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机场1号航站楼商业点位招商项目招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cg202325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浙江空港商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柴晨妍15757490629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琴娜0574-8895083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8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SZCG2023251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商人浙江空港商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宁波机场1号航站楼商业点位招商项目进行国内招商,诚邀符合准入标准的企业前来投标。
招商项目概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投标人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并加盖公章:①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③打印供应商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④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此项查询由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进行。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4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商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宁波机场航站楼现有或以往经营企业参与本次招商的,须满足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无提前退租记录和在本机场无欠款(投标文件提供承诺书,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国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浙江省机场集团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商文件的获取
3.1招商文件获取时间从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45-11:00,下午14:00-16:45(北京时间,下同)按下述联系方式与招商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招商文件。
3.2获取方式:线上购买。购买时提供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线上支付购买招商文件的银行凭证扫描件或网页截图、所参与的标段序号、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需提供信息(包括税号、开户行、账号、电话、地址)发送至2408414547@qq.com邮箱。
3.3招商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可汇款至: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31010122000651888;
户 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各潜在投标人只能通过电子银行、银行汇款等线上支付购买招商文件。购买招商文件必须以投标人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并在汇款备注栏中注明“宁波机场1号航站楼招商标书费(标段:X)”(字符不够单位名称简写)。招商文件为电子版形式,在确认投标人汇款后,代理机构将发送本项目招商文件电子版至供应商邮箱,请注意查收。联系人:李琴娜;联系电话:0574-8895083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18日9:00(北京时间)。
4.2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栎社机场内行政办公区(宁波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北侧)6号楼301会议室。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4本项目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投标人快递递交。投标人应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5本项目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瑞峰路28号5楼;收件人:赵梦洁;联系电话:15757490629。
4.6如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回复邮件,告知公司名字,快递单号,以便查询物流状态,邮箱:2408414547@qq.com。本项目一般指定寄件物流为顺丰快递,不接受到付。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本招商项目相关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空港商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海曙区栎社机场内;
联 系 人: 柴晨妍;
联系方式:0574-89006677。
招商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联 系 人:赵梦洁、史维祺、王银、赵娜;
电 话:0574-87158302/0574-88950837;
传 真:/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商人浙江空港商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宁波机场1号航站楼商业点位招商项目进行国内招商,诚邀符合准入标准的企业前来投标。
招商项目概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投标人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并加盖公章:①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③打印供应商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④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此项查询由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进行。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4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商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宁波机场航站楼现有或以往经营企业参与本次招商的,须满足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无提前退租记录和在本机场无欠款(投标文件提供承诺书,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国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浙江省机场集团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商文件的获取
3.1招商文件获取时间从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45-11:00,下午14:00-16:45(北京时间,下同)按下述联系方式与招商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招商文件。
3.2获取方式:线上购买。购买时提供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线上支付购买招商文件的银行凭证扫描件或网页截图、所参与的标段序号、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需提供信息(包括税号、开户行、账号、电话、地址)发送至2408414547@qq.com邮箱。
3.3招商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可汇款至: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31010122000651888;
户 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各潜在投标人只能通过电子银行、银行汇款等线上支付购买招商文件。购买招商文件必须以投标人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并在汇款备注栏中注明“宁波机场1号航站楼招商标书费(标段:X)”(字符不够单位名称简写)。招商文件为电子版形式,在确认投标人汇款后,代理机构将发送本项目招商文件电子版至供应商邮箱,请注意查收。联系人:李琴娜;联系电话:0574-8895083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18日9:00(北京时间)。
4.2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栎社机场内行政办公区(宁波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北侧)6号楼301会议室。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4本项目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投标人快递递交。投标人应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5本项目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瑞峰路28号5楼;收件人:赵梦洁;联系电话:15757490629。
4.6如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回复邮件,告知公司名字,快递单号,以便查询物流状态,邮箱:2408414547@qq.com。本项目一般指定寄件物流为顺丰快递,不接受到付。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本招商项目相关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空港商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海曙区栎社机场内;
联 系 人: 柴晨妍;
联系方式:0574-89006677。
招商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联 系 人:赵梦洁、史维祺、王银、赵娜;
电 话:0574-87158302/0574-88950837;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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