||
工程款支付 | 工程款支付 | 根据本合同补充条款第22项及发包方财务经营情况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并结算,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审批后资金计划支付结算款。 | 根据本合同补充条款第22项及发包方财务经营情况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并结算,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审批后资金计划支付结算款。 | 根据本合同补充条款第22项及发包方财务经营情况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并结算,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审批后资金计划支付结算款。 | 根据本合同补充条款第22项及发包方财务经营情况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并结算,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审批后资金计划支付结算款。 | 根据本合同补充条款第22项及发包方财务经营情况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并结算,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审批后资金计划支付结算款。 |
保修金支付 | 保修金支付 | 保修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保修金(无息)。 | 保修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保修金(无息)。 | 保修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保修金(无息)。 | 保修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保修金(无息)。 | 保修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保修金(无息)。 |
工期延误 | 工期延误 |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
补充 条款 | 1、双方除遵守执行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和执行八钢有关工程管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绿化、道路的管理办法、规定和制度。 2、为保证各方的安全,承包方必须在开工前与发包方项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全责。发包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工厂生产)进行安全交底,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施工。 3、承包方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将相关资料报八钢安全保卫部审核通过,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按已审定的方案实施。进行爆破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4、为有效利用资源,承包方必须清理出拆除、挖掘工程中的废旧金属,协助发包方交八钢废钢库。 5、双方均不得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各种杂物和垃圾。承包方在施工时,应防止各类油脂落地而污染环境,并将废弃油脂类按发包方要求处理。 6、承包方在使用水、电前,必须在八钢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 7、承包方在施工场地必须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的措施。 8、为避免粉尘抛洒污染环境而受到相关处罚,承包方的车辆在运输土方、砂、石等带有粉尘材料、物品时必须覆盖。 9、承包方在施工时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生活区昼间小于55dB,夜间小于45dB,工业区厂界内小于70dB。生活区高考期间及0:00至9:00期间禁止有噪音污染环境的施工。 10、承包方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1、承包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移植绿地、树木、道路前,必须经发包方绿化管理单位或运输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12、承包方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且必须穿戴本企业工装。 13、本工程在质量监督全过程中,承包方未按八钢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设备检修职能部门管理要求执行或整改的,依据八钢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及《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中相应规定评价考核,结算时核减。 14、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一经查实发生转包情况,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5、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八钢公司《现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1)设备检修必须执行“三不落地”原则:上线新品备件不落地储存,下线旧品备件不落地存放,检修油污、污物不落地。2)检修前需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工作,检修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3)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设备设施原有的各类安全防护罩不缺、防护栏杆不缺、保温设施不缺、安全连锁保护功能不缺;检修结束后设备必须见本色;当日检修工作完成后,要做到: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物料(工件)未摆放整齐不走,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4)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十不准”规定。5)工程建设或检修作业项目在开工前如需占用其他场地、绿化带及临时设施的需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审核。6)检修施工结束后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同结算手续。7)凡进入八钢公司所属厂区的外协单位或个人,违反《现场管理办法》(含附录A、B)相关规定的,依据《现场管理办法》4.7.4条款规定考核2000-10000元/次,在合同结算时依据考核通知单扣除。 16、承包方施工队伍应确保人员稳定,发包方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评价考核,在合同结算时核减。 | 1、双方除遵守执行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和执行八钢有关工程管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绿化、道路的管理办法、规定和制度。 2、为保证各方的安全,承包方必须在开工前与发包方项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全责。发包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工厂生产)进行安全交底,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施工。 3、承包方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将相关资料报八钢安全保卫部审核通过,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按已审定的方案实施。进行爆破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4、为有效利用资源,承包方必须清理出拆除、挖掘工程中的废旧金属,协助发包方交八钢废钢库。 5、双方均不得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各种杂物和垃圾。承包方在施工时,应防止各类油脂落地而污染环境,并将废弃油脂类按发包方要求处理。 6、承包方在使用水、电前,必须在八钢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 7、承包方在施工场地必须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的措施。 8、为避免粉尘抛洒污染环境而受到相关处罚,承包方的车辆在运输土方、砂、石等带有粉尘材料、物品时必须覆盖。 9、承包方在施工时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生活区昼间小于55dB,夜间小于45dB,工业区厂界内小于70dB。