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新疆八钢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立轴破工程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彩钢板中碎皮带给料机细碎皮带给料机稀油站圆振筛电机振动给料机双向螺旋闸门1#带式输送机改向滚筒传动滚筒电动滚筒改向该筒传动该筒滤筒干式除尘除尘器高压电缆阻燃控制电缆LED泛光灯具LED灯带浅扁圆吸顶灯照明配电箱双向拉伸开关两级跑偏开关声光报警器操作箱槽钢C型钢H型钢胶带机支架胶带机门钢梁节点板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镀锌扁钢花纹钢板地基处理地下障碍物移除立轴破成张设备装卸车筛分机成张设备胶带输送机2000KVA油浸式变压器图纸暂停施工隐蔽工程工程试车投料试车安全防护材料设备竣工结算工程分包文物和地下障碍物水电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建筑塔式起重机大宗材料半成品砂石水泥用电线路用电设施手持照明灯具消防设施防粉尘保健医药箱急救器材值班门卫消防预案灭火器材文明施工措施网络计划挖除工程中的废金属给排水管线节约用水管理阀门漏水开挖道路劳保用品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勘察工程设计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地基验槽基础工程主体结构装饰装修防水工程重要部位关键工序钢结构焊接安装电器仪表管道试压试运转试块试件有关材料工程材料措施方案工程结算审核挂账治安综合治理各节点进度设定警戒线筛网减速机尼龙帆布带2#带式输送机3#带式输送机4#带式输送机阻燃交联电缆电力电缆阻燃交联铠装电缆高强灯光源其他光源电器柜电气操作台限位开关微动开关信号装置附件配电盘角钢接地扁钢设备一次充填用油技术协议施工图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q22051500001
预算金额38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 | RQ22051500001 | 采购方式 | 公开询单 |
采购员 |
蔡强
|
联系电话 |
13677590099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2-05-20T14:00:00.000+08: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2-05-20T14:00:00.000+08: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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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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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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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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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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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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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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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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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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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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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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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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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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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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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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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20000.0元
三、商务条款:见招标文件
四、技术条款:见招标文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六、报名要求:
1、[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
(1)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不存在与招标人或招标人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有商业贿赂行为等情形,未被列入限制或禁止交易对象名单(包含中国宝武钢铁集团、八一钢铁禁入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复印件。 (2)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照原件须经年检合格。(3)报名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立轴破施工技术协议.docx立轴破施工技术协议.docx
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x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x
敦德3788平台超细碎改造全套PDF图纸.rar
报价地址:
https://www.obei.com.cn/obei-web-ec-ego/ego/rfq/deploy/egoBusinessOpportunity.html#/id=a2ff014137bf40eea1fdcacae3484f01/rfqMethod=TBQ/orgCode=U1B651/statusFlag=0
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
技术协议
编制
审核
杨益强
批准
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年M
E
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
技术协议
甲方: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就新疆有色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的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图纸施工内容进行施工,为保证
施工质量,明确双方责任,签定此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项目地址位于巴州和静县218国道463公里处敦德矿业3788m破
碎线,主要施工内容涉及超细碎车间基础浇筑、钢结构制安、设备(涵
盖电气部分)安装、调试等工作。
二、施工内容
按照新疆有色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
改造项目》中涉及建筑、电气、结构、选矿、总图专业,具体施工工
程内容详见《附表1:主要施工内容一览表》、《附表2:甲供材料
表》:
表2.1:施工内容一览表
序号 | 工程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施工要求 | 甲供材 | 备注 |
1 | 06子项建筑专业图纸(029J206-00~06》施工内容 | 张 | 7 | 车间基础、墙体、屋面、门窗、装修、室外等工程浇筑、安装符合国家技术工程规范要求 | 彩钢板、结构专业钢材 | 建设、安装包含辅材 |
2 | 06子项结构专业图纸(029JG06-01-272施工内容 | 张 | 27 | 车间钢结构构件、平台、设备基础预埋件等安装结构稳定、焊接技术符合规范要求 | 彩钢板、结构专业钢材 | 建设、安装包含辅材 |
3 | 07子项结构专业029JG07-01-02 | 张 | 2 | 土建基础安装 | 彩钢板、结构专业钢材 | |
06子项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选矿专业图纸(029XK06-01~28施工内容 | 张 | 28 | 图纸范围内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 | 依据附表2甲供材一览表 | 设备安装。包含辅材 | |
5 | 06子项电气专业图纸(029DL.06-01~13施工内容 | 张 | 13 | 供配电、照明、建筑防首接地系统等符合工艺 | 图纸设计内容所涌盖电 | 设备安装,包含辅材 |
性质控制及线缆布置技术规范要求 | 气进出线柜、控制箱、管线、动力、控制电缆等 | |||||
07子项电气专业029DL07-01-06 | 张 | 6 | 供电电气安装满足规范要求 | 图纸设计内容所涵盖箱式变压器、动力、控制电缆等 | 电气安装,包含辅材 | |
2台立轴破成张设备装卸车,拉运 | 主 | 34.72 | 八钢大库至敦德现场 | |||
8 | 2台筛分机成张设备拉运 | 36.58 | 八钢大库至敦德现场 | |||
9 | 1#胶带输送机TD75-12080拉运 | 1 | 41.3 | 总长111.3m | 八钢大库至敦德现场 | |
10 | 2#胶带输送机TD75-140100拉运 | 70.9 | 总长192.35m | 八钢大库至敦德现场 | ||
11 | 中碎皮带给料机TD75-12063 | 3.01 | 总长11.8m | 八钢大库至敦德现场 | ||
12 | 细碎皮带给料机TD75-12063 | 3.01 | 总长11.8m | 八钢大库至敦德现场 | ||
13 | 1台2000KVA油浸式变压器拉运 | 5 | 哈密市雅矿公司至敦德现场 |
表2.2甲供材一览表
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甲供材一览表 | 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甲供材一览表 | 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甲供材一览表 | 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甲供材一览表 | 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甲供材一览表 | 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甲供材一览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立轴破(成套设备) | 4500VS1 | 台/套 | 2 | 含电机200KW、稀油站 |
2 | 圆振筛(成套设备) | ZYR3060H | 台/套 | 2 | 含电机45KW、筛网 |
3 | 电机振动给料机 | GZG125-4 | 台/套 | 2 | 含电机1.5KW |
1 | 双向螺旋闸门 | LZS-111100X1100 | 台/套 | 2 | |
5 | 1#带式输送机(成套设备) | B=1200.L=68.317m | 台/套 | 1 | 含电机55KW、减速机DCY315-50i=50;尼龙机布带NN150、B1200(4.5+4+1.5)=136m改向滚筒、传动滚筒 |
2#带式输送机(成套设备) | B=1200,=11.7m | 台/套 | 含电动滚筒185-125-120-63,N=18.5KW、D630;尼龙机布带NNI50、B1200(4.5+4+1.5)=33m;改向滚筒、传动滚筒 | ||
3#带式输送机(成套设备) | B=1200,1=60.33m | 台/套 | 含电机Y280M-4、N90KW;减速机DCY400-50i=50、尼龙机布带NN150、B1200(4.5+4+1.5)=132m改向滚筒、传动滚筒 | ||
4#带式输送机(成套设备) | B=1200,L=11.9m | 台/套 | 2 | 含电动滚筒DTYI-150-125-100-63、D630、N=15KW:尼龙帆布带NN150、B1200(4.5+4+1.5)=39m;改向该筒、传动该筒 | |
9 | 滤筒干式除尘除尘器 | 风量83100X1.73=143763m3,功率200k | 台/套 | 1 | 成套设各(不包括风管和吸风罩) |
10 | 滤筒干式除尘除尘器 | 风量12800x1.73=22144m3/h。功率37kw | 台/套 | 1 | 成套设备(不包括风管和吸风罩) |
1 | 变压器 | S9-M-2000/10 | 1 | 成套设各 | |
12 | 阻燃交联电缆 | 电力电缆,型号规格:ZR-YJV-1KV3X150+E70 | 米 | 200 | |
13 | 阻燃交联电缆 | 电力电缆,型号规格:ZR-YJV-1KV3X50+E25, | 米 | 200 | |
14 | 阻燃交联电缆 | 电力电缆,型号规格:ZR-YJV-1KV3X35+E16 | 米 | 600 | |
15 | 阻燃交联电缆 | 电力电缆,型号规格:ZR-YJV-1KV4X16 | 米 | 600 | |
6 | 阻燃交联电缆 | 电力电缆,型号规格:ZR-YJV-1KV3X95+E50 | 米 | 200 | |
17 | 阻燃交联电缆 | 电力电缆,型号规格:ZR-YJVO.66/1KV4X2.5 | 米 | 400 | |
18 | 阻燃交联电线 | 电力电缆.型号规格:ZR-YJV-1KV4X6 | 米 | 200 | |
19 | 阻燃交联电缆 | 电力电缆,型号规格:ZRYJV22-0.6/13×240E120 | 来 | 400 | |
20 | 阻燃交联电缆 | 电力电缆.型号规格:ZRYJV22-0.6/13X300-E150 | 米 | 200 | |
21 | 阻燃交联德装电缆 | 高压电缆,型号规格:ZR-YJV22-10KV3X120 | 米 | 100 |
22 | 阻燃控制电缆 | 电线/电缆.型号规格:ZR-KVVR2×2.5米300 |
23 | 阻燃控制电缆 | 电线/电缆型号规格:ZR-KVVR2×1.5米600 |
24 | 阻燃控制电缆 | 电线/电缆.型号规格:.ZR-KVV14X1.0米300 |
25 | 阻燃控制电缆 | 电线,型号规格:ZR-KVV9×1.0米600 |
26 | LED泛光灯具 | 高强灯光源,型号规格:BVP281LEDI20W/CWAC220-2套/台2040V |
27 | LED灯带(含驱动器) | 其他光源,型号规格:10.5mmX7mm类型:LED.外形描述:条形,额定电压:220V,底座类型:无米800底座,标准封装:100米/卷,瓦特数:80W |
28 | 浅扁圆吸顶灯 | JC10-1 LEDI8W盏8 |
29 | 照明配电箱 | 电器柜/电气操作台:型号规格:XXMF-F2-04;材质:金属外套/台3壳 |
30 | 双向拉伸开关 | 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型号规台12.00格:HFKLT2-II |
31 | 两级跑偏开关 | 型号规格:HFKPT1-12-30台12.00 |
32 | 声光报警器 | 信号装置附件,型号规台5.00格:,LED-230 |
33 | 操作箱 | 柜内包含启动、停止按钮、急停开关、三位转换配电箱/配电盘,型号规格:400个12.00开关、电源指示灯、运行×500×200.327.27XT0041-1指示灯、箱内部带接线端子20个 |
34 | 槽钢 | [20at0.3402-12结构图 |
35 | 槽钢 | [28at2.4202-12结构图 |
36 | 角钢 | 100×63X60.5002-12结构图 |
37 | 角钢 | 125×80×8t4.3102-12结构图 |
38 | 角钢 | 63×5t0.6302-12结构图 |
39 | 角钢 | 80×50×6t1.4102-12结构图 |
40 | 角钢 | 40×3t1.71胶带机 |
41 | 角钢 | 160×144.211#3#胶带机支架56X5t2.691#3#胶带机支架 |
42 | 角钢 | 160×144.211#3#胶带机支架56X5t2.691#3#胶带机支架 |
4 | C型钢 | C200×70×20×2.5t0.2002-12结构图C250×75×20X2.5t4.4502-12结构图 |
44 | C型钢 | C200×70×20×2.5t0.2002-12结构图C250×75×20X2.5t4.4502-12结构图 |
45 | C型钢 | C280×80×20×2.5t1.6102-12结构图C280X80×20×3t11.4802-12结构图 |
46 | C型钢 | C280×80×20×2.5t1.6102-12结构图C280X80×20×3t11.4802-12结构图 |
47 | H型钢 | H250×180×8×12t0.6402-12结构图 |
48 | H型钢 | H300×180X8X12 | 心 | 7.98 | 02-12结构图 |
49 | H型钢 | H400X200X8X14 | t | 5.91 | 02-12结构图 |
50 | H型钢 | HN400*200*8*13 | 1.12 | 1#~3#胶带机支架 | |
51 | H型钢 | H500×250X12×16 | 13.64 | 02-12结构图 | |
52 | H型钢 | 600×250×14X16 | t | 10.75 | 02-12结构图 |
