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新增配套工程供氧及医护对讲呼叫系统(EPC)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张湾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新增配套工程供氧及医护对讲呼叫系统(EPC)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SY-202403QG-00200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3-2024-00052
3、项目名称:张湾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新增配套工程供氧及医护对讲呼叫系统(EPC)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50(万元)
6、最高限价:45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涉及住院楼、综合楼范围内的医疗用气点位(包含中心吸引、中心供氧、压缩空气站房设备及其管网、末端)和呼叫系统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其中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医用氧气供应系统、医用真空供应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病房设备带及配套系统、氧气站房及呼叫系统的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及图纸审查等;施工和采购按招标人认可的深化设计内容执行,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合同履行等全面负责。
8、合同履行期限: 120 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2)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政策,指凡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的企业,都可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张湾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人(有融资需求的)可通过张湾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进行线上办理融资手续,平台网址:http://223.75.142.85:8888。(3)落实《落实稳定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实施方案》(张财﹝2022﹞17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和服务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工业管道GC2级及以上)(旧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工业管道GC2级及以上)(新证);②施工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其他资质: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吸引);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或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或类似施工项目业绩(类似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
(5)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23日至2024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方式: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03 月 23 日至 2024 年 03 月 27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3月2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张湾区人民医院
地 址:十堰市车城西路255号
联系方式: 0719-8241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 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
联系方式:0719-8689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安兵
电 话:0719-8689856