生活区高考期间及0:00至9:00期间禁止有噪音污染环境的施工。 10、承包方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1、承包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移植绿地、树木、道路前,必须经发包方绿化管理单位或运输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12、承包方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且必须穿戴本企业工装。 13、本工程在质量监督全过程中,承包方未按八钢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设备检修职能部门管理要求执行或整改的,依据八钢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及《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中相应规定评价考核,结算时核减。 14、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一经查实发生转包情况,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5、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八钢公司《现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1)设备检修必须执行“三不落地”原则:上线新品备件不落地储存,下线旧品备件不落地存放,检修油污、污物不落地。2)检修前需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工作,检修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3)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设备设施原有的各类安全防护罩不缺、防护栏杆不缺、保温设施不缺、安全连锁保护功能不缺;检修结束后设备必须见本色;当日检修工作完成后,要做到: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物料(工件)未摆放整齐不走,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4)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十不准”规定。5)工程建设或检修作业项目在开工前如需占用其他场地、绿化带及临时设施的需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审核。6)检修施工结束后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同结算手续。7)凡进入八钢公司所属厂区的外协单位或个人,违反《现场管理办法》(含附录A、B)相关规定的,依据《现场管理办法》4.7.4条款规定考核2000-10000元/次,在合同结算时依据考核通知单扣除。 16、承包方施工队伍应确保人员稳定,发包方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评价考核,在合同结算时核减。 | 1、双方除遵守执行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和执行八钢有关工程管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绿化、道路的管理办法、规定和制度。 2、为保证各方的安全,承包方必须在开工前与发包方项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全责。发包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工厂生产)进行安全交底,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施工。 3、承包方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将相关资料报八钢安全保卫部审核通过,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按已审定的方案实施。进行爆破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4、为有效利用资源,承包方必须清理出拆除、挖掘工程中的废旧金属,协助发包方交八钢废钢库。 5、双方均不得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各种杂物和垃圾。承包方在施工时,应防止各类油脂落地而污染环境,并将废弃油脂类按发包方要求处理。 6、承包方在使用水、电前,必须在八钢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 7、承包方在施工场地必须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的措施。 8、为避免粉尘抛洒污染环境而受到相关处罚,承包方的车辆在运输土方、砂、石等带有粉尘材料、物品时必须覆盖。 9、承包方在施工时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生活区昼间小于55dB,夜间小于45dB,工业区厂界内小于70dB。生活区高考期间及0:00至9:00期间禁止有噪音污染环境的施工。 10、承包方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1、承包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移植绿地、树木、道路前,必须经发包方绿化管理单位或运输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12、承包方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且必须穿戴本企业工装。 13、本工程在质量监督全过程中,承包方未按八钢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设备检修职能部门管理要求执行或整改的,依据八钢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及《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中相应规定评价考核,结算时核减。 14、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一经查实发生转包情况,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5、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八钢公司《现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1)设备检修必须执行“三不落地”原则:上线新品备件不落地储存,下线旧品备件不落地存放,检修油污、污物不落地。2)检修前需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工作,检修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3)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设备设施原有的各类安全防护罩不缺、防护栏杆不缺、保温设施不缺、安全连锁保护功能不缺;检修结束后设备必须见本色;当日检修工作完成后,要做到: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物料(工件)未摆放整齐不走,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4)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十不准”规定。5)工程建设或检修作业项目在开工前如需占用其他场地、绿化带及临时设施的需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审核。6)检修施工结束后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同结算手续。7)凡进入八钢公司所属厂区的外协单位或个人,违反《现场管理办法》(含附录A、B)相关规定的,依据《现场管理办法》4.7.4条款规定考核2000-10000元/次,在合同结算时依据考核通知单扣除。 16、承包方施工队伍应确保人员稳定,发包方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评价考核,在合同结算时核减。 | 1、双方除遵守执行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和执行八钢有关工程管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绿化、道路的管理办法、规定和制度。 2、为保证各方的安全,承包方必须在开工前与发包方项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全责。发包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工厂生产)进行安全交底,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施工。 3、承包方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将相关资料报八钢安全保卫部审核通过,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按已审定的方案实施。进行爆破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4、为有效利用资源,承包方必须清理出拆除、挖掘工程中的废旧金属,协助发包方交八钢废钢库。 