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自然资源局拟对茂名市2023年度第二批新立采矿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公开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项目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茂名市2023年度第二批新立采矿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二、项目需求:
(一)采矿权项目概况
采矿权项目名称 |
矿山储量规模 |
采矿权类型 |
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马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
中型 |
采石场 |
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公山岭矿区建筑用 花 岗岩矿采矿权 |
中型 |
采石场 |
高州市南塘镇大石垌矿区建筑用片麻岩采矿权 |
中型 |
采石场 |
(二)前期工作内容及拟安排经费: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拟安排预算经费(元) |
茂名市2023年度第二批新立采矿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
1、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遵照矿山露天开采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编制该开发利用方案。为政府采矿权挂牌出让和日后矿山监管提供充分、科学、合理依据,充分考虑未来矿山建设的实际需要,最大化体现方案编制的适用性;按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的经济性、安全性、合理性原则,尽可能提高回采率,降低贫化率,充分综合回收利用矿产资源;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绿色矿山的政策规定,方案编制力求减少水土流失,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严格贯彻国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的相关规定,方案编制显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的重视,保持良好的矿山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和谐矿山;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周密考虑矿山开拓方案、开采方式、采矿方法以及矿山工程布局,使设计方案在优化的同时,尽可能提高整体的经济效益。 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根据储量核实报告评审结果,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在符合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条件的基础上,设计合理的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矿渣处置方案等内容,明确开采年限,并经评审备案。 |
890,600.00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资料要求:
1.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根据项目需求进行报价(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明细、项目费用依据)。
五、资料递交方式:
将资料电子版(扫描件(加盖公章)以及Word版本)发至指定邮箱:gdyzmm@163.com,截止日期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邮件主题命名格式:报名资料(茂名市2023年度第二批新立采矿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公司名称;附件命名格式:茂名市2023年度第二批新立采矿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公司简称+文件类型。
六、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必须按项目需求如实制作方案并进行报价,不得超过拟安排经费,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各供应商报价一经递交禁止更改。
2.项目严禁各供应商进行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其它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有关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3. 项目严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参加同一项目,一经查实,并将有关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4.公告截止日期后递交的报名及报价资料无效。
5.本次市场调研仅为采购单位编制采购需求参考使用,非资格预审,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投递人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
七、报名事项
1.递交时间: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5日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雷小姐
电话:0668-2281391
联系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02
邮编:525000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