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中市第二高级中学教学楼土建及教学楼、食堂、图书馆改造工程
金额
18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4/04/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
一、
扬中市第二高级中学的
教学楼土建及教学楼、食堂、图书馆改造工程已经
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教育附加费。现发布公告,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扬中市职中路1号
(2)工程规模:约18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土建、安装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企业信誉:信誉好
4、项目负责人信誉:信誉好
5、其他条件:质量合格,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报名及相关招标资料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4年4月15日17:30前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持企业CA证书网上报名(有问题请拨打软件公司:13186485285,CA证书办理联系方式:88968012),公告结束后下载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类别核定单,招标控制价等资料;投标人如对以上资料及工程其他情况等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予以解答,并在“
http://222.186.125.129/zjhynew”公布。本工程网上投标备用光盘采用“建设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备份专用光盘”,请各投标人下载资料前到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
七、其他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详细说明请登录扬中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yzjs.com/行业快讯版《关于实行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正式运行的通知》如有疑问,请与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电话88336640),未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进行网上投标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书退回。
2、根据扬监发[2012]7号《扬中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考勤细则(试行)》文件要求,将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管理人员实行网络实时管理考勤。具体考勤办法详见扬中市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222.186.64.169/yzztb/)。
3、本工程资格审查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及苏建招(2006)408号文”;
4、本工程实行廉政准入制(执行《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管理办法》);
5、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3家及以上时,全部入围;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7、本工程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
拾万元(采用汇票或本票),必须从账户名为投标人全称的基本账户中出票。投标保证金递交:
交款方式:汇票(或本票),放入资格审查封袋内
帐 户: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账 号:462458220927
投标保证金退还:经办人必须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持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资料)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9、出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在扬中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http://www.yzjs.com/);
10、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具有镇江地区网络版《江苏省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非镇江地区企业必须在工程所在地办理网络版计价手册,已办理的企业请打印后同时加盖本单位和手册办理地造价管理部门公章,未办理的企业到扬中市造价处办理,扬子中路168号,联系人:张晶晶,电话:0511-88366102)
12、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由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即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4、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5、投标人遵守《扬中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考勤细则》等招投标诚信管理的承诺(诚信承诺函格式在扬中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http://www.yzjs.com/);
16、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1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一) 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75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投标人综合信用5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意见,并根据得分高低按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二)定标办法: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按照《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中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五十五条执行),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得分时,以报价低者排序优先,若报价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评分细则
1、投标报价分值计算(75分)
(1)
一般规定:
①投标报价高于该工程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②各投标单位应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在合理的报价范围内理性报价,公平竞争。
③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减去暂估价和暂列金额及甲供材后的价格。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
评标基准价的确认:
评标基准价=
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
(3)
分值
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5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偏离下浮1%,在75分基础上减0.3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每偏离上浮1%,在75分基础上减0.5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
2、施工组织设计分值计算(20分)
综合评估法,评审施工方案按下列内容逐项评审计分,如发现施工方案中有缺陷,有可能影响正常施工或影响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给予扣分,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应低于70%。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2.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以及在拆除过程中对原有设施的保护措施;3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3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5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5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5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5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2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3、综合信用分值计算(5分)
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合计分值乘以0.05即为该投标人综合信用得分。(以总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其它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85。以专业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专业承包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9)
4、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计分规则
1、各单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进行计分,在所有评委成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各单项平均分相加后即为总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分,该单项分就为弃权:
(1)未按上述规定要求计分的;
(2)单项内容出现2个或2个以上分值的;
(3)评标人员未签名的。
3、在评标计分时各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十、招标人:扬中市第二高级中学
招标人地址:扬中市职中路1号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1395127637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81号物价局二楼
联系人:王强
电 话:0511-85156105
传 真:0511-85156213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4年4月9日至2014年4月15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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