53 | H型钢 | H700X300X20X20 | L | 55.45 | 02-12结构图 |
54 | H型钢 | H900X300X20X20 | 20.91 | 02-12结构图 | |
55 | H型钢 | H250X180X8X12 | t | 2.65 | 02-12结构图 |
56 | H型钢 | H300X180X8X12 | 5.58 | 02-12结构图 | |
57 | H型钢 | HW250X250X9X14 | 北 | 0.71 | 02-12结构图 |
58 | H型钢 | HW300X300X10X15 | t | 4.70 | 02-12结构图 |
59 | H型钢 | HM390*300*10*16 | t | 16.71 | 1#3#胶带机支架 |
60 | H型钢 | H440*300*11*18 | t | 42.73 | 1#3#胶带机支架 |
61 | H型钢 | HM550*300*11*18 | t | 10.28 | 1#3#胶带机支架 |
62 | H型钢 | HW400*400*13*21 | t | 36.85 | 13#胶带机支架 |
63 | 钢板8=10mm | 钢板8=10mm | t | 7.83 | 02-12结构图/胶带机门1#3#胶带机支架 |
64 | 钢板6=12mm | 钢板8=12mm | t | 1.57 | 02-12结构图 |
65 | 钢梁节点板:钢板8=12mm | 钢梁节点板:钢板8=12mm | t | 3.15 | 1#3#胶带机支架 |
66 | 钢板6=14mm | 钢板8=14mm | t | 0.33 | 02-12结构图/胶带机 |
67 | 钢板8=16mm | 钢板8=16mm | t | 0.38 | 02-12结构图 |
68 | 钢板6=18mm | 钢板8=18mm | 0.31 | 02-12结构图 | |
69 | 钢板6=20mm | 钢板8=20mm | 90.63 | 02-12结构图/1#3#胶带机支架 | |
70 | 钢板8=22mm | 钢板8=22mm | t | 1.89 | 02-12结构图 |
71 | 钢板8=25mm | 钢板8=25mm | t | 3.35 | 02-12结构图 |
72 | 钢板=6mm | 钢板8=6mm | t | 23.97 | 02-12结构图/1#3#胶带机支架 |
73 | 钢板8=8mm | 钢板8=8mm | t | 0.02 | 02-12结构图 |
74 | 钢管32×2.5 | 钢管32×2.5 | 0.18 | 02-12结构图 | |
75 | 钢管中50×3 | 钢管50×3 | t | 2.79 | 胶带机 |
76 | 钢管中30×3 | 钢管30×3 | t | 1.39 | 胶带机 |
77 | 扁钢-100*3 | 现场改为100*10 | t | 0.844 | 胶带机 |
78 | 镀锌扁钢 | 接地扁钢,型号50×5 | 1 | 0.50 | 变压器接地使用 |
79 | 花纹钢板6mm(菱形) | 花纹钢板6mm(菱形) | t | 31.36 | 02-12结构图 |
80 | 花纹钢板4.5mm(扁豆 | 花纹钢板4.5mm(扁豆) | t | 5.15 | 胶带机 |
注:本项目除甲供材清单外,依据施工内容一览表,其余内容均为包工包料。
三、工程质量规范及技术要求
1、工程质量规范:
(1)GB50303-20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2)GB50231-2009《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3)GB50170—20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标准》
(4)GB50755-2012《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5)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7)GB50207-20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8)新疆有色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等。
2、施工技术要求
(1)施工单位需具备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
质,现场具备完善管理组织机构,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相应特种作业
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施工所用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明。
(3)本工程所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需经过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第
三方提供实验室报告,并且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质量达到验收规
范的合格水平。
2.4电气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1)压器中性点接地、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及建筑物防雷接地采用
公共接地系统,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接地装置的连接必须严密
可靠,地下连接必须焊接。
(2)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的选择,应不危及人身安全和
周围设备安全,并应满足在正常运行、检修、短路和过电压情况下的
要求,配电装置的布置,应便于设备的操作、搬运、检修和试验,并
应考虑电缆或架空线路进出线方便,配电装置的绝缘等级,应和电网
的标称电压相配合,配电装置间相邻带电部分的额定电压不同时,应
按较高的额定电压确定其安全净距。
2.5设备安装施工技术要求:
(1)就位前施工单位应对设备基础、外形尺寸、预留孔洞、吊装
方式、承载力等进行测量和计算,保证安装过程中数据准确性;安装
过程中垫铁安装、预埋螺栓、基础浇筑、所涉及的隐蔽工程需提前进
行报验,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2)所有结构件焊接施工应合理,减少焊缝尺寸,避免交错接头;
确定合理的施焊程序;保证焊接构件焊缝强度达到验收规范要求。
(3)设备试运转前需满足单机机械、电气、液压、润滑等控制系
统及连锁保护装置自检合格,方可联动试车;所安装设备在正常工作
条件下连续运行24小时,满足设备运行功能和指标要求。
3、安全管理要求
3.1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
现行技术规范。并办理《八钢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入场施工。
3.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保证生产安全。如乙方原因造成乙
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负经济或法律责任。
3.3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
任制和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4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
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
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应上岗作业。
3.5作业人员必须统一配备有单位明显标识的工作装和符合标准的
劳保防护用品。
3.6进厂人员必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3.7必须为员工购买保额不低于一百万元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3.8技术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配置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备5年以上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作经验及执业资格证书,有独立负贵与本项目相似工作经历。 |
2 | 安全员 | 1人 | 5年以上设备安装经验,具有相关安全资格证。 |
四、甲方责任与义务:
1、指派专人为施工现场代表,监督协调工程事宜,为乙方提供必要
的施工便利条件。
2、提供项目施工相关全套设计图纸及设备相关技术资料。
3、对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过程管控。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存在违规、
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提出停工及下发整改通知,并按公司相关制度进
行处罚;并在整改措施到位后,通知乙方继续施工。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确保工程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安
全事故自行承担;
2、施工前应出具主要外购件合格证及加工件的合格证明书或检验合
格证;施工前向甲方提交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工期计划,
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
3、施工过程中遵守甲方厂规厂纪,服从甲方的安全、环保管理,做
到文明施工,工完料尽场清;如违反甲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处罚;
4、对于未列入项目施工内容的维修项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
甲方批准后实施。
5、乙方应按照甲方,做好施工过程资料记录及整理,交工验收后20
天内将施工资料一式三份交予甲方归档。
六、交工时间:
项目工作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必须于100日内完工,由甲方组织人
员进行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配合不到位或其它原因所导致的
工期延误,应由乙方书面提出,甲方认可后,工期顺延。
七、质量保证、验收及技术服务:
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基础设施工程、房
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
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
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
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
字、盖章后生效。
九、不能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因拖欠工资发生上访事件。依据《农
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及《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办法(2007)114号文件
规定,承包方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单位,需向发包方专用账
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保障金额以文件规定为准。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委托方(公章):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2年4月296
受托方(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 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八钢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
编 制 日 期 : | 2022年5月 |
签章位置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评标办法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5
第五章 图纸100
第六章 投标文件编制10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10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
2.2建设地点:新疆和静县巴州敦德矿山区域 。
2.3建设规模:380万。
2.4计划工期:102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1)新建立轴破和筛分机封闭厂房;(2)2台立轴破碎机和筛分机安装;(3)4条皮带机设备及附件安装;(4)配套电气设备安装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
(1)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不存在与招标人或招标人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有商业贿赂行为等情形,未被列入限制或禁止交易对象名单(包含中国宝武钢铁集团、八一钢铁禁入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16日14时00分至2022年5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欧贝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报名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照原件须经年检合格。(3)报名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注:以上验证资料请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压缩至一个压缩文件内在报名附件中登录平台递交,资料审核通过方可报名审核通过。
欧冶采购热线:400-821-5025转3(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20日14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欧贝采购共享平台(https://www.obei.com.cn)上发布。
7.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招 标 机 构: | 新疆八钢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
地 址: | 和静县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 |
联系人: | 刘贺 | 联 系 人: | 刘斌 |
电 话: | 18909960840 | 电 话: | 18997519866 |
2022年5月15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 号 | 内 容 规 定 |
1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 建设地点:新疆和静县巴州敦德矿山区域 承包方式:包工 质量要求标准: 合格 工期要求:102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5月21日,计划交工时间2022年8月31日 |
2 | 工程概况: 2022年1月敦德选矿厂进行了扩能改造,选矿日原矿处理量达到6000t 以上,破碎线成品矿产能已不能满足选矿需求,急需进行提产改造。同时受限于目前破碎线设备性能,无法进一步降低成品矿粒度,造成选矿入磨量无法持续提升。 |
3 | 招标范围:(1)新建立轴破和筛分机封闭厂房;(2)2台立轴破碎机和筛分机安装;(3)4条皮带机设备及附件安装;(4)配套电气设备安装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 |
4 | 施工现场条件: 已具备 |
5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6 | 投标人资格条件:[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投标其他条件:(1)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不存在与招标人或招标人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有商业贿赂行为等情形,未被列入限制或禁止交易对象名单(包含中国宝武钢铁集团、八一钢铁禁入名单)。 |
7 | 投标有效期为 :90天 |
8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现款)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注明招标编号,应使用人民币,采用电汇形式。 名称: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 | 招标文件发放: 时间:2022-5-16 14:00至2022-5-20 14:00 |
10 | 踏勘现场: 不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踏勘联系人:刘贺 联系方式: 18909960840 |
11 | 书面疑问递交: 时间:2022-5-19 18:00 |
12 | 投标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时间:单击此处输入日期。 选择一项。 时选择一项。 分 召开地点:/ |
13 | 补充文件发放: 时间:2022年5月20日 10 时0 分 |
14 | 盖章和签字要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上传 |
15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不得加密 |
