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城水质净化厂改扩建一期项目设计标段服务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科技城水质净化厂改扩建工程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虎行审投项[2022]1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新洁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新洁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富春江路东、松花江路西、青城山路北、普陀山路南。 规模: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规模10万m3/d。具体工程内容包括:污水预处理、二级生物处理、深度处理、污泥处理、除臭设施、加氯加药间、鼓风机房及变电所、综合楼及配套厂区大门、绿化等。设计费估算约1192万元。 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39796001001 |
科技城水质净化厂改扩建一期项目设计 |
科技城水质净化厂改扩建一期项目设计 |
2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26日00:00至2022年08月31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14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施工图设计及图纸报审、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现场指导及后续服务协调配合。 四、招标范围:本次设计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结构、建筑、电气、自控、暖通、市政、景观、概预算等。五、设计周期:20天 ,方案设计优化5天,初步设计5天,施工图设计10天。六、本项目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日处理不小于8 万 m3/d 污水处理量的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备注: 1、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以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确定中标人。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方案补偿:第二、三名未中标单位分别给予1万元的经济补偿费(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4、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勘察设计单位在本市承接业务的,参加投标前需登录“苏州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企业人员信息登记。 5、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6、本项目合同估算价应为1192万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高新区新洁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苏州高新区锦峰国际商务广场1幢1601室 |
地 址: |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代理部 |
||||||
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004 |
||||||
联 系 人: |
吴哲谦 |
联 系 人: |
王钰华、郑薇 |
||||||
电 话: |
0512-62699109 |
电 话: |
0512-68079778 |
||||||
传 真: |
传 真: |
0512-68079725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1255630368@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