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溧水区清溪圩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龚赐缘025-572116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伟025-8633872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溧水区清溪圩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41029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南京市溧水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南京市溧水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溧水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堤防达标建设8436,新建清溪河西段北堤1122,新建连锁块护坡长4155,新建堤顶道路1320米,堤顶新建波形钢护栏12104,新建清溪圩闸站、清溪河闸站,新建清溪圩与清溪河连通涵闸1座,河道整治3830米,戴家岗段出行道路整治929米,以及配套设施等。工程批复总投资24987万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南京溧水区清溪圩整治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含占地及拆迁安置补偿监督、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专项监理等)。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共:35个月。计划工期:2024年11月15日开工,2026年09月30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以来(2019年10月1日及以来)监理过投资额在7000万元及以上(对应监理合同范围内项目投资金额)水利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有效日期以完(竣)工时间为准。)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业绩以牵头方为准。

(3)财务要求: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项目总监年龄在1964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投标单位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 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项目总监被变更过,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总监理工程师由牵头方拟派。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二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日上午0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6.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8.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9.社会保险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10.联合体投标人

接受联合体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β+B×(1-β)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的有效投标报价,剔除后: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且<10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且<2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0%。)。

监理费最高限价:42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总监理工程师素质和能力8分,2.资源配置:31分,3.监理大纲:47分,4.投标人业绩:4分,5.投标报价:1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要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总监理工程师素质和能力(8分)

1.1总监素质(4分)

1.1.1总监具备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1.1.2总监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的得2分,年龄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分)

1.2总监业绩(4分)

1.2.1总监近5年以来(2019年10月1日及以来)任总监监理过类似工程的,每项得4分,最高得4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且为同一人。有效日期以完(竣)工时间为准。)总监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可兼得,以总监业绩优先加分。

2

资源配置

(31分)

2.1专业配置(12分)

2.1.1投标人专业齐全,配备水利工程施工(不少于2名)、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制造、水土保持工程施工、造价、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人员专业以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造价师以注册造价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为准)等专业监理人员,得12分。每缺一个人扣2分,扣完为止。(12分)(每人只认一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2监理人员资格(14分)

2.2.1上述人员(总监除外)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2分,最多得8分;(一人一证且以最高级别职称加分)(8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2.2.2配备专职监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得3分,未配备的不得分。(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证书或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为准)提供证书扫描件。

2.2.3所有监理员有水利部或省级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的上岗证,得3分,每缺一证扣1分,最多扣3分。(3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2.3年龄结构(2分)

25岁以下和60岁以上的监理人员不超过2人得2分,每多超1人扣1分,最多扣2分。

2.4仪器设备及配套设施(3分)

满足工程需要,现场需配备经纬仪、全站仪、水准仪、测距仪、回弹仪、钢筋保护层检测仪,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的得3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有效期内证书,缺一证扣0.5分)

3

监理大纲(暗标)(47分)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3.1监理大纲(暗标)(47分)

3.1.1监理工作制度,叙述完整、合理可行;(5分)

3.1.2专业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合理,主要监理人员(副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满足监理工作需要;(2分)

3.1.3针对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重大的因素或重点,叙述完整、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无明显瑕疵;(6分)

3.1.4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明确者,得3分。(3分)

3.1.5质量控制的程序、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5分)

3.1.6投资控制的程序和措施(5分)

3.1.7进度控制的程序和措施(5分)

3.1.8安全监理方案和措施(5分)

3.1.9合同管理、信息档案管理措施与方案,叙述完整、合理可行,得4分;(4分)

3.1.10检测计划合理可行、频数符合要求(3分)

3.1.11质量普遍性问题防治措施(4分)

4

投标人业绩(4分)

4.1类似工程(4分)

4.1.1近5年以来(2019年10月01日及以来)监理过类似工程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4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有效日期以完(竣)工时间为准。)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业绩以牵头方为准。

5

投标报价(10分)

投标报价(10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以下的,每低1%,在10分的基础上扣0.3分;

100%以上的,每高1%,在10分的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注:(1)类似工程:指所监理的水利工程投资额在7000万元及以上(对应监理合同范围内项目投资金额);

(2)投标人及总监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有效日期以完(竣)工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或总监的名称、工程名称、对应监理合同范围内项目投资金额、完(竣)工时间等内容,否则业绩不予承认。

(3)同一工程业绩,“总监业绩”与“投标人业绩”分值不可兼得,以“总监业绩”优先加分;

(4)总监及监理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社保证明,否则不予承认。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南京市溧水区水务局,联系方式:025-57227355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溧水区中山东路15号

联系人:龚赐缘

电话:025-572116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4室

邮编: 210019

联系人:刘伟、朱蒙、潘泽源

电话:025-86338725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1578349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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