16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欧贝采购共享平台 |
17 | 投标截止日期:2022-5-20 14:00 |
18 | 开标: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19 | 开标人代表要求:/ |
20 |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本工程招标人进行施工安全质量监理 |
21 | 最高投标限价: 是,最高投标限价380万元(含税) |
22 | 暂定材料价:/万元(不含增值税)。 工程暂估价:/万元(不含增值税)。 |
23 | 计价方式:定额计价(含税9%) |
24 | 投标报价计算依据: (1)全统(建筑/装饰/安装)定额取费,企业管理费率(_/_/_)、利润率(_/_/_),本合同工程图纸范围、技术协议的全部内容及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变化均包含在合同总价范围内 (2)投标单位结合工程复杂程度、建筑市场价格信息、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等因素自主投标报价。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 (3)投标报价包含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以及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材料涨价、现场方案措施及风险等一切不可预见风险费用。 (4)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不得作为发包或承揽施工任务的优惠条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国家、地方和八钢相应管理规定执行。 (5)本工程税率为:含税(9%)。投标单位须执行营改增文件(税率执行新建标【2019】4号文,其他规定仍按《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新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新建标【2016】2号)执行。合同履行期间,税率依据国家政策性调整而调整。 (6)货币:本工程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7)本工程不考虑远征过程增加费、赶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等费用。 (8)本工程为结算价不突破中标价(含税),投标报价表中所有表格需同时上传EXECL版报价文件。 (9)投标人对图纸优化后的工程量增减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下单独列出,不允许对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 (10)中标价包含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招标范围的内容以及建设期内材料费、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防护费、临时设施费)、机械使用费等涨价风险费;还包含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及与工程相关设计变更、地基处理、地下障碍物移除等技术交底、技术协议、标前答疑等内容。本工程依据中标人报出总价评标,中标价为含税价。 |
25 | 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还需将纸质投标文件送至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八钢矿业办公楼327室。 纸质正本1份、副本 1份,技术、商务文件分开装订。商务、技术标U盘电子版1套,密封在商务标中。投标报价表中所有表格均需提供EXECL版报价文件,技术标文件采用WORD版。U盘中上述文件均不允许加密,方便读取。 |
26 | 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 |
27 | 最高投标限价:380万元(含税) |
28 | 付款方式:商业承兑汇票 |
29 | 结算价不突破合同价 |
投标人须知正文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施工招标。
定义
1.1“招标人”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拟承接本工程施工的承包人。招标人向有资质、有能力完成本标的施工承包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遵守本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
1.3“发包人”指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合同条款中及合同签署后对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
1.4“承包人” 指中标人。是在合同条款中及合同签署后对中标人的简称。
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要求
2.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投标人至少须满足前附表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2.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的资信。
2.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审查合格。
2.4.投标人必须按照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系列标准,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依法承担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职责。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⑵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总承包的除外;
⑶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⑷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⑸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⑹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⑺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⑻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⑼被责令停业的;
⑽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⑾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⑿在最近三年中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⒀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没收或未审核通过的;
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文件的构成
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标段工程内容、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
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程量清单
图纸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投标截止时间
见前附表第17项。
投标地点
见前附表第16项。
通讯联络
见前附表第21项。
开标时间、地点
见前附表第18项。
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按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平台到招标人。招标人将予以澄清和答复,并将不标明澄清来源的答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平台发布。
9.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召开答疑会,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和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解答并作纪要,纪要作为本招标文件的附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勘察现场
9.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项目现场踏勘。
9.3.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3.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招标文件的修改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1招标人可根据情况(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修改和补充,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以补充招标文件形式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平台发布,投标人在线确认。
10.2如有必要,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平台发布,投标人在线确认。
10.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文件一般要求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8项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12.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标的发包人免受由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
12.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5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备案后,中标人和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
12.6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与发包人签订合同。
中标人拒绝按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有效期
13.1投标文件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算为90天(日历天)。
13.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后将被拒绝。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投标文件的规定及签署
14.1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通过共享平台上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需同时上传excel版。
14.3.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招标人不返回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期前经投标人上传至共享平台。
15.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和共享平台规定的方式进行相关操作,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的,投标人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风险和后果。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期前可以撤回其投标,撤回后可以再次提交投标文件。
16.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6.3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按第12.6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开标
17.1通过共享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17.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17.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公开开标。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按下列主要程序进行:
17.3.1投标人在共享平台开标大厅签到,准时点击开标;
17.3.2不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及报价。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8.1招标人将审查并确认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招标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18.2招标人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错项、漏项、更改招标内容或有其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招标人将拒绝被确定存在重大错项、漏项、更改招标内容或有其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
18.3招标人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18.4招标人将允许澄清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内容。
18.5投标报价应与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拟签合同主要条款相一致。
18.6.错误的修正
18.6.1招标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8.6.1.1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招标人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8.6.1.2当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数据不一致时,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18.6.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8.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修正
18.7.1.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经澄清、说明、补正后,应对评标总价进行修正,修正办法如下:
18.7.1.1.分部分项工程量的任何事项的综合单价的报价小于等于零或未填写,投标人无充分理由说明的,按照该项有效标中最高价予以修正;
18.7.1.2.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低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照该项目的有效标中最高报价予以修正;
18.7.2.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并不等于中标价。该投标人一旦中标,其中标价仍按原投标报价计取。
评标委员会
19.1招标人将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商务等方面的专家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和评估。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1招标人有权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提供有关补充资料。
20.2重要澄清以书面形式提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评标方法及原则
21.1评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价,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1.2评标采用百分制评分法。评标原则如下:
21.2.1商务标部分
工程总造价报价、主要工程量单价报价合理、数据准确。
21.2.2施工技术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得当、技术措施有力、质量保证体系完备、施工进度符合工期要求、财务能力和资信程度、资质等级、信誉与售后服务良好以及对支付条件有何要求。
21.3招标人不保证报价最低、工期最短者中标。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分值最高的投标人。
21.4招标人拟在本工程中使用未中标人的局部施工(措施)方案的,应征得提交方案的未中标人同意,具体事宜另签补充协议。