5、双方均不得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各种杂物和垃圾。承包方在施工时,应防止各类油脂落地而污染环境,并将废弃油脂类按发包方要求处理。 6、承包方在使用水、电前,必须在八钢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 7、承包方在施工场地必须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的措施。 8、为避免粉尘抛洒污染环境而受到相关处罚,承包方的车辆在运输土方、砂、石等带有粉尘材料、物品时必须覆盖。 9、承包方在施工时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生活区昼间小于55dB,夜间小于45dB,工业区厂界内小于70dB。生活区高考期间及0:00至9:00期间禁止有噪音污染环境的施工。 10、承包方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1、承包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移植绿地、树木、道路前,必须经发包方绿化管理单位或运输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12、承包方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且必须穿戴本企业工装。 13、本工程在质量监督全过程中,承包方未按八钢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设备检修职能部门管理要求执行或整改的,依据八钢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及《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中相应规定评价考核,结算时核减。 14、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一经查实发生转包情况,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5、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八钢公司《现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1)设备检修必须执行“三不落地”原则:上线新品备件不落地储存,下线旧品备件不落地存放,检修油污、污物不落地。2)检修前需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工作,检修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3)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设备设施原有的各类安全防护罩不缺、防护栏杆不缺、保温设施不缺、安全连锁保护功能不缺;检修结束后设备必须见本色;当日检修工作完成后,要做到: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物料(工件)未摆放整齐不走,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4)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十不准”规定。5)工程建设或检修作业项目在开工前如需占用其他场地、绿化带及临时设施的需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审核。6)检修施工结束后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同结算手续。7)凡进入八钢公司所属厂区的外协单位或个人,违反《现场管理办法》(含附录A、B)相关规定的,依据《现场管理办法》4.7.4条款规定考核2000-10000元/次,在合同结算时依据考核通知单扣除。 16、承包方施工队伍应确保人员稳定,发包方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评价考核,在合同结算时核减。 | 1、双方除遵守执行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和执行八钢有关工程管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绿化、道路的管理办法、规定和制度。 2、为保证各方的安全,承包方必须在开工前与发包方项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全责。发包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工厂生产)进行安全交底,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施工。 3、承包方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将相关资料报八钢安全保卫部审核通过,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按已审定的方案实施。进行爆破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4、为有效利用资源,承包方必须清理出拆除、挖掘工程中的废旧金属,协助发包方交八钢废钢库。 5、双方均不得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各种杂物和垃圾。承包方在施工时,应防止各类油脂落地而污染环境,并将废弃油脂类按发包方要求处理。 6、承包方在使用水、电前,必须在八钢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 7、承包方在施工场地必须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的措施。 8、为避免粉尘抛洒污染环境而受到相关处罚,承包方的车辆在运输土方、砂、石等带有粉尘材料、物品时必须覆盖。 9、承包方在施工时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生活区昼间小于55dB,夜间小于45dB,工业区厂界内小于70dB。生活区高考期间及0:00至9:00期间禁止有噪音污染环境的施工。 10、承包方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1、承包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移植绿地、树木、道路前,必须经发包方绿化管理单位或运输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12、承包方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且必须穿戴本企业工装。 13、本工程在质量监督全过程中,承包方未按八钢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设备检修职能部门管理要求执行或整改的,依据八钢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及《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中相应规定评价考核,结算时核减。 14、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一经查实发生转包情况,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5、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八钢公司《现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1)设备检修必须执行“三不落地”原则:上线新品备件不落地储存,下线旧品备件不落地存放,检修油污、污物不落地。2)检修前需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工作,检修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3)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设备设施原有的各类安全防护罩不缺、防护栏杆不缺、保温设施不缺、安全连锁保护功能不缺;检修结束后设备必须见本色;当日检修工作完成后,要做到: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物料(工件)未摆放整齐不走,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4)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十不准”规定。5)工程建设或检修作业项目在开工前如需占用其他场地、绿化带及临时设施的需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审核。6)检修施工结束后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同结算手续。7)凡进入八钢公司所属厂区的外协单位或个人,违反《现场管理办法》(含附录A、B)相关规定的,依据《现场管理办法》4.7.4条款规定考核2000-10000元/次,在合同结算时依据考核通知单扣除。 16、承包方施工队伍应确保人员稳定,发包方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评价考核,在合同结算时核减。 | 1、双方除遵守执行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和执行八钢有关工程管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绿化、道路的管理办法、规定和制度。 