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岸区教师进修学院能耗分项计量系统工程竞争性比选公告
金额
5.8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89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老师023-6291915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建功盛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学明023-6384777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30
公告正文
重庆市建功盛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 南岸区教师进修学院能耗分项计量系统工程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58,900.00 元) (专业领域: 其他服务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58,900.00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能耗分项计量系统工程
¥58,900.00 1(件) ¥58,9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09-30 10: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线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实施人员进驻合同履行地点,实现对建筑现场及远程能耗实时动态监测、能耗管理及能效分析工作,实现持续管理能源并降低能耗,根据配电房用电回路划分为照明插座用电、空调用电、动力用
  •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 (四)报价要求:

    供应商投标总报价及清单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供应商报价包含但不仅限于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维护维修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本项目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5.89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并不予详细评审。


  •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安排支付乙方本合同预付款50%;

    2、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安排支付乙方本合同剩余尾款;

    3、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而不构成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建功盛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王学明
  • 联系电话:
    023-63847775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南岸区教师进修学院
  • 联系人:
    胡老师
  • 联系电话:
    023-62919152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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