21.5为控制工程造价,招标人将设定最高投标限价。
保密
22.1对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招标人不得透露给其他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2.2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3.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中标通知
24.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发出《成交通知书》。最迟发出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4.2《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25.1发包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范围”中的工程内容予以局部增加或减少。
签订合同
26.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派代表与发包人代表商洽合同(协议)事宜,在30天之内完成合同(协议)的签订。
26.2中标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取定。
26.3中标人逾期不签或拒签合同(协议),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6.4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工作内容
27.1施工内容一览表
序号 | 工程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施工要求 | 甲供材 | 备注 |
1 | 06子项建筑专业图纸《029JZ06-00~06》施工内容 | 张 | 7 | 车间基础、墙体、屋面、门窗、装修、室外等工程浇筑、安装符合国家技术工程规范要求 | 包工包料 | 建设、安装包含辅材 |
1 | 06子项建筑专业图纸《029JZ06-00~06》施工内容 | 张 | 7 | 车间基础、墙体、屋面、门窗、装修、室外等工程浇筑、安装符合国家技术工程规范要求 | 包工包料 | 建设、安装包含辅材 |
2 | 06子项结构专业图纸《029JG06-01~27》施工内容 | 张 | 27 | 车间钢结构构件、平台、设备基础预埋件等安装结构稳定、焊接技术符合规范要求 | 包工包料 | 建设、安装包含辅材 |
2 | 06子项结构专业图纸《029JG06-01~27》施工内容 | 张 | 27 | 车间钢结构构件、平台、设备基础预埋件等安装结构稳定、焊接技术符合规范要求 | 包工包料 | 建设、安装包含辅材 |
3 | 07子项结构专业029JG07-01-02 | 张 | 2 | 土建基础安装 | 包工包料 | |
4 | 06子项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选矿专业图纸《029XK06-01~28》施工内容 | 张 | 28 | 图纸范围内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 | 依据附表2甲供材一览表 | 设备安装,包含辅材 |
5 | 06子项电气专业图纸《029DL06-01~13》施工内容 | 张 | 13 | 供配电、照明、建筑防雷接地系统等符合工艺性质控制及线缆布置技术规范要求 | 图纸设计内容所涵盖电气进出线柜、控制箱、管线、动力、控制电缆等 | 设备安装,包含辅材 |
5 | 06子项电气专业图纸《029DL06-01~13》施工内容 | 张 | 13 | 供配电、照明、建筑防雷接地系统等符合工艺性质控制及线缆布置技术规范要求 | 图纸设计内容所涵盖电气进出线柜、控制箱、管线、动力、控制电缆等 | 设备安装,包含辅材 |
6 | 07子项电气专业029DL07-01-06 | 张 | 6 | 供电电气安装满足规范要求 | 电气安装,包含辅材 | |
7 | 2台立轴破成张设备装卸车、拉运 | t | 34.72 | 八钢大库至敦德现场 | ||
8 | 2台筛分机成张设备拉运 | t | 36.58 | 八钢大库至敦德现场 | ||
9 | 1#胶带输送机 TD75-12080拉运 | t | 41.3 | 总长111.3m | 八钢大库至敦德现场 | |
10 | 2#胶带输送机 TD75-140100 拉运 | t | 70.9 | 总长192.35m | 八钢大库至敦德现场 | |
11 | 中碎皮带给料机 TD75-12063 | t | 3.01 | 总长11.8m | 八钢大库至敦德现场 | |
12 | 细碎皮带给料机 TD75-12063 | t | 3.01 | 总长11.8m | 八钢大库至敦德现场 | |
13 | 1台2000KVA油浸式变压器拉运 | t | 5 | 哈密市雅矿公司至敦德现场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计委等7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要求编制。技术40分、商务60分,形成完整的评标得分。商务标打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数四舍五入;技术标各分项分值最小单位为“0.1”分;总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数四舍五入。推荐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如出现最高分并列时,则取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
一、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否决其投标:
初步评审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说明 | 是否关联 |
1 | 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 否决条款 | 否 |
2 |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时一致 | 否决条款 | 否 |
3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没有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 否决条款 | 否 |
4 | 没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 否决条款 | 否 |
5 | 投标文件无重大错项、漏项、更改招标内容或有其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行为 | 否决条款 | 否 |
6 | 投标人自报工期(含节点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节点安排 | 否决条款 | 是 |
7 | 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否决条款 | 否 |
8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否决条款 | 否 |
9 | 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费承诺函和不参与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 否决条款 | 是 |
10 | 招投标系统显示投标人投标设备情况,若不同投标人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将被视为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 否决条款 | 否 |
说明:是否关联指是否需要投标人关联评审点到投标文件具体章节。
二、详细评审
1、技术评审(40.00分)
技术标评审主要是对标书所述内容的预见性、可行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先进性进行评价,同时对标书中是否为顺利组织施工阐述了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及施工方案等情况进行评定。
技术标评审由各评委按具体评分标准打分,取算术平均数为各投标人技术标最终得分。
技术评审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是否关联 |
1 | 编制合理的施工方案,符合有关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的,好5~10分,一般2~4.9,差0.1~1.9, 没有不给分 | 0.0 | 10 | 是 |
2 | 关键工期必须要有针对性的组织设计,好5~10分,一般2~4.9,差0.1~1.9, 没有不给分 | 0.0 | 10 | 是 |
3 | 现场施工技术必须具有先进性,使用先进的施工技术,视技术先进性给分 | 0.0 | 8 | 是 |
4 | 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施工技术保证措施:视采用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技术的可靠性情况打分 | 0.0 | 10 | 是 |
5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主要措施:视体系完整性、针对性情况打分 | 0.0 | 10 | 是 |
6 |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有处罚承诺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最低得0分 | 0.0 | 3 | 是 |
7 | 工程进度保证措施及承诺:有处罚承诺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最低得0分 | 0.0 | 3 | 是 |
8 | 安全施工保证措施及承诺:承诺标准化工地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最低得0分 | 0.0 | 3 | 是 |
9 | 施工平面布置及临电、临时设施布置:按平面布置及临电、临时设施布置是否统筹、合理打分。按好3~2分、一般0.5~1.9分、较差0~0.4分,分别给分 | 0.0 | 3 | 是 |
10 | 施工总网络进度计划及保证工期主要措施):按工序衔接、工期安排是否合理,与招标文件进度计划响应情况给分。好5~10分,一般2~4.9,差0.1~1.9, 没有不给分 | 0.0 | 10 | 是 |
11 | 投入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配置情况:按各项资源(施工机具装备、施工技术力量、劳动力配置、施工材料、安装设备等)计划的系统、完善、满足施工管理要求、合理情况给分。好5~10分,一般2~4.9,差0.1~1.9, 没有不给分 | 0.0 | 10 | 是 |
12 | 施工管理机构配置情况及保证体系:技术人员的专业配置及人数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基本要求,资质是否与工程情况匹配,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好5~10分,一般2~4.9,差0.1~1.9, 没有不给分 | 0.0 | 10 | 是 |
13 | 近3年(2017年10月至2020年10月)工程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有1项的得3分,每增加1项加2分,最高10分 | 0.0 | 10 | 是 |
说明:是否关联指是否需要投标人关联评审点到投标文件具体章节。
2、商务评审(60.00分,其中格式10分)
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清标分析和投标价评审,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并按招标文件第18.6条款相关规定进行修正,修正后经评审的评标总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将作为建安工程总报价评分依据。
商务评审时的投标价=经评审的投标价
商务评审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是否关联 |
1 | 经评审的最低评审价:基准报价W为经评审的最低评审价,W为满分M分。当某一投标人的评审价每高于基准报价1%时,扣除1分;(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此处得分最低分为20。 | 20.0 | 50.0 | 是 |
说明:是否关联指是否需要投标人关联评审点到投标文件具体章节。
3、综合评审(0.00分)
三、总得分
总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
工程地点:巴州和静县敦德矿山
工程内容: ******等内容,(详见附件2)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 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包工包料(含税9%)。 2.******工程实施内容,还包含与工程相关的设计变更、工程联络单、现场踏勘、技术文件的相关内容等(详见附件2)。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最高限价)含税9%
¥:*****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及招标文件;
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合同补充条款;
投标函及其附件函;
本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承包人承揽工程内容一览表;
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设计联络单、设计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约定内容与补充条款内容不一致时,以补充条款为第一解释顺序,合同附件为合同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 年 ** 月 ** 日
合同订立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公司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项目负责人),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及招标文件;
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合同补充条款;
投标函及其附件函;
本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承包人承揽工程内容一览表;
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设计联络单、设计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 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 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项目负责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
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 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 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成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5)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
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自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4)。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笫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于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笫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贷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及招标文件,(3) 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合同补充条款,(4)投标函及其附件函,(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承包人承揽工程内容一览表,(9)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设计联络单、设计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以上顺序发生矛盾时以利于发包方为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无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或省、行业、自治区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省、行业等现行的相关施工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图设计要求执行。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纸4套。
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无 职务: 无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的要求;按规范检查施工材料和施工质量,协调施工中的各方关系。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有关工程费用的增加,设计变更等,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方可实施。