2、为保证各方的安全,承包方必须在开工前与发包方项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全责。发包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工厂生产)进行安全交底,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施工。 3、承包方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将相关资料报八钢安全保卫部审核通过,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按已审定的方案实施。进行爆破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4、为有效利用资源,承包方必须清理出拆除、挖掘工程中的废旧金属,协助发包方交八钢废钢库。 5、双方均不得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各种杂物和垃圾。承包方在施工时,应防止各类油脂落地而污染环境,并将废弃油脂类按发包方要求处理。 6、承包方在使用水、电前,必须在八钢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 7、承包方在施工场地必须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的措施。 8、为避免粉尘抛洒污染环境而受到相关处罚,承包方的车辆在运输土方、砂、石等带有粉尘材料、物品时必须覆盖。 9、承包方在施工时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生活区昼间小于55dB,夜间小于45dB,工业区厂界内小于70dB。生活区高考期间及0:00至9:00期间禁止有噪音污染环境的施工。 10、承包方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1、承包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移植绿地、树木、道路前,必须经发包方绿化管理单位或运输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12、承包方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且必须穿戴本企业工装。 13、本工程在质量监督全过程中,承包方未按八钢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设备检修职能部门管理要求执行或整改的,依据八钢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及《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中相应规定评价考核,结算时核减。 14、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一经查实发生转包情况,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5、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八钢公司《现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1)设备检修必须执行“三不落地”原则:上线新品备件不落地储存,下线旧品备件不落地存放,检修油污、污物不落地。2)检修前需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工作,检修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3)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设备设施原有的各类安全防护罩不缺、防护栏杆不缺、保温设施不缺、安全连锁保护功能不缺;检修结束后设备必须见本色;当日检修工作完成后,要做到: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物料(工件)未摆放整齐不走,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4)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十不准”规定。5)工程建设或检修作业项目在开工前如需占用其他场地、绿化带及临时设施的需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审核。6)检修施工结束后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同结算手续。7)凡进入八钢公司所属厂区的外协单位或个人,违反《现场管理办法》(含附录A、B)相关规定的,依据《现场管理办法》4.7.4条款规定考核2000-10000元/次,在合同结算时依据考核通知单扣除。 16、承包方施工队伍应确保人员稳定,发包方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评价考核,在合同结算时核减。 |
补充 条款 | 17、承包方工程完工后,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的评价结果考核供应商,合同结算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0分以上不考核;80-7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0.5%考核;70-6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1%考核;60分以下结算时按结算额的5%考核。 18、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自治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要求,承包方须及时配合发包方签订供应商年度承诺书,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须按要求及时缴纳。承包方不得拖欠工程款、设备款,若有发生,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承包方不得挪用收到的工程款,若有发现,按合同总金额的1% 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未按时、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扣留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按照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9项支付违约金。承包方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审核,每月报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上月的农民工资发放明细表,施工过程中若有施工人员离场,需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并提供离场人员签字的工资已发放承诺书。发生未报备事件考核5000元/人/次。合同办理结算并挂账后,承包人可经发包人确认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款通知单》,按照流程提供退款通知单及前期缴款凭证到运营共享乌鲁木齐区域分中心办理退款。 19、施工过程进、出厂施工人员需向发包方备案及提供劳务合同,离厂前需要到项目单位备案,并承诺无欠薪及讨薪问题,如仍发生讨薪事件则列入不守信用供应商,承包方(非自身原因除外)如发生施工人员讨薪事件:在现场或项目单位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5000元/次.人,禁标6个月且供应商月评价扣分;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1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八钢公司办公或生活区域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2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3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上级部门,发生讨薪事件考核5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长期不得进入八钢供应商。 20、承包方使用的能源介质费用在结算中扣除,水电无计量的按结算价的0.5%扣除,水或电按结算价的0.3%扣除。承包方按照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境综合监察管理办法»文件的管理要求,要达到节约水电资源的目的。如发现承包方有浪费能源介质水电资源现象,发包方按500-1000元/次考核在结算中扣除。 2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按规定要求计取,如未按方案要求实施,发包方有权扣减其费用。 22、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承包方每月15日前在EQMS系统申报形象进度,经发包方项目单位及设备工程部审批后按月支付进度款,交工验收完成后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原则上不予申报工程进度款。 