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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服务部成都天府驻勤酒店服务采购项目(机场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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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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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7/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航空服务部成都天府驻勤酒店服务采购项目(机场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采购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机组人员异地驻勤保障酒店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成都天府驻勤酒店服务采购项目(机场包)】。
1.2 项目编号:【CZ2023009460】。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次采购【1】家合作酒店,主要负责根据南航航班运行计划安排,为执行航班任务的机组人员在当地提供酒店客房住宿、餐食(包括早、午、晚及宵夜)、当地候机楼往返酒店车辆、制服清洗等异地驻勤服务保障;中选供应商应关注南航航班计划,根据采购人预订信息做好房间预留以及接送机服务。
项目预算为:【98.4】万元/2年。具体限价标准如下:
房费最高限价 | 餐食保障标准 | 餐食限价 | 车辆保障标准与限价 | 洗衣保障标准与限价 |
241元/间/天 (含早) | 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宵夜用餐服务。 | 早餐:房费含 正餐:50元/人/餐 宵夜:30元/人/餐 | 1.酒店提供机场候机楼往返酒店的交通服务,安排专车按航班运行时间接送机组。 2.费用标准:150元/单程 (此项费用是指每次接送每趟航班的所有机组人员的费用标准,每次接机或送机只结算一次单程的交通服务费用,与供应商每次提供接送车辆数量无关) | 1.为过夜时间(下次航班起飞时间与落地航班时间之差)超过24小时(含)的机组人员提供每航班每人1件上衣的清洗服务。 2.费用标准:20元/件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补充说明:
(1)具体服务的需求将由南航异地驻勤保障单位根据《机组驻勤酒店安排原则》,视航班实际生产情况、距离、房源、车辆运力等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南航不保证有固定的使用量;
(2)如果中选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签订后经采购人查证、或以其他方式取证证实其投标资料造假的将被取消中选资格或终止合同;
(3)综合考评每季度或半年开展一次,考评不合格的酒店将取消合作资格。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机组驻勤酒店 | 成都天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1.7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有效授权。(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还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有效授权文件。)
2.2 供应商须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
2.3 供应商距离当地机场候机楼车程时间在15分钟(含)以内。(注意:依据“百度地图”进行测算,提供中午12:00-13:00期间酒店至航站楼的最短时间距离。)
2.4 供应商需达到挂牌四星级(含)以上或携程评钻4钻(含)以上。(参考文件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钻证明或截图)
2.5 供应商须配备餐厅,且食品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能提供早、午、晚餐及夜宵服务,餐食标准详见合同范本中的服务标准。(注意:1.自营餐厅须提供《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2.合作经营的餐厅提供相关的合作证明、合作方食品经营许可证明及现场照片,实际情况以现场核实为准。)
2.6 供应商必须具备车辆保障服务,按照用户需求书为机组提供接送服务,供应商须自有或租赁(可容纳全部机组人员)1台或以上车辆为机组提供专车服务保障,该服务车辆需根据该航班机组人数进行安排,须具备足够的座位确保机组一人一座以及具备放置机组行李的空间。服务车辆不得使用7座以下车型,车龄不得超过 8 年(含),且行驶距离不得超过20万(含)公里。(自有车辆:车辆所有人须是供应商或法人,提供注册时间不得超过8年(含)的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保险单。租赁车辆: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注册时间不得超过8年(含)的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保险单。无论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均需提供行驶证车辆对应的公里数响应材料,及加盖公章的服务响应函)
2.7 供应商须具备洗衣保障服务,可为过夜时间(下次航班起飞时间与落地航班时间之差)超过24小时(含)的机组提供制服清洗服务。(注意:提供可满足采购人洗衣服务标准的响应材料。)
2.8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
2.9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
2.10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11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12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7】月【22】日至【2023】年【7】月【28】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17】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联系方式
采购人:航空服务部采购部
地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南航明珠大酒店
邮编:5108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新月】,020-【86138868(89187)】
EMAIL: 【wang-xinyue@csair.com】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管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供应商(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采购人)。
如供应商(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20-28229976】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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