5.3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及派驻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职务:
派驻的工程师: 职务:
职权: 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监督检查,进行工程量签认,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监督检查,进行工程量签认,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
7、项目经理
姓名: ****** 职务: 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内容。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
点和供应要求:承包人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发包人在开工前3日内保证施工道路的通畅 ,承包人应遵守交通管理部门限制通行有关规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会同有关部门现场确定。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执行本合同和条款相关内容,完成时间以不影响工程进度为准。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会同设计部门以书面形式交验,并于交付施工现场时,在现场实际交验,并做交验记录。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双方协商后确定。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内容。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双方协商确定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双方协商确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15日前提交完成进度报表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用于本工程施工主要材料报表。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符合八钢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要求,承担施工现场全部安全责任。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合同补充条款及“通用条款”内容执行。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合同“通用条款”内容执行 。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合同“通用条款”内容执行 。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严格执行公司及有关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经双方协商,按工程会议纪要等有关内容或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的内容。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发包人提供设计文件后5天内,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文件后五日,工程师给予批准。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安排施工,确保总体工程的施工进度。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3.1相关内容,经项目负责人及派驻工程师确认或工程会议纪要的相关内容。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具体部位按照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内容。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合同金额中包含单机试车和冷动试车费用。
五、安全施工
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内容及相关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2)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无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无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结算方法: 合同结算价不突破****万元(含税9%),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万元,定额计价,若有未实施项,结算时相应核减。合同履行期间,税率依据国家政策性调整而调整。包含设计图纸、与工程相关的设计变更、工程联络单、现场踏勘、技术文件的全部工程内容。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安全文明施工费已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费率计取,如未按照要求实施,发包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减,详细结算要求执行合同补充条款。
(2)水电
承包方使用发包方的能源介质供应水电时,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的文件管理的要求执行。承包方按施工水电表实际用量,经双方确认后,项目结算中按实核减;或若水电没有能源计量,结算时发包方按工程结算价的0.5%扣除,若仅有水或电按0.3%扣除。
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的文件的管理要求,达到节约水电资源的目的。如发现承包方浪费能源介质水电资源现象,按500元/次考核,经双方确认后,项目结算中按实核减。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 。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无 。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15日前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每月15日前承包人需将工程形象进度报项目负责人审查,发包人按审定的工程进度次月支付工程款,在工程交工结算前付至不高于合同总额的8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办理相关工程决算及财务挂账手续后,按合同结算额支付至97%,留合同结算额3%为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异议,发包方开具保修费付款通知书,财务部付余额(不计利息)。支付方式:商业承兑汇票。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执行通用条款 。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执行通用条款 。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执行通用条款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执行通用条款 。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执行通用条款 。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执行通用条款 。
16.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依据承包人用于本工程领用材料的实际转账单价结算 。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28.1.1承包人自行采购、运输、保管的工程材料,按施工报验程序报发包方验收。
28.1.2工程中所需的材料,如为八钢自产材,必须从八钢采购。
28.1.3材料结算价原则:采用有效增值税发票据实结算,并不高于同期市场信息价格。
八、工程变更
工程实施过程中,凡属于工程设计(或变更)范畴的工作内容,以设计蓝图、设计变更及设计联络单为结算依据。与设计无关的以工程负责人签字认可的工程联络单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执行通用条款的相关内容和合同补充条款第四条工程结算约定。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竣工后一月内,承包人提供2套竣工图或要求的竣工资料。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执行双方确认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规定。
33.竣工结算
33.1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承包人办理财务挂账手续,根据财务经营情况分次或一次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修金除外)。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笫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内容。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内容。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内容。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内容。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施工工期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工程进度的节点进行控制,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节点工期每拖延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不低于3000元/天,某节点累计拖延工期三天以上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乙方发生因现场检查及合同未及时履约等违约行为,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的5%。其他重大违约事项一事一议。乙方应及时发放施工检修人员工资,如发生所在施工单位人员讨薪事件,一经查实,清出合格供应商名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内容和合同补充条款的第三条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标准约定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有权限期承包人返工至合格,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自负,由此造成的延误工期,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
承包人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存在质量问题且多次不听从发包人代表的口头或书面警告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
37、争议
37.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合同履行地 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
分包施工单位为: 无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内容。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发包人投保内容: 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承包人投保内容: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等,施工人员必须全员购买保额100万以上的商业险。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如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履约,擅自中止、终止施工超过7日,发包人发出警告15日内,承包人仍不履行发包人可解除合同,承包人给发包人赔偿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非承包方原因除外)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正本2份,双方各1份,副本 8份。
47、合同附件及其它协议
47.1 合同补充条款(2019版) 附件1
47.2 承包人承揽工程内容一览表 附件2
47.3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
47.4 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
47.5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 附件5
47.6 执行中标通知书
47.7 执行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47.8 执行八钢矿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
附件1 合同补充条款(2019版) 为规范和约束工程建设各方行为,维护合法权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补充以下条款: 1工程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约定 1.1总体要求 重伤及死亡事故为零,消防事故为零。八钢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的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在合格以上。 1.2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检查及评分执行的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3执行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及规程如下表: 序号 法律、法规、规范及规程名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7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8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1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12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13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14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备注:a.上述标准清单如有遗漏,按国家实施的现行标准执行。 b.按国家、行业的最新、最高标准执行。(GB/T也按GB一样执行) 1.4文明施工的约定 1.4.1承包人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1.4.2对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并执行八钢矿业《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1.4.3 承包人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现场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按总平面布置图堆放,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料堆上悬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并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和工完场地清。 1.4.4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的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 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1.4.5所有施工场地,在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围档,且高度≥1.8m。 1.4.6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大门,并有门卫和门卫制度。门头设置企业标志。大门处设置七牌二图。 1.4.7施工区域必须进行安全封闭,且设置专门的安全通道。 1.4.8现场搅拌站内和砂石、水泥等材料堆放库内地面须硬化。泥浆、污水倒入现场修筑的坑内。 1.4.9现场垃圾定点堆放在总平面布置图规划的位置,并及时清运至垃圾场,现场严禁乱倒商品混凝土,保持场 容场貌的整洁。 1.4.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 1.4.11承包人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承包人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4.12现场有防粉尘、防噪音措施。