23、工程承包方在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报送,发包方十个工作日(外围单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设备工程部,由设备工程部根据情况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产生的审价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结算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办理结算挂帐手续时间距离年底不足三个月的,承包方年底前必须办理完结算挂帐手续,否则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结算以八钢公司审计法务部的审计结论为准。 24、承包方发生因现场检查及合同未及时履约等违约行为,按照约定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4项除外)。 25、本合同发包、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 17、承包方工程完工后,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的评价结果考核供应商,合同结算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0分以上不考核;80-7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0.5%考核;70-6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1%考核;60分以下结算时按结算额的5%考核。 18、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自治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要求,承包方须及时配合发包方签订供应商年度承诺书,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须按要求及时缴纳。承包方不得拖欠工程款、设备款,若有发生,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承包方不得挪用收到的工程款,若有发现,按合同总金额的1% 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未按时、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扣留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按照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9项支付违约金。承包方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审核,每月报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上月的农民工资发放明细表,施工过程中若有施工人员离场,需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并提供离场人员签字的工资已发放承诺书。发生未报备事件考核5000元/人/次。合同办理结算并挂账后,承包人可经发包人确认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款通知单》,按照流程提供退款通知单及前期缴款凭证到运营共享乌鲁木齐区域分中心办理退款。 19、施工过程进、出厂施工人员需向发包方备案及提供劳务合同,离厂前需要到项目单位备案,并承诺无欠薪及讨薪问题,如仍发生讨薪事件则列入不守信用供应商,承包方(非自身原因除外)如发生施工人员讨薪事件:在现场或项目单位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5000元/次.人,禁标6个月且供应商月评价扣分;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1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八钢公司办公或生活区域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2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3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上级部门,发生讨薪事件考核5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长期不得进入八钢供应商。 20、承包方使用的能源介质费用在结算中扣除,水电无计量的按结算价的0.5%扣除,水或电按结算价的0.3%扣除。承包方按照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境综合监察管理办法»文件的管理要求,要达到节约水电资源的目的。如发现承包方有浪费能源介质水电资源现象,发包方按500-1000元/次考核在结算中扣除。 2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按规定要求计取,如未按方案要求实施,发包方有权扣减其费用。 22、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承包方每月15日前在EQMS系统申报形象进度,经发包方项目单位及设备工程部审批后按月支付进度款,交工验收完成后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原则上不予申报工程进度款。 23、工程承包方在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报送,发包方十个工作日(外围单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设备工程部,由设备工程部根据情况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产生的审价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结算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办理结算挂帐手续时间距离年底不足三个月的,承包方年底前必须办理完结算挂帐手续,否则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结算以八钢公司审计法务部的审计结论为准。 24、承包方发生因现场检查及合同未及时履约等违约行为,按照约定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4项除外)。 25、本合同发包、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 17、承包方工程完工后,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的评价结果考核供应商,合同结算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0分以上不考核;80-7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0.5%考核;70-6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1%考核;60分以下结算时按结算额的5%考核。 18、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自治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要求,承包方须及时配合发包方签订供应商年度承诺书,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须按要求及时缴纳。承包方不得拖欠工程款、设备款,若有发生,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承包方不得挪用收到的工程款,若有发现,按合同总金额的1% 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未按时、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扣留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按照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9项支付违约金。承包方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审核,每月报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上月的农民工资发放明细表,施工过程中若有施工人员离场,需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并提供离场人员签字的工资已发放承诺书。发生未报备事件考核5000元/人/次。合同办理结算并挂账后,承包人可经发包人确认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款通知单》,按照流程提供退款通知单及前期缴款凭证到运营共享乌鲁木齐区域分中心办理退款。 19、施工过程进、出厂施工人员需向发包方备案及提供劳务合同,离厂前需要到项目单位备案,并承诺无欠薪及讨薪问题,如仍发生讨薪事件则列入不守信用供应商,承包方(非自身原因除外)如发生施工人员讨薪事件:在现场或项目单位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5000元/次.人,禁标6个月且供应商月评价扣分;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1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八钢公司办公或生活区域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2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3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上级部门,发生讨薪事件考核5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长期不得进入八钢供应商。 