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涪陵卷烟厂更新4组包装机组缺支、空头检测装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69.3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1/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涪陵卷烟厂更新4组包装机组缺支、空头检测装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2 10:0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 2021年8月2日—— 2021年8月4日)
项目名称 |
涪陵卷烟厂更新4组包装机组缺支、空头检测装置(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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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FYZB202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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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
联系电话 |
023-72268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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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23-67644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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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卷烟厂更新4组包装机组缺支、空头检测装置(第二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郑州中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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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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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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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中标人 |
郑州中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不含税) |
69.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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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77.8761万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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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MA406JNR6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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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规范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3-72109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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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2021年8月2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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