施工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内,不得超过限值。施工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1.4.13建筑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应经安全保卫部审查并办理各有关手续后方可按已审定的方案实施;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1.4.14承包人应在现场配备有保健医药箱,有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 1.4.15施工现场不得安排工作人员住宿。 1.4.16运输土方、砂、石等有抛洒粉尘车辆必须覆盖。不得抛洒粉尘和垃圾在沿途的道路上。 1.4.17承包人因施工需要必须占用或移植绿地、树木的,必须报告八钢物业公司批准。 1.4.18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1.4.19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按照建设部文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1.4.20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落实整改,消除隐患,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立即制止。 1.4.21承包人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4.22承包人值班门卫必须聘用有资质的保安公司人员。 1.4.23承包人必须有消防措施和制度、消防预案和灭火器材。 1.4.24承包人必须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 1.4.25承包方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发包方生产现场,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1.4.26承保人在签订合同时,同时向发包人提供关键线路的主要节点的控制网络计划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网络计划。 1.4.27承包人必须清理出拆、挖除工程中的废金属并以发包人的名义交八钢废钢库。 1.4.28承包人因施工需要在各类能源介质塔、线、支架和给排水管线安全距离以内施工的,必须报告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1.4.29承包人做好节约用水管理,水管、阀门漏水及时修理,各用水点严禁长流水。 1.4.30承包人因施工需要必须占用或开挖道路的,必须报告发包人批准,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 1.4.31承包人雇员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且必须穿戴本企业工装。 1.5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5.1如违反上述1.4.1至1.4.15条款,按照八钢矿业设备、工程管理体系评价方案进行评价。并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未按期整改者加倍支付,直至整改完毕。 1.5.2如有违反1.4.16或1.4.17条款,由发包方根据有关文件处罚。 1.5.3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1.5.4承包人对发包人、工程指挥部、监理单位、八钢工程质量监督站下发的隐患整改单,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成,按照《建设及检修协力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评价、考核。 1.5.5八钢工程质量监督站每月组织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专项检查,按照施工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考核。 1.6工程建设安全相关费用结算 1.6.1生产个人劳动保护费结算 1.6.1.1生产个人劳动保护费用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个人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1.6.1.2生产个人劳动保护费已含在人工费中。 1.6.1.3承包人现场施工人员劳保用品应穿戴齐全,对于违反规定的按照八钢矿业设备、工程管理体系评价方案进行评价、考核。 1.6.2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费用等级标准结算 1.6.2.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费用等级标准是根据建设部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的要求发生的费用。 1.6.2.2计取办法: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需提供由八钢质量监督站签发的实际评定等级合格或优良标准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价报告》证书,方可按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费用等级标准计取。 1.6.2.3计取标准:工程结算时按工程到达的等级标准调整,执行《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0版)相关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类别等级费率标准(其中:优良标准按上线标准调整)。 2工程禁止转包或挂靠的约定 2.1承包人承诺在承包工程中不出现工程转包或挂靠行为。 2.2发包人主管部门在工程招议标中,负责对投标单位(或工程拟承包单位)进行审查,确认投标单位不是以转包或挂靠方式投标。但审查通过并不免除投标单位的责任。 2.3对发现工程有转包或挂靠行为的处理 2.3.1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承包人有转包挂靠行为,工程必须立即停工,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或要求承包人清理转包挂靠队伍,更换承包人自己的施工人员。 2.3.2承包人有转包挂靠行为,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中,对由转包挂靠施工完成的工作内容,不予计算任何费用。 2.3.3对于已办理财务挂帐手续的工程,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承包人是采用转包挂靠队伍施工的,发包人有权将该工程结算追回重审,审核原则按2.3.2条款执行。 3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标准约定 3.1承包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遵守八钢公司关于建设工程的规章制度,完整充分的履行合同义务,服从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合格要求。 3.2建设工程国家实行强制性监督。受监督工程,各责任单位必须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资料,接受监督站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质量问题时,承包人必须整改,必要时监督站可采用暂停施工等强制性措施。 3.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3.4对发生危及工程质量的行为,下达《建设工程违规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已形成工程质量隐患,下达《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3.5接受监督的建设工程,竣工必须经监督站监督验收,未经监督验收的工程,承包人不得办理决算手续,财务部门不得支付决算款。 3.6发生工程质量结构性事故时,发包人会同承包人及时上报监督站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站对事故处理过程全程监督。 3.7监督站接到质量投诉后,如实记录投诉情况并调查。根据调查的情况,责成有关单位委托相应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出具《质量投诉处理报告》,责成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并监督其处理结果。 3.8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向监督站呈报承包人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资料,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资料,分包单位资质及相关资料,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包括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建筑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方案,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3.9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承包人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3.10承包人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11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12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13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14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地基验槽、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防水工程和重要部位及关键工序(钢结构制作、焊接、安装;电器仪表、机械设备安装;管道安装等工程的隐蔽、检测、试压、试运转等)监督验收。应在发包人或工程监理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承包人提交《阶段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申请书》及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资料;提请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监督验收。 3.15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16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发包人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17承包人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3.18发包人现场专业负责人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3.19对未经发包人现场专业负责人或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人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3.20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现场专业负责人或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现场专业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进行旁站。 3.21发包人现场专业负责人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3.22对未经发包人现场专业负责人或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现场专业负责人或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23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的内容 3.23.1承包人完成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经施工企业质检部门自检合格,施工技术资料收集、整理齐全,经企业质检部门审查符合要求,须在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施工技术资料,提请发包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23.2工程质量经发包人或工程监理预验收合格,施工技术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承包人向监督站提交《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申请书》及施工技术资料。提请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监督验收。 3.23.3发包人应在7天之内将验收的时间、地点、程序、内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监督站。监督站按发包人下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参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完毕承包人以《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回执单》形式反馈监督站,施工技术资料经监督站核查符合要求。 3.23.4竣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出具相应的质量检查报告。监督站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3.23.5若违反以上规定,承包人每项次支付违约金一万元。若造成质量事故,发包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对承包人按直接损失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23.6承包人多次(三次以上)出现施工质量、进度问题且整改不力,发包人有权更换承包人,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4工程结算的约定 4.1承包人在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一个月内,向发包人递交完整工程结算资料。无特殊原因拖延的,每日按总造价的3‰支付违约金。工程合同必须整体结算,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单位不得将工程合同拆分结算。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的格式编制报送工程结算书。 4.2 施工方案、措施方案、工程联络单(工程设计联络单)确认审批后生效的原则。 4.2.1施工方案、洽商记录实施前进行确认,即发包人现场工程师与造价预算人员对其施工方案、洽商记录中内容和费用进行预审,预审完经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承包人按批准内容组织实施。 4.2.2在工程交工进行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再次进行确认审批后,才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4.3承包人同意执行发包人内部管理规定的工程结算审核及挂账流程,即: 建设单位审核→造价部门初审→造价部门复审→审计部门审计→出审计结论→造价部门编制合同结算清单→承包人开发票挂账。 4.4在工程造价审价中,各环节审核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工程结算资料报送下一环节审核,并在工程结算书注明报送交接时间。 4.5在工程结算审核中双方出现异议,由发包方造价部门在7日内组织相关部门,与承包人进行洽谈协商,相应结算审核时间顺延。 5工程施工安全环保约定 5.1所提供的原材料应无毒害和污染,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减少包装材料。 5.2对施工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必须妥善处理,避免产生污染问题。并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废弃物须按发包方的要求进行处置,禁止焚烧、抛撒和乱堆、乱倒施工垃圾。 5.3在施工前,发包、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进行安全事宜的交底,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杜绝安全事故。 5.4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检查发现承包人焚烧垃圾、乱倒施工垃圾、路面抛撒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不执行安全“三宝”规定及其他重复性违反施工安全、环保标准的情节,按照《建设及检修协力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评价、考核。 