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办公职场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办公职场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CP-TPIHE-2024-E2-001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SZ-17-04A-2024-D-E03181),招标人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职场装修工程。
2.2建设规模: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筑面积 |
项目预估费用(含税) (人民币 元) |
建设地点 |
1 |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办公职场装修工程项目 |
760.11平方米 |
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小写:320000.00元) |
保定市 |
2.3招标范围:办公职场图纸的设计、室内装修(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拆除、办公区隔断、局部吊顶、墙面粉刷、客服中心柜面、背景墙、门(部分)、灯具增加及线路改造、窗帘、增加茶水间、走廊背景墙LOGO、灭火器20个、消防二次验收等相关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要求,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履约时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6履约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900号源盛水岸国际3号楼天鹅座六层。
2.7※质量标准要求:1、本项目工程质量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00%。2、工艺要求:工程中地面地砖部分需加勾缝镜面处理。3、质保期:不少于两年,办理竣工结算时将预留装修金额的2%作为质保金。
2.8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2.9※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工程的设计实施、材料采购、施工、调试及验收等工作。
2.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金、包验收通过、各种隐性费用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政府部门及消防二次验收),消防验收要取得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次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2.11※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20000.00元(含税),投标人的含税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如投标人为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具备省外建筑企业入冀承揽业务的相关资质或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4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①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行业资质:建筑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专业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丙级或以上资质。
3.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下列施工资质之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专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
3.6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02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合作期间发生重大事件(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的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近五年内离职人员目前所在的单位;
15)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9本项目须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元;缴纳形式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4日17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①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报名、招标文件费用缴费。
(1) “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 “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②注册并登录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s://eps.cntaiping.com/),同步进行项目报名、上传招标文件费用付款凭证(注:投标人上传招标文件费用付款凭证后,请致电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核),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1) “注册”方式详见【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太平云采平台用户使用手册-供应商注册】;
(2) “项目报名”方式详见【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太平云采平台用户使用手册-供应商参与项目】。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登陆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2)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
(3) 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5.4 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及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均完成报名流程、可下载招标文件即为报名成功。
5.5 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311号星际中心A座15层会议室一。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6.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投标文件);
6.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质疑、投诉及举报途径
为保障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招标人有接受公开监督的渠道,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招标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以下三种途径(质疑、投诉及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一) 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要求、招标程序及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http://eps.cntaiping.com)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超过以上时效的质疑,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质疑事项给予答复。
质疑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风险管理及合规部
受理联系人:付海燕
电子邮箱:hefuhy@tpi.cntaiping.com
投诉电话:0311- 85515181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勒泰中心B座16层
(二) 投诉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人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质疑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所在公司采购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质疑的事项并在投诉时效内的,否则采购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勒泰中心B座16层
电子邮箱:HBXFJB@tpi.cntaiping.com
投诉电话:0311-85515559
(三)举报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中太平财险采购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存在收受利益、串通投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太平财险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举报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通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勒泰中心B座16层
电子邮箱: HBXFJB@tpi.cntaiping.com
投诉电话:0311-85515559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联系人:孙超男、邢梅
联系电话:0311-85515273、0311-85519870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33E室
项目负责人:刘归航、李佳兴、金煜尧、童本锋、许雅思、孙婉超、王烁林
电 话:18018758627、18132668361、13928484064
电子邮件:liugh2@gcbidding.com 、13928484064@139.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403181 (账号仅对应本项目,非保证金账户)
招标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