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连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莞市连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20230028490项目名称东莞市连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向西东区路5号1栋1F、2栋1F西面部分区域建设单位东莞市连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鼎盛环保顾问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连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向西东区路5号1栋1F、2栋1F西面部分区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0’49.405”,北纬:23°1’55.128”,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1800m2,建筑面积为1800m2,项目主要从事耐刮膜的加工生产,年产耐刮膜800.8t/a。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滚涂、过膜、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体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引至就近水体排放。项目拟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然后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项目主要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均交给专业公司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公众参与情况无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公示时间2023-11-30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联系电话0769-83284788通讯地址东莞市寮步镇富兴路149号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源强核算、基础概况、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问题。鉴于上述问题,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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