6工程承包人治安综合治理的约定 6.1承包人承诺在工程建设期间,承包人及其人员遵守治安保卫安全管理办法。 6.2 工程建设期间,对于违反安全管理、治安案件、火灾事故、刑事案件等,依据《建设及检修协力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等文件执行。 6.3承包人员偷盗物资造成1万元以上经济损失,一律清除厂区。 7承包人充分履行合同义务的承诺书 7.1承包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遵守八钢公司关于建设工程的规章制度; 7.2会议纪要为合同的组成文件,其解释顺序在合同专用条款前。 7.3承包人完整充分的履行合同义务,服从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要求,保证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不违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质量等管理规定,保证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工。如发生对以上承诺背离事件,愿接受合同、补充条款约定的相关处罚条款的处罚或违约责任; 7.4在履合同义务过程中,不管发包人是否对承包人的行为给予了“批准”或“同意”,承包人应对全部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以及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 7.5承包人已充分对本工程特征现场、周围环境、市场资源、地形地貌、水文气候、地质条件、当地的乡规民约、风俗习惯以及与之有关可得到的资料进行了察看和核查,承包人并对这些资料的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负责,承包人已充分考虑对报价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及其所有其他情况,即使以上因素发生对承包人不利的变化,承包人承诺决不要求增加合同价款的同时,也决不降低标的物质量标准和可靠性、维修性、合理性、先进性、安全性、完整性等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致使损害发包人的利益。对已经给发包人造成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损失,发包人有权抵扣承包人在八钢公司范围内承揽的其它工程款。 7.6各节点进度设定警戒线,预计承包人工期拖延要超警戒线且承包人又无得力措施,发包人有权调整施工队伍,施工费用按照市场最高价执行,所需费用从合同总额中扣除。 7.7承包人承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决不依赖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的管理。 7.8承包人承诺每次获取工程进度款、结算款后,要保证施工人员工资的发放,如发生施工队伍集体上访及其他不稳定事件,发包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所造成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8履约保证金 8.1发包人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工程项目,双方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比例及支付方式;办理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凭据后方可办理施工合同。 9其他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末能根据合同履行其义务或实施工程,发包人代表可书面通知承包人,限定时间内整改。 9.1未在限定时间内改正,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9.2发包人有权扣留,并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直至工程结束,同时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9.3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一切付款,直至承包人违约责任结束。 9.4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由于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包括工期延误损失、重复投入损失和重新发包后新承包人提出的超出正常费用的损失。 9.5发包人有权限制该承包人在其他项目中的投标资格。 10合同违约金的额度依据《建设及检修协力管理办法》,实施的项目按合同额总额的5%实行绩效综合考评。 合同约定内容与补充条款内容不一致时,以补充条款为第一解释顺序。 | 序号 | 法律、法规、规范及规程名称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3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4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5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6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 7 |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 8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 9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 10 |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 11 |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 12 |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 13 |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 14 |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
序号 | 法律、法规、规范及规程名称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
3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
4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
5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
6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 |||||||||||||||||||||||||||||
7 |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 |||||||||||||||||||||||||||||
8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 |||||||||||||||||||||||||||||
9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 |||||||||||||||||||||||||||||
10 |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 |||||||||||||||||||||||||||||
11 |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 |||||||||||||||||||||||||||||
12 |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 |||||||||||||||||||||||||||||
13 |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 |||||||||||||||||||||||||||||
14 |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
附件2 承包人承揽工程内容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单位 | 工程量/间 | 工程量 |
1 | 有图部分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2.1 | 还包含与工程相关的设计变更、工程联络单、现场踏勘、技术文件交底的工程内容等 | ||||
建设(项目)单位: 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盖章 | |||||
备注:1. 此表须由建设(项目)单位负责人、承包人签字盖章,此工程内容及量只作为办理合同价款的依据。本表格可延续,但必须逐页签字盖章,备注内容必须在最后页保留。 施工图纸部分的工程内容只写明图纸编号,图纸以外的部分要明确施工内容,如含主材的,工程内容要细化,必须写明主材的名称和规格型号,注明材料供应方。 合同结算量以竣工图和双方确认的实际发生量,按照合同结算条款及八钢结算管理规定结算。 |
附件3: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 号 | 材料设备 品 种 | 规格 型号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质量 等级 | 供应 时间 | 送达 地点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附件4: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详见附件2)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为:设计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2 年 ;
3、供热及供冷为 2 个采暖期及供期;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2 年;
5、其他约定: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结算价款的 3 %。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暂定 (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无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合同范围内容无质量问题,将剩余保修金和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另行签署。
附件5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第五章 图纸
序号 | 工程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施工要求 | 甲供材 | 备注 |
1 | 06子项建筑专业图纸《029JZ06-00~06》施工内容 | 张 | 7 | 车间基础、墙体、屋面、门窗、装修、室外等工程浇筑、安装符合国家技术工程规范要求 | 包工包料 | 建设、安装包含辅材 |
1 | 06子项建筑专业图纸《029JZ06-00~06》施工内容 | 张 | 7 | 车间基础、墙体、屋面、门窗、装修、室外等工程浇筑、安装符合国家技术工程规范要求 | 包工包料 | 建设、安装包含辅材 |
2 | 06子项结构专业图纸《029JG06-01~27》施工内容 | 张 | 27 | 车间钢结构构件、平台、设备基础预埋件等安装结构稳定、焊接技术符合规范要求 | 包工包料 | 建设、安装包含辅材 |
2 | 06子项结构专业图纸《029JG06-01~27》施工内容 | 张 | 27 | 车间钢结构构件、平台、设备基础预埋件等安装结构稳定、焊接技术符合规范要求 | 包工包料 | 建设、安装包含辅材 |
3 | 07子项结构专业029JG07-01-02 | 张 | 2 | 土建基础安装 | 包工包料 | |
4 | 06子项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选矿专业图纸《029XK06-01~28》施工内容 | 张 | 28 | 图纸范围内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 | 依据附表2甲供材一览表 | 设备安装,包含辅材 |
5 | 06子项电气专业图纸《029DL06-01~13》施工内容 | 张 | 13 | 供配电、照明、建筑防雷接地系统等符合工艺性质控制及线缆布置技术规范要求 | 图纸设计内容所涵盖电气进出线柜、控制箱、管线、动力、控制电缆等 | 设备安装,包含辅材 |
5 | 06子项电气专业图纸《029DL06-01~13》施工内容 | 张 | 13 | 供配电、照明、建筑防雷接地系统等符合工艺性质控制及线缆布置技术规范要求 | 图纸设计内容所涵盖电气进出线柜、控制箱、管线、动力、控制电缆等 | 设备安装,包含辅材 |
6 | 07子项电气专业029DL07-01-06 | 张 | 6 | 供电电气安装满足规范要求 | 电气安装,包含辅材 | |
7 | 2台立轴破成张设备装卸车、拉运 | t | 34.72 | 八钢大库至敦德现场 | ||
8 | 2台筛分机成张设备拉运 | t | 36.58 | 八钢大库至敦德现场 | ||
9 | 1#胶带输送机 TD75-12080拉运 | t | 41.3 | 总长111.3m | 八钢大库至敦德现场 | |
10 | 2#胶带输送机 TD75-140100 拉运 | t | 70.9 | 总长192.35m | 八钢大库至敦德现场 | |
11 | 中碎皮带给料机 TD75-12063 | t | 3.01 | 总长11.8m | 八钢大库至敦德现场 | |
12 | 细碎皮带给料机 TD75-12063 | t | 3.01 | 总长11.8m | 八钢大库至敦德现场 | |
13 | 1台2000KVA油浸式变压器拉运 | t | 5 | 哈密市雅矿公司至敦德现场 |
甲供材一览表
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甲供材一览表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立轴破(成套设备) | 4500VSI | 台/套 | 2 | 含电机200KW、稀油站 |
2 | 圆振筛(成套设备) | ZYR3060H | 台/套 | 2 | 含电机45KW、筛网 |
3 | 电机振动给料机 | GZG125-4 | 台/套 | 2 | 含电机1.5KW |
4 | 双向螺旋闸门 | LZS-II 1100X1100 | 台/套 | 2 | |
5 | 1#带式输送机 (成套设备) | B=1200,L=68.317m | 台/套 | 1 | 含电机55KW、减速机DCY315-50 i=50;尼龙帆布带NN150、B1200(4.5+4+1.5)=136m 改向滚筒、传动滚筒 |
6 | 2#带式输送机(成套设备) | B=1200,L=11.7m | 台/套 | 1 | 含电动滚筒185-125-120-63,N=18.5KW、D630;尼龙帆布带NN150、B1200(4.5+4+1.5)=33m; 改向滚筒、传动滚筒 |
7 | 3#带式输送机(成套设备) | B=1200,L=60.33m | 台/套 | 1 | 含电机Y280M-4、N90KW;减速机DCY400-50 i=50、尼龙帆布带NN150、B1200(4.5+4+1.5)=132m; 改向滚筒、传动滚筒 |
8 | 4#带式输送机(成套设备) | B=1200,L=11.9m | 台/套 | 2 | 含电动滚筒DTYI-150-125-100-63、D630、N=15KW;尼龙帆布带NN150、B1200(4.5+4+1.5)=39m; 改向滚筒、传动滚筒 |
9 | 滤筒干式除尘除尘器 | 风量83100X1.73=143763m3,功率200kw | 台/套 | 1 | 成套设备(不包括风管和吸风罩) |
10 | 滤筒干式除尘除尘器 | 风量12800X1.73=22144m3/h。功率37kw | 台/套 | 1 | 成套设备(不包括风管和吸风罩) |
11 | 变压器 | S9-M-2000/10 | 1 | 成套设备 | |
12 | 阻燃交联电缆 | 电力电缆,型号规格:ZR-YJV-1KV3×150+E70 | 米 | 200 | |
13 | 阻燃交联电缆 | 电力电缆,型号规格:ZR-YJV-1KV3×50+E25, | 米 | 200 | |
14 | 阻燃交联电缆 | 电力电缆,型号规格:ZR-YJV-1KV3×35+E16 | 米 | 600 | |
15 | 阻燃交联电缆 | 电力电缆,型号规格:ZR-YJV-1KV4×16 | 米 | 600 | |
16 | 阻燃交联电缆 | 电力电缆,型号规格:,ZR-YJV-1KV3×95+E50 | 米 | 200 | |
17 | 阻燃交联电缆 | 电力电缆,型号规格:ZR-YJV0.66/1KV4×2.5 | 米 | 400 | |
18 | 阻燃交联电缆 | 电力电缆,型号规格:ZR-YJV-1KV4×6 | 米 | 200 | |
19 | 阻燃交联电缆 | 电力电缆,型号规格:ZRYJV22-0.6/1 3×240+E120 | 米 | 400 | |
20 | 阻燃交联电缆 | 电力电缆,型号规格:ZRYJV22-0.6/1 3×300+E150 | 米 | 200 | |
21 | 阻燃交联铠装电缆 | 高压电缆,型号规格:ZR-YJV22-10KV3×120 | 米 | 100 | |
22 | 阻燃控制电缆 | 电线/电缆,型号规格:,ZR-KVVR2×2.5 | 米 | 300 | |
23 | 阻燃控制电缆 | 电线/电缆,型号规格:,ZR-KVVR2×1.5 | 米 | 600 | |
24 | 阻燃控制电缆 | 电线/电缆,型号规格:,ZR-KVV14×1.0 | 米 | 300 | |
25 | 阻燃控制电缆 | 电线,型号规格:ZR-KVV9×1.0 | 米 | 600 | |
26 | LED泛光灯具 | 高强灯光源,型号规格:BVP281LED120W/CWAC220-240V | 套/台 | 20 | |
27 | LED灯带(含驱动器) | 其他光源,型号规格:10.5mm×7mm类型:LED,外形描述:条形,额定电压:220V,底座类型:无底座,标准封装:100米/卷,瓦特数:80W | 米 | 800 | |
28 | 浅扁圆吸顶灯 | JC10-1 LED18W | 盏 | 8 | |
29 | 照明配电箱 | 电器柜/电气操作台;型号规格:XXMF-F2-04;材质:金属外壳 | 套/台 | 3 | |