20、承包方使用的能源介质费用在结算中扣除,水电无计量的按结算价的0.5%扣除,水或电按结算价的0.3%扣除。承包方按照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境综合监察管理办法»文件的管理要求,要达到节约水电资源的目的。如发现承包方有浪费能源介质水电资源现象,发包方按500-1000元/次考核在结算中扣除。 2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按规定要求计取,如未按方案要求实施,发包方有权扣减其费用。 22、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承包方每月15日前在EQMS系统申报形象进度,经发包方项目单位及设备工程部审批后按月支付进度款,交工验收完成后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原则上不予申报工程进度款。 23、工程承包方在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报送,发包方十个工作日(外围单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设备工程部,由设备工程部根据情况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产生的审价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结算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办理结算挂帐手续时间距离年底不足三个月的,承包方年底前必须办理完结算挂帐手续,否则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结算以八钢公司审计法务部的审计结论为准。 24、承包方发生因现场检查及合同未及时履约等违约行为,按照约定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4项除外)。 25、本合同发包、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 17、承包方工程完工后,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的评价结果考核供应商,合同结算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0分以上不考核;80-7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0.5%考核;70-6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1%考核;60分以下结算时按结算额的5%考核。 18、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自治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要求,承包方须及时配合发包方签订供应商年度承诺书,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须按要求及时缴纳。承包方不得拖欠工程款、设备款,若有发生,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承包方不得挪用收到的工程款,若有发现,按合同总金额的1% 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未按时、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扣留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按照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9项支付违约金。承包方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审核,每月报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上月的农民工资发放明细表,施工过程中若有施工人员离场,需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并提供离场人员签字的工资已发放承诺书。发生未报备事件考核5000元/人/次。合同办理结算并挂账后,承包人可经发包人确认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款通知单》,按照流程提供退款通知单及前期缴款凭证到运营共享乌鲁木齐区域分中心办理退款。 19、施工过程进、出厂施工人员需向发包方备案及提供劳务合同,离厂前需要到项目单位备案,并承诺无欠薪及讨薪问题,如仍发生讨薪事件则列入不守信用供应商,承包方(非自身原因除外)如发生施工人员讨薪事件:在现场或项目单位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5000元/次.人,禁标6个月且供应商月评价扣分;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1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八钢公司办公或生活区域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2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3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上级部门,发生讨薪事件考核5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长期不得进入八钢供应商。 20、承包方使用的能源介质费用在结算中扣除,水电无计量的按结算价的0.5%扣除,水或电按结算价的0.3%扣除。承包方按照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境综合监察管理办法»文件的管理要求,要达到节约水电资源的目的。如发现承包方有浪费能源介质水电资源现象,发包方按500-1000元/次考核在结算中扣除。 2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按规定要求计取,如未按方案要求实施,发包方有权扣减其费用。 22、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承包方每月15日前在EQMS系统申报形象进度,经发包方项目单位及设备工程部审批后按月支付进度款,交工验收完成后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原则上不予申报工程进度款。 23、工程承包方在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报送,发包方十个工作日(外围单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设备工程部,由设备工程部根据情况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产生的审价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结算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办理结算挂帐手续时间距离年底不足三个月的,承包方年底前必须办理完结算挂帐手续,否则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结算以八钢公司审计法务部的审计结论为准。 24、承包方发生因现场检查及合同未及时履约等违约行为,按照约定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4项除外)。 25、本合同发包、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 17、承包方工程完工后,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的评价结果考核供应商,合同结算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0分以上不考核;80-7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0.5%考核;70-6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1%考核;60分以下结算时按结算额的5%考核。 18、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自治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要求,承包方须及时配合发包方签订供应商年度承诺书,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须按要求及时缴纳。承包方不得拖欠工程款、设备款,若有发生,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承包方不得挪用收到的工程款,若有发现,按合同总金额的1% 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未按时、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扣留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按照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9项支付违约金。