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朝阜路(东城段)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公共空间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5号楼1层1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9-25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12****200007653-XM001
项目名称:朝阜路(东城段)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公共空间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4.7097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朝阜路(东城段)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公共空间改造)提供全过程管理服务。工程项目西起北河沿大街,东至朝阳门桥,道路全长2.3公里,包括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景观工程(朝阳门段)、市政交通改造工程、电力三化工程、电车路灯综合杆工程、公安交通综合杆工程、通信线缆及附属设施美化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本项目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须具备通信工程监理甲级/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中任两个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9-15至2023-09-21,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5号楼1层109室
方式:
现场获取,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现场携带资料确认:(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确认购买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需1套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携带的资料复印件需A4 复印,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拒绝电子章。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9-25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5号楼1层1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09-25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5号楼1层1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等;
(11)《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
(12)《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
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响应政策要求,供应商应以出具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无法出具保函(保险),确需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保证金的,需由供应商出具说明函(格式自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大街2号
联系方式:惠静,67075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信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5号楼1层109室
联系方式:李佳凝、白笑林、苏晓旭,010-67116303-8008/1861068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凝、白笑林、苏晓旭
电 话: 010-67116303-8008/1861068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