30 | 双向拉伸开关 | 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型号规格:HFKLT2-Ⅱ | 台 | 12.00 | |
31 | 两级跑偏开关 | 型号规格:HFKPT1-12-30 | 台 | 12.00 | |
32 | 声光报警器 | 信号装置附件,型号规格:,LED-230 | 台 | 5.00 | |
33 | 操作箱 | 配电箱/配电盘,型号规格:400×500×200,327.27XT0041-1 | 个 | 12.00 | 柜内包含启动、停止按钮、急停开关、三位转换开关、电源指示灯、运行指示灯、箱内部带接线端子20个 |
34 | 槽钢 | [20a | t | 0.34 | 02-12结构图 |
35 | 槽钢 | [28a | t | 2.42 | 02-12结构图 |
36 | 角钢 | ∠100×63×6 | t | 0.50 | 02-12结构图 |
37 | 角钢 | ∠125×80×8 | t | 4.31 | 02-12结构图 |
38 | 角钢 | ∠63×5 | t | 0.63 | 02-12结构图 |
39 | 角钢 | ∠80×50×6 | t | 1.41 | 02-12结构图 |
40 | 角钢 | ∠40×3 | t | 1.71 | 胶带机 |
41 | 角钢 | ∠160×14 | t | 4.21 | 1#~3#胶带机支架 |
42 | 角钢 | ∠56×5 | t | 2.69 | 1#~3#胶带机支架 |
43 | C型钢 | C200×70×20×2.5 | t | 0.20 | 02-12结构图 |
44 | C型钢 | C250×75×20×2.5 | t | 4.45 | 02-12结构图 |
45 | C型钢 | C280×80×20×2.5 | t | 1.61 | 02-12结构图 |
46 | C型钢 | C280×80×20×3 | t | 11.48 | 02-12结构图 |
47 | H型钢 | H250×180×8×12 | t | 0.64 | 02-12结构图 |
48 | H型钢 | H300×180×8×12 | t | 7.98 | 02-12结构图 |
49 | H型钢 | H400×200×8×14 | t | 5.91 | 02-12结构图 |
50 | H型钢 | HN400*200*8*13 | t | 1.12 | 1#~3#胶带机支架 |
51 | H型钢 | H500×250×12×16 | t | 13.64 | 02-12结构图 |
52 | H型钢 | H600×250×14×16 | t | 10.75 | 02-12结构图 |
53 | H型钢 | H700×300×20×20 | t | 55.45 | 02-12结构图 |
54 | H型钢 | H900×300×20×20 | t | 20.91 | 02-12结构图 |
55 | H型钢 | HM250×180×8×12 | t | 2.65 | 02-12结构图 |
56 | H型钢 | HM300×180×8×12 | t | 5.58 | 02-12结构图 |
57 | H型钢 | HW250×250×9×14 | t | 0.71 | 02-12结构图 |
58 | H型钢 | HW300×300×10×15 | t | 4.70 | 02-12结构图 |
59 | H型钢 | HM390*300*10*16 | t | 16.71 | 1#~3#胶带机支架 |
60 | H型钢 | HM440*300*11*18 | t | 42.73 | 1#~3#胶带机支架 |
61 | H型钢 | HM550*300*11*18 | t | 10.28 | 1#~3#胶带机支架 |
62 | H型钢 | HW400*400*13*21 | t | 36.85 | 1#~3#胶带机支架 |
63 | 钢板δ=10mm | 钢板δ=10mm | t | 7.83 | 02-12结构图/胶带机/1#~3#胶带机支架 |
64 | 钢板δ=12mm | 钢板δ=12mm | t | 1.57 | 02-12结构图 |
65 | 钢梁节点板:钢板δ=12mm | 钢梁节点板:钢板δ=12mm | t | 3.15 | 1#~3#胶带机支架 |
66 | 钢板δ=14mm | 钢板δ=14mm | t | 0.33 | 02-12结构图/胶带机 |
67 | 钢板δ=16mm | 钢板δ=16mm | t | 0.38 | 02-12结构图 |
68 | 钢板δ=18mm | 钢板δ=18mm | t | 0.31 | 02-12结构图 |
69 | 钢板δ=20mm | 钢板δ=20mm | t | 90.63 | 02-12结构图/1#~3#胶带机支架 |
70 | 钢板δ=22mm | 钢板δ=22mm | t | 1.89 | 02-12结构图 |
71 | 钢板δ=25mm | 钢板δ=25mm | t | 3.35 | 02-12结构图 |
72 | 钢板δ=6mm | 钢板δ=6mm | t | 23.97 | 02-12结构图/1#~3#胶带机支架 |
73 | 钢板δ=8mm | 钢板δ=8mm | t | 0.02 | 02-12结构图 |
74 | 钢管φ32×2.5 | 钢管φ32×2.5 | t | 0.18 | 02-12结构图 |
75 | 钢管φ50×3 | 钢管φ50×3 | t | 2.79 | 胶带机 |
76 | 钢管φ30×3 | 钢管φ30×3 | t | 1.39 | 胶带机 |
77 | 扁钢-100*3 | 现场改为100*10 | t | 0.844 | 胶带机 |
78 | 镀锌扁钢 | 接地扁钢,型号50×5 | t | 0.50 | 变压器接地使用 |
79 | 花纹钢板6mm(菱形) | 花纹钢板6mm(菱形) | t | 31.36 | 02-12结构图 |
80 | 花纹钢板4.5mm(扁豆) | 花纹钢板4.5mm(扁豆) | t | 5.15 | 胶带机 |
注:本项目除甲供材清单外,依据施工内容一览表,其余内容均为包工包料。
第六章 投标文件编制
1. 编制依据
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澄清及解答、招标人的补充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有关图纸、资料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1.2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各项有关规定和要求。投标人有建议方案,应特别注明,并说明编制的原因和对比分析的结论。投标人的建议方案不能与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有原则上的矛盾。
2. 投标文件内容、篇幅、格式
2.1投标文件内容
2.1.1商务标
商务标目录
法人授权书
投标保证金递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二)
投标文件前附表(格式见投标文件前附表)
商务标总说明
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表八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企业概况
7.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2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7.3 安全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4 企业组织机构表
7.5 企业财务报表(经审计近三年报表)
7.6 企业人员情况(包括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等)
7.7 企业施工机械装备表
资金使用计划(含投标人自有资金的使用计划)
安全文明施工费承诺函
不参与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其他投标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2.1.2技术标(参考附件十技术标内容及要求)
技术标目录
综合说明
施工网络进度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平面布置
重大、特殊施工措施方案
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材料使用计划
用地、用水、用电要求
投标人简历及业绩
其他投标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2.2投标文件篇幅、格式
投标技术文件总篇幅约为200页(含附图及附表),纸张为A4纸(附图及附表可采用A3纸),正文中文字体为小四号仿宋_GB2312,字形为常规,行距为1.5倍,字符间距为标准。
3. 报价编制要求
3.1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2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对图纸内的工程数量进行任何的变动与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施工内容一览表计算工程项目的总报价。每一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或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为零的,一经中标,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分部分项工程量中。
3.3投标人应根据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及其费率,综合考虑本工程的具体特点和自身的管理水平、充分考虑市场价格风险因素,合理确定投标报价。
3.4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数量、工作内容及所报的综合单价,编报本建安工程建成总价。
本工程主要工程量为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承包工程内容一览表的相应工程,投标人应对所报全部工程量的报价进行分析。
3.5投标人认为本工程所必须采取的特殊施工措施,其报价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含特殊施工措施实施区域、措施实物量名称、数量、数量计算公式、综合单价、综合单价组成分析、优惠原则等,其中特殊施工措施实施区域、措施实物量名称、数量、数量计算公式、综合单价、综合单价组成分析、优惠原则及技术标文本页码等内容标注在附表八投标报价表的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的项目说明栏中),相应费用(含相应规费、不含税金)单独报列。
3.6承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编报安全措施费明细内容,具体内容及标准见《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标准》同时承诺安全措施款项专款专用。
3.7招标人提请投标人注意: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增值税)是本工程合同建安工程总造价的组成内容,即包含在本工程合同建安工程总造价中。
3.8投标人将本工程预计用工数单独列出。投标报价应包含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相关费用。
3.9投标报价注意事项
报价应具有详细的编制说明。
投标报价按附表八投标报价表格式,同时提供Microsoft Offices Excel格式编制,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根据第3.4款的要求,投标人费率的优惠率,按照附表直接计入总价,不在总报价汇总后再计算。
对临时设施、地下围护措施及其他重要的措施项目,其报价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并开列措施项目费用的明细清单。
3.10专业的调试、开通费应计入总价中。
3.11总包管理费(不需单列)已计入建安工程总报价中。并且承诺承担相应的总包管理工作及其责任。
3.12投标人应承诺设备一次充填用油由按发包人与设备供应商签订的设备合同中明确的量包干使用。
3.13投标人应承诺特殊施工措施所产生的建筑废弃物运输及处置。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投标函附录
四、法人授权书
五、开标一览表
六、投标文件前附表(含增值税)
七、安全文明施工费承诺函
八、不参与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九、其他
十、技术标内容及要求
十一、附件
一、封面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附录
序 号 | 条款内容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承包人履约保证金金额 | ||
3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
4 | 质量保证金额度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四、法人授权书
法人授权书(格式)
********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在本书上签字的×××××(“公司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任命:在本书上签字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在参加贵公司××××××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签署投标文件、履行谈判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附: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 (盖章)
授权人: (签字)
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五、开标一览表
开 标 一 览 表
标题 | 内容 |
投标报价 | |
分部分项报价 | |
措施项目报价 |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
其他项目报价 | |
工期 | |
质量标准 | |
保证金形式 | |
保证金金额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负责人手机号 | |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编号 |
六、投标文件前附表(含增值税)
附表八 投标文件前附表(含增值税)
投标文件前附表
项目名称 | ? | 招标编号 | ? | |||
投标人名称 ? | 总报价 ? (万元) 大写:( ? 元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万元) | 全部用工数 | ? (工日) | |||
质量等级 | ? | 工期 (日历天) | ? 天, 开工日期2020年 月 日 交工日期2021年 月 日 | |||
需要澄清的问题和说明: 承诺本工程取费类别及费率对有图和设计变更超过部分均适用。 承诺本报价包含完成全部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总费用。 投 标 人: 法人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
备注:
1、表中“?”处必须填写。
2、投标人名称按投标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全称填写。
3、表中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的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以%为单位的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投标报价表包含以下内容:
总说明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综合单价分析表
(注:投标人按图纸计算工程量报价,计算的工程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的费率报价。)
七、安全文明施工费承诺函
安全文明施工费承诺函
( 招 标 人 ):
我公司承诺 (项目名称)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防护费、临时设施费)的费率按国家、地方和八钢的规定与工程相应配套取费标准执行。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不参与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不参与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本公司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
本公司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
本公司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如: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对外公告围串标行为,被招标人列入禁入名单等。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九、其他
十、技术标内容及要求
技术标内容及要求(供参考)
技术标内容及要求
技术标目录
综合说明:对技术标内容的整体描述。
施工网络计划
施工组织设计
其中主要专业施工方案包含:
主要专项工程施工方案
关键阶段及区域的安全施工方案
特殊及重大工程部位或工序的措施方案
准备推广采用新技术措施方案(含技术及经济分析、可靠性分析、应用实例)
施工平面布置
项目管理体系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投标人简历及业绩
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技术标应按专业、按分项工程统一编制,并按标段汇总。
十一、附件
招标文件包含其他材料清单:
序号 | 附件名称 | 数量 |
1 | 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技术协议 | 1 |
2 | 敦德超细碎选矿工艺改造项目立轴破工程施工图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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