承包方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审核,每月报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上月的农民工资发放明细表,施工过程中若有施工人员离场,需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并提供离场人员签字的工资已发放承诺书。发生未报备事件考核5000元/人/次。合同办理结算并挂账后,承包人可经发包人确认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款通知单》,按照流程提供退款通知单及前期缴款凭证到运营共享乌鲁木齐区域分中心办理退款。 19、施工过程进、出厂施工人员需向发包方备案及提供劳务合同,离厂前需要到项目单位备案,并承诺无欠薪及讨薪问题,如仍发生讨薪事件则列入不守信用供应商,承包方(非自身原因除外)如发生施工人员讨薪事件:在现场或项目单位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5000元/次.人,禁标6个月且供应商月评价扣分;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1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八钢公司办公或生活区域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2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3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上级部门,发生讨薪事件考核5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长期不得进入八钢供应商。 20、承包方使用的能源介质费用在结算中扣除,水电无计量的按结算价的0.5%扣除,水或电按结算价的0.3%扣除。承包方按照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境综合监察管理办法»文件的管理要求,要达到节约水电资源的目的。如发现承包方有浪费能源介质水电资源现象,发包方按500-1000元/次考核在结算中扣除。 2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按规定要求计取,如未按方案要求实施,发包方有权扣减其费用。 22、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承包方每月15日前在EQMS系统申报形象进度,经发包方项目单位及设备工程部审批后按月支付进度款,交工验收完成后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原则上不予申报工程进度款。 23、工程承包方在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报送,发包方十个工作日(外围单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设备工程部,由设备工程部根据情况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产生的审价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结算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办理结算挂帐手续时间距离年底不足三个月的,承包方年底前必须办理完结算挂帐手续,否则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结算以八钢公司审计法务部的审计结论为准。 24、承包方发生因现场检查及合同未及时履约等违约行为,按照约定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4项除外)。 25、本合同发包、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 17、承包方工程完工后,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的评价结果考核供应商,合同结算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0分以上不考核;80-7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0.5%考核;70-6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1%考核;60分以下结算时按结算额的5%考核。 18、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自治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要求,承包方须及时配合发包方签订供应商年度承诺书,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须按要求及时缴纳。承包方不得拖欠工程款、设备款,若有发生,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承包方不得挪用收到的工程款,若有发现,按合同总金额的1% 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未按时、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扣留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按照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9项支付违约金。承包方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审核,每月报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上月的农民工资发放明细表,施工过程中若有施工人员离场,需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并提供离场人员签字的工资已发放承诺书。发生未报备事件考核5000元/人/次。合同办理结算并挂账后,承包人可经发包人确认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款通知单》,按照流程提供退款通知单及前期缴款凭证到运营共享乌鲁木齐区域分中心办理退款。 19、施工过程进、出厂施工人员需向发包方备案及提供劳务合同,离厂前需要到项目单位备案,并承诺无欠薪及讨薪问题,如仍发生讨薪事件则列入不守信用供应商,承包方(非自身原因除外)如发生施工人员讨薪事件:在现场或项目单位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5000元/次.人,禁标6个月且供应商月评价扣分;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1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八钢公司办公或生活区域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2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3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上级部门,发生讨薪事件考核5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长期不得进入八钢供应商。 20、承包方使用的能源介质费用在结算中扣除,水电无计量的按结算价的0.5%扣除,水或电按结算价的0.3%扣除。承包方按照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境综合监察管理办法»文件的管理要求,要达到节约水电资源的目的。如发现承包方有浪费能源介质水电资源现象,发包方按500-1000元/次考核在结算中扣除。 2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按规定要求计取,如未按方案要求实施,发包方有权扣减其费用。 22、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承包方每月15日前在EQMS系统申报形象进度,经发包方项目单位及设备工程部审批后按月支付进度款,交工验收完成后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原则上不予申报工程进度款。 23、工程承包方在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报送,发包方十个工作日(外围单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设备工程部,由设备工程部根据情况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产生的审价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结算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办理结算挂帐手续时间距离年底不足三个月的,承包方年底前必须办理完结算挂帐手续,否则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结算以八钢公司审计法务部的审计结论为准。 24、承包方发生因现场检查及合同未及时履约等违约行为,按照约定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4项除外)。 25、本合同发包、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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