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运营二分公司胥口车辆段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完善项目(2023年)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运营二分公司胥口车辆段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完善项目(2023年)
竞争性谈判公告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运营二分公司胥口车辆段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完善项目(2023年)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苏轨运谈(02)2023-6号
2.项目名称:运营二分公司胥口车辆段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完善项目(2023年)
3.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壹拾柒万壹仟叁佰柒拾叁元整(¥171373)。
4.采购需求:
对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运营二分公司胥口车辆段综合楼12、13楼进行如下相应调整及功能完善:
1.现1205“舞蹈房”调整为“舞蹈房、瑜伽房”,增设压腿杆、镜子和音响配套设施,满足分公司各类音舞节目演练需求。
2.现1207“心理沙盘室”调整为“退役军人之家”(共享空间、桌游室),展现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海报等软件元素,配置棋牌等职工休闲工具,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增进职工间的沟通交流。
3.现1221“健身房”增设健身设备,进一步完善党群服务中心健身房功能,满足职工使用需求。
4.现1301党员活动室东墙改造,增加“党在我心中,永远跟党走”背景墙,进一步加强党建阵地建设,时刻提醒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5.现1308“技师工作室”调整为1308“劳模创新交流活动室”,展现分公司技师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等各类工作成果,提供工作室、劳模、工匠之间相互交流学习的空间。
6.现1309“退役军人之家”调整为“心理服务室”,保留心理沙盘区,增设心理咨询区和心理放松区,满足心理咨询专业保密等功能要求,同时实现心理团辅功能。
7.现1310“共享空间”调整为“青年学习社”,建设成为面向分公司全体团员青年开展政治理论、聚焦主责主业,擦亮“青”字号品牌的重要阵地。
8.现党群服务中心13楼北电梯厅改造,增加“胥口车辆段党群服务中心”红色标识牌、展示“海棠花红”品牌内涵,增强视觉效果。
9.青年学习社、文联创作室等31个房间增加门牌。
项目乙方负责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依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图、采购文件、踏勘情况及苏州市建筑市场实际情况完成上述区域的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布展内容深化设计及质保期内的各种服务等。
具体见谈判采购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90天,实际开始日期以甲方发出开工令为准。在工程实施阶段,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调整工程计划,乙方对此应具备迅速响应的能力。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财务要求:具有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申请人业绩要求: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与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合作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5.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如同一集团公司有多个供应商通过资审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供应商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5)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
6.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谈判资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申请人若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且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谈判响应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 月 13日16:00整;
(2)获取方式: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z-mtr.com)本项目采购公告下方链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1)报名时必须将报名表(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填写完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至yaoyu@sz-mtr.com。
注:
1)对于已“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版本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 报名材料发至采购人后请与采购人电话联系(0512-66095915),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16:00整。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9:30整
谈判时间:2023年7月20日9:30整起
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燕河路8号,苏州市轨道交通胥口车辆段综合楼84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20日9:30整
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燕河路8号,苏州市轨道交通胥口车辆段综合楼84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sz-mtr.com)上发布。
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八、其它明确事项
1. 如果至报名截止时间成功报名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失败,采购人将重新发布公告。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谈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3.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
4. 谈判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2.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燕河路8号
3.联系人:姚女士
4.电话:0512-66095915
5.邮政编码:215000
十、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处(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监督部
1.监督电话:0512-69899165;
2.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
竞争性谈判公告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运营二分公司胥口车辆段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完善项目(2023年)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苏轨运谈(02)2023-6号
2.项目名称:运营二分公司胥口车辆段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完善项目(2023年)
3.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壹拾柒万壹仟叁佰柒拾叁元整(¥171373)。
4.采购需求:
对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运营二分公司胥口车辆段综合楼12、13楼进行如下相应调整及功能完善:
1.现1205“舞蹈房”调整为“舞蹈房、瑜伽房”,增设压腿杆、镜子和音响配套设施,满足分公司各类音舞节目演练需求。
2.现1207“心理沙盘室”调整为“退役军人之家”(共享空间、桌游室),展现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海报等软件元素,配置棋牌等职工休闲工具,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增进职工间的沟通交流。
3.现1221“健身房”增设健身设备,进一步完善党群服务中心健身房功能,满足职工使用需求。
4.现1301党员活动室东墙改造,增加“党在我心中,永远跟党走”背景墙,进一步加强党建阵地建设,时刻提醒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5.现1308“技师工作室”调整为1308“劳模创新交流活动室”,展现分公司技师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等各类工作成果,提供工作室、劳模、工匠之间相互交流学习的空间。
6.现1309“退役军人之家”调整为“心理服务室”,保留心理沙盘区,增设心理咨询区和心理放松区,满足心理咨询专业保密等功能要求,同时实现心理团辅功能。
7.现1310“共享空间”调整为“青年学习社”,建设成为面向分公司全体团员青年开展政治理论、聚焦主责主业,擦亮“青”字号品牌的重要阵地。
8.现党群服务中心13楼北电梯厅改造,增加“胥口车辆段党群服务中心”红色标识牌、展示“海棠花红”品牌内涵,增强视觉效果。
9.青年学习社、文联创作室等31个房间增加门牌。
项目乙方负责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依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图、采购文件、踏勘情况及苏州市建筑市场实际情况完成上述区域的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布展内容深化设计及质保期内的各种服务等。
具体见谈判采购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90天,实际开始日期以甲方发出开工令为准。在工程实施阶段,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调整工程计划,乙方对此应具备迅速响应的能力。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财务要求:具有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申请人业绩要求: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与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合作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5.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如同一集团公司有多个供应商通过资审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供应商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5)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
6.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谈判资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申请人若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且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谈判响应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 月 13日16:00整;
(2)获取方式: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z-mtr.com)本项目采购公告下方链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1)报名时必须将报名表(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填写完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至yaoyu@sz-mtr.com。
注:
1)对于已“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版本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 报名材料发至采购人后请与采购人电话联系(0512-66095915),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16:00整。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9:30整
谈判时间:2023年7月20日9:30整起
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燕河路8号,苏州市轨道交通胥口车辆段综合楼84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20日9:30整
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燕河路8号,苏州市轨道交通胥口车辆段综合楼84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sz-mtr.com)上发布。
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八、其它明确事项
1. 如果至报名截止时间成功报名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失败,采购人将重新发布公告。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谈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3.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
4. 谈判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2.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燕河路8号
3.联系人:姚女士
4.电话:0512-66095915
5.邮政编码:215000
十、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处(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监督部
1.监督电话:0512-69899165;
2.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