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桃花江(灵川段)两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Ⅰ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68.8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628001
预算金额368.88万元
招标公司灵川县定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368.88万元
中标联系人全利华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桃花江(灵川段)两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Ⅰ标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3628001 | ||
招标人 | 灵川县定江镇人民政府 | ||||
建设单位 | 灵川县定江镇人民政府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桃花江(灵川段)两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Ⅰ标位于灵川县定江镇,主要建设内容:管网工程、道路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3年8月31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9月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5日 | ||
拟中标人 | 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 | 总造价为3688898.84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全利华,注册编号:桂245171868058,身份证号:452322********0912 | ||||
专职安全员 | 李玉林,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 0006389,身份证号:452322********033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业绩 1.1汉江路项目 1.2净瓶山桥拆除重建工程-便桥工程 1.3灵川县银渠路延长线至灵川县城新区(定江镇)污水处理厂管道工程 1.4灵川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北片区)III标 2. 奖项:无 3.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81.47分,桂林市一等。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 | 总造价为3693754.41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庞宇,注册编号:桂245181868982,身份证号:450923********8032 | ||||
专职安全员 | 潘英,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02305,身份证号:452428********124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业绩 1.1桂林市秀峰区莲花路工程(K0+000-K0+330路段)及(K0+330-K0+900路段)剩余工程量 1.2桂林万达文旅城配套项目-雁山区大埠乡大埠路一期工程(万 达段)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93.54分,桂林市一等。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 总造价为3691647.04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卢琼艳,注册编号:桂245131900240,身份证号:450881********1002 | ||||
专职安全员 | 刘洋,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 0006868,身份证号:430421********003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业绩 1.1兴安县城中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红线内)项目 1.2兴安县灵渠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红线内)项目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76.34分,桂